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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浙江省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工作重点任务台账序号分类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间1工作目标低压、20kV及以下高压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0个工作日以内。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7天内。低压客户办电环节继续执行“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各地电力主管部门已完成巩固推进2在2020年实现全省范围内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基础上,全面实现全省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3全省“获得电力”整体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打造国内营商环境先行示范、树立全国一流标杆。力争杭州、宁波等城
2、市“获得电力”指标排名领跑全国,国家级新区达到全国领先水平,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地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他地级城市达到国内同类城市先进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3年底前4在2020年底已实现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平均办电时间压减至15天内的基础上,大中型企业“三省”服务实现全覆盖,10(20)千伏及以下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压减至7天内。各地电力主管部门2021年底前5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的合计办理时间继续控制在30天、44天内。各供电企业已完成巩固推进6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进一步压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各供电企业2021年
3、底前7低压非居民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12天内。(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进一步压减至15个工作日以内)各供电企业2022年底前8低压非居民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10天内。各供电企业2023年底前9持续优化浙江政府服务网、浙里办app线上办电功能,丰富服务渠道建设,打造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服务体系,全省实现政务数据共享各供电企业持续开展10办电业务线上可办率达到100%。各供电企业2021年底前11全省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范围扩大到160千瓦。各供电企业2021年底前12杭州和宁波的市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1、2、5、11个小时以内;其
4、他地级行政区的市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2、5、8、15个小时以内。各供电企业2022年底前13杭州和宁波的市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0.8、2、4.4、8个小时以内,或年均同比压缩 8%以上;其他地级行政区的市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1.6、5、8.4、13个小时以内,或年均同比压缩 8%以上。各供电企业2023年底前14推动政企联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深化结构化地址、城市规划、电子证照等政务数据互通应用,建立工程项目全流程审批信息共享机制。按照营商环境评价无感监测要求,推进营商环境
5、综合集成应用平台与供电公司系统平台对接贯通,全面实现对各地获得电力相关指标的实时自动监测。各地电力主管部门、各供电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15提升办电效率加强内部管控,创新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加快业务办理速度和配套电网接入工程建设,实现用电报装业务各环节限时办理。各供电企业已完成巩固推进16鼓励实行配套电网接入工程“项目经理+客户经理”双经理负责制,实现网格化全过程跟进。各供电企业持续推进17深化大数据应用,推广移动作业终端,优化电网资源配置,精准对接用户需求。构建现代智慧供应链,提高物料资源配置管理水平。各供电企业持续推进18如实记录用电报装时间信息,禁止“体外循环”、后补流程或重走流程。
6、各供电企业已完成巩固推进19加强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政府部门的沟通,建立常态化联动对接机制,在政府土地出让、招商引资、项目立项等环节主动收集有用电需求的潜在用电客户信息,提前启动电网规划、建设等工作。各供电企业持续推进20会同有关单位,结合地区实际,出台行政审批政策落地方案。各地电力主管部门2021年底前21全面推广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系统应用,推进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服务标准化,实行网上受理、资料共享、部门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各地电力主管部门持续推进2210(20)千伏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7天内,对于低压200米及以内电力接入工程,免于办理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审
7、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方式。各地电力主管部门2021年底前23推动10(20)千伏及以下项目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各地电力主管部门2023年底前24鼓励和支持各地市大幅压减35千伏及以上电力接入工程的审批时限。各地电力主管部门持续推进25提升办电便利度深化办电服务数字化转型,持续优化用电报装线上服务功能,推行低压用户供用电合同电子化,推广高压用户客户经理预约上门服务,推广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深化电子签章应用,为用户提供用电报装、查询、交费等“一网通办”服务。各供电企业2021年底前26全面推广用电报装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
8、上评价”,提升用户办电体验。用户有权自主选择用电报装线上线下办理渠道,供电企业不得加以限定。各供电企业2021年底前27各供电企业要进一步压减现有用电报装环节。对普通高压客户,办电环节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检验、装表接电”4个环节,有条件的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竣工装表接电”3个环节。各供电企业2021年底前28办电收资严格执行“四免”原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免提供;凡在办理其他涉电业务时已经提交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材料免提供;凡联办部门推送的材料免提供;凡与政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可获取的材料免提供,凭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实现 “一证通办”。各供电企业2021年底前29按
9、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数字浙江建设,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推进办电审批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各级电力主管部门持续推进30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深化政企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企业税务、工商登记、企业年报、行政处罚等信息,共同建设高效便捷、诚信有序的营商环境。各级政府持续推进31牵头完成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各级电力主管部门2021年底前32降低办电成本逐步提高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标准,全省用电设备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用电客户原则上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各供电企业2021年底前33对于10(20)千伏高压客户,按照安全、经济和实用的原则确定电源接入点,并结合当地电网承载能力,遵循电网规划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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