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防暴雨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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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德区防暴雨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机构 2.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防御暴雨及排涝减灾工作职责 3 监测和预警 3.1 暴雨监测与预警 3.2 暴雨预警信号 4 信息报送 4.1 灾情报送 4.2 灾情信息 5 预警启动及应急响应行动 5.1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的启动及应急响应行动 5.2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的启动及应急响应行动 5.3 暴雨红色信号的启动及应急响应行动 6 预警信号解除和善后工作 6.1 防御暴雨预警信号解除 7 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7.2 预案管理 7.3 解释部门 7.4 实施时间 1
2、 总则 1.1 为了防御和减轻我区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暴雨可能引发的城镇内涝、水浸等灾害,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启用新版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图标的通知以及佛山市防暴雨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防御暴雨及排涝救灾等工作。防汛和防台风工作按相关预案执行,必要时可与我区防汛、防台风等应急预案同时实施。 1.3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广泛动员,协同应对;科学统筹,合理规划。1.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要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受暴雨袭击可能出现险情的实际情况,制订辖区防暴雨应急预案,并报顺德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三防指挥部)备案。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机构 区三防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全区的防御暴雨、排涝减灾及相关抢险救灾工作,其组织机构参见顺德区防汛应急预案。区三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三防办)。 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防御暴雨及排涝减灾工作预案,每年3月底前将相关责任人的名单、联系方式及部门预案报送区三防指挥部,并按有关制度及时核实、更新。在防御暴雨及排涝减灾期间随时待命,服从区三防指
4、挥部的指挥调度。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镇(街道)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所(以下简称镇或街道三防指挥所),负责各自辖区的防御暴雨及排涝减灾工作。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各级三防指挥机构的指挥下,组织或参与防御、抢险、救灾工作。有防涝任务的大、中型企业、低洼易涝区域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防御暴雨应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御暴雨及排涝减灾工作。 2.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防御暴雨及排涝减灾工作职责2.2.1 各级三防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防御暴雨预案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防御暴雨及排涝减灾工作;根据三防指挥部门的决定,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
5、。2.2.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原则制定紧急疏散撤离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好危险区域的人、财、物的安全转移工作,划出警戒区域,必要时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实施安全转移;每年汛前对辖区的防灾减灾台账进行核实、更新。2.2.3 区应急办:负责协调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防暴雨工作的决定及部署;审查顺德区防暴雨应急预案、顺德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指导、督促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上报工作。2.2.4 区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区、镇(街道)民兵预备役支援地方抢险救灾,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2.2.5 区委宣传部
6、:负责协调各宣传媒体做好防御暴雨宣传工作,及时刊发、播报相关信息。本地电台、电视台、报社要制定必要的防御暴雨指引、常识等公益宣传广告,及时播放或刊登,提高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2.2.6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负责指导全区防灾减灾规划和建设工作;会同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协调安排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2.2.7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1)负责协调有关商贸单位保障三防抢险救灾车辆油料供应和抢险救灾物资供应。(2)联系区内各通信运营商,保障各级三防指挥部门通信畅通。(3)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保障灾区粮食、生活必需品供应。(4)负责旅游景区的
7、安全监督管理,限制旅游团队进入受灾地区和路段,配合灾区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撤离。 2.2.8 区教育局:负责编制并落实教育部门防御暴雨应急预案;督导有关教育机构及时把暴雨等气象预警信息传达到托幼机构及学校,落实防御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知托幼机构及学校做好停课安排,必要时组织、指导受影响地区师生安全转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负责指导、督促托幼机构及学校开展防灾避险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2.2.9 区公安局:负责督导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和协调交通秩序工作;协助危险地区或危房群众疏散、转移工作;及时派员指挥疏导交通;及时对积水过深和水浸严重的隧道或路段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保障各级
8、防汛指挥车辆、抢险车辆的优先快速通行;利用交通监控系统,及时收集、监测主要路段的水浸及交通情况,并以尽可能广泛的途径向市民发布出行及驾车指引;参与陆地的突击救援、抢险;利用交通电子显示牌,协助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2.10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负责督导有关部门做好防御暴雨的救助工作,开放、管理临时庇护场所,安置灾民并发放生活必需品,协助做好灾后救济工作;协助核查、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三防办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市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及时对防灾减灾台账中有关数据进行核实与更新。(2)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引导外来务工人员有序流动。 2.2.11 区财税局:
