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能力测试》题库考点《民法》(2022年最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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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能力测试题库考点民法(2022年最新版)【下载须知:本试题作为考前模拟练习,主要涉及行测知识类,供100个单选题+答案解析】随着各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陆续展开,小编特地为大家准备了最新事业单位考试必考题库中各考点常考高频试题,并按照考点分类编写,方便大家根据各地招考简章公布的考试大纲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强化复习。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您定能够金榜题名,实现您的梦想。1、多选题小李8岁、小张6岁。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玩耍。由于山上碎石特别多,两人就随手拾起向远处掷。农民老黄刚好在山下经过,被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A: 小李、小张构成共
2、同危险行为B: 小张的监护人承担C: 小李的监护人与小张的监护人共同承担D: 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属于意外事件,应由老黄自己承担 参考答案: AC 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共同危险行为又叫准共同侵权行为,所以A正确。侵权行为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致伤的石头无法分辨是小李还是小张掷的,但双方都掷了一些石头,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C为正确答案。 2、单选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下列哪种原因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_ A: 上级机关的决定B: 不可抗
3、力C: 第三人侵权D: 第三人违约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可见,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的发生会导致当事人可以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3、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_。 A: 法院的判决书B: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C: 建筑施工图纸D: 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院判决书属于国家机关司法性质的文件,属于公有领域文件,著作权法不予保护。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施工图纸和计算机程序都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综上
4、所述,故正确答案选A。 4、多选题甲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乙公司发生争议。乙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乙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乙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丙公司。丙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 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乙公司无权转让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D: 丙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参
5、考答案: BD 本题解释:【答案】BD。解析: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乙公司有权转让,丙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5、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纠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 A: 我国民事诉讼
6、实行两审终审制B: 二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为单数C: 起诉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D: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
7、五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A、B、D的说法均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C项不符合,故正确答案为C。 6、多选题甲公司因购买乙工厂生产的瓷砖,欠乙工厂货款10万元已到期未还。某日,甲公司派两辆卡车到乙工厂拉货,但因卡车需要维修,甲公司就将车交由兼营修理汽车业务的乙工厂修理。三日后,因甲乙对到期货款未达成协议,乙工厂将两辆卡车扣留,要求甲公司在两个月内支付所欠货款,否则将变卖卡车以所得资金抵偿货款。乙工厂行为的性质认定不正确的
8、是?_ A: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抵销权的行为B: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C: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D: 乙工厂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使留置权的行为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我国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231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由此可见,物权法对留置的规定不再限于合同债权,所有债权人在符合条件时均可行使留置权。此外,对企业之间的留置放宽了限制,留置标的不限于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本案中卡车虽然与货
9、款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本案中留置卡车的行为是企业间留置权行使的行为。故D项正确。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因双务合同也就是同一合同互负债权债务,所以本题中不符合这一要件,不是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
10、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依据合同法原理,上述两个法条所规定的是不安抗辩权制度。不安抗辩权行使的主要特征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先中止履行,然后选择或解除合同或恢复履行。所以本题显然不符合此项规定。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意定抵销,本题中不能依据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进行法定抵销。并且,当事人之间没有抵销合意,也不存在合意抵销的问题。 7、单选题依照民法理论,物权的核心是_。 A
11、: 占有权B: 使用权C: 支配权D: 处分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物权的核心在于处分权。只有处分权仅归所有人享有,而占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除所有人可以享有外,其他人也可以基于其他法律行为而享有。D符合题意。 8、单选题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_ A: 甲应再还300元B: 乙应退回500元C: 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D: 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
12、利息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乙替甲还款后取得丙对甲的标的为800元的债权,乙“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的表示属于赠与的意思表示,但赠与是合同行为,需要取得受赠人的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甲称将来一定奉还实际是对乙赠与的意思表示的否定。乙代为清偿后成为借款合同当事人,依合同法第211条,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甲偿还500元的行为有效,乙无需返还,甲还需再还300元,故选A。 9、多选题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对小宋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错误的是_ A: 小宋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B: 小宋不是消费者
13、,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C: 小宋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任D: 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答案】ABD。解析:本案中,小宋是否为消费者不是看小宋是否真正消费。小宋受朋友的宴请属于合同法规定中的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即小宋属受益一方,当然可以要求饭店承担责任。A、B错误。注意,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前提并不是看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而是看有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比如不可抗力。否则就要承担责任。D项错误。 10、单选题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_ A: 犯罪行为B: 无
14、效民事行为C: 有效民事行为D: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11、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合同一般生效要件的是_ A: 合同必须经过公证B: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C: 意思表示一致D: 行为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合同生效一般要件为:(1)主体适格,即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合法,指所进行的民事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3)意思表示真实,指在行为表示上没有瑕疵
15、,即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B、C、D属于一般生效要件。A排除。 12、单选题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孙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_ A: 孙某丈夫视为死亡,孙某可以直接改嫁B: 孙某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孙某均可以改嫁C: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孙某可以改嫁D: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人的制度。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
16、告之日起消灭。本题中,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因此孙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故本题答案为D。 13、多选题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利_。 A: 发表权、署名权B: 修改权、复制权C: 发行权、出租权D: 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ABCD解析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第1款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以及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故本题应选ABCD。 14、多选题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
17、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_ A: 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 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C: 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 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张某无论是整容与表演都是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使用赵某的肖像,因此,不构成对赵某肖像权的侵害,因此,AB项错误,应选。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
18、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案中,张某在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时,并未使用赵某的名义,也并未对赵某在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造成侵害,也不构成侵犯赵某名誉权,C项错误。因此,本题应选ABC。 15、单选题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钱某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_ A: 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B: 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能力C: 主要由钱某之
19、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D: 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 16、判断题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_ 参考答案: 错误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错误解析:凡是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应具备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资格,即权利义务能力,简称权利能力,但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17、单选题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_ A: 甲欠
20、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B: 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C: 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D: 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不当得利的构成需具备三项条件:(1)取得利益无法律依据。(2)方受损失,他方得利益。(3)两者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A项属于无因管理,丙是自愿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不存在损失的问题。不选。B项甲大学新建校区与房屋的升值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选。C项乙只是接受偿还,没有利益,甲的行为才是不当得利。不选。D符合不当得利的全部构成要件,应选。 18、多选题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
21、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 A: 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B: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C: 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D: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参考答案: AD 本题解释:AD解析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曰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
22、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的情况,即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后开始计算,因此王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B、C项说法正确,而A、D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选AD。 19、单选题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_ A: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B: 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C: 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D: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A】根据题意,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而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权,共有权优于租赁权,故本题选A。 20、单选题小女孩甲【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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