9、负责安排防御暴雨及排涝减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防灾救灾资金。 2.2.12 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负责:(1)督导有关部门编制排涝调度应急预案,水闸、泵站及时做好预排;组织巡查堤防、水闸、河涌及泵站等水利设施。(2)督导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案, 建立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建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联合气象部门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3)督导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设施防御暴雨设防标准的落实;督导有关部门、单位制定落实包括人防地下室在内的地下建筑的防洪排
10、涝应急预案,并及时做好防暴雨水浸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建筑工程在建工地防御暴雨的安全管理工作,疏散、转移危房居民和危险临时工棚住宿人员;组织、调拨抢险所需的砂、石料、钢筋、水泥等抢险物资,并组织准备好一定数量的抢险机械,随时待命;及时组织对暴雨期间受浸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督导在建公路、桥梁等市政交通工程的防暴雨和防汛排涝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阻水设施;负责抢修水毁道路、桥梁,全力保障辖区抢险救灾交通运输道路畅通。及时对防灾减灾台账有关数据进行核实与更新。 2.2.13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负责:(1)指导、协调全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开展因自然灾害引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11、的应急处置和监测预警工作。(2)督导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防暴雨安全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隧道等地下交通设施的监督、检查和排涝,对城市道路出现严重积水和塌陷等危险情况要迅速设置警示标志,及时预警、封闭出现严重水浸的隧道;负责组织和提供防洪抢险物资、人员、设备的运输工具;协调公交企业针对灾情对公交线路进行必要的调整。(3)督导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城市下水道等公共设施的排水疏通工作,必要时强制清理影响排涝过流的河涌障碍物;负责及时处理城区马路两侧范围的危险树木,抢修受影响的路灯,避免造成事故;督促协调供水企业、燃气供应部门做好防暴雨工作,保障供水、供气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发布易浸黑点的防御警示,向区
12、三防办报告城镇街道水浸情况。2.2.14 区农业局:负责督导有关镇(街道)、村(居)做好农业防御暴雨和减灾工作以及农业灾后救灾复产工作,指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自保自救工作;向区三防办报告农业受灾情况。 2.2.15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对抢险人员和群众实施紧急医疗救援,做好暴雨灾区的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对灾区饮用水质的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向区三防办提供灾区疫情及防治信息。2.2.16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1)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御暴雨的相关安全措施;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
13、单位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协助实施因暴雨引发的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2)监控和保障灾区食品安全。 2.2.17 区公路局:负责辖权内公路、桥梁交通设施的防暴雨安全工作,及时清理道路(尤其是下沉式道路)、隧道的积水,必要时采取封闭措施,及时抢修水毁道路、桥梁,全力保障辖区内抢险救灾交通运输道路的畅通。 2.2.18 容奇水文站:负责水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特别是暴雨、洪水同时出现期间,要做好水情分析及评估工作,及时提供指导防御暴雨及城市排涝减灾工作的水情信息。 2.2.19 区气象局:负责暴雨的监测与预警,密切监视雨情,及时发布天气实况和天气预报,向区主要领导、区三防指挥部及相关单位提
14、供有关气象信息;完善暴雨的预警信号发布系统,做到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快捷,负责构建覆盖区内移动、电信、联通三家主要移动通信运营商及电台、电视台的发布渠道,重大气象信息以尽可能广泛的途经向有关机构及市民发送;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 2.2.20 顺德海事处:督导有关部门组织水上救助工作,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及时发布船舶预警信息,做好水上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必要时及时实施有关河道的封航。 2.2.21 顺德供电局:负责所辖供电设备的安全供电,特别要保证排涝泵站和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医院、供水等部门及通信部门中心机房的用电需要;保障电力设施的防
15、暴雨安全工作,必要时,及时切断危险地区的电源;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编制重要用电单位双电源供电方案,指导、协助有关单位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2.2.22 电信部门(中国电信顺德分公司、中国移动顺德公司、中国联通顺德公司):负责保障通信及防灾抢险信息畅通,负责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抢险救灾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3 监测和预警3.1 暴雨监测与预警工作暴雨的监测、预警与信号发布由顺德区气象局负责。 3.2 暴雨预警信号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一)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图标:含义: 6小时内本地将可能有暴雨发生,或
16、者强降水将可能持续。防御指引:1、家长、学生、学校要特别关注天气变化,采取防御措施;2、收盖露天晾晒物品,相关单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区的排水防涝工作;3、驾驶人员应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4、检查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降低易淹鱼塘水位。(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图标: 含义:在过去的 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防御指引:1、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落实应对措施;3、交通管理部门应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城市管理部门启动城市积涝应急程序,加强
17、疏通地下排水管道,防止城市内涝;4、转移危险地带人员以及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其它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三)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图标: 含义: 在过去的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引:1、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在安全情况下回家或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学校应保障在校(含校车上、寄宿)学生的安全;2、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停业,立即转移人员到安全场所暂避。3、人员应留在安全处所,户外人员应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4、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其它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3.3 当台风预警信号
18、及暴雨预警信号同时生效时,按照级别优先的原则执行有关停课、停工防御指引。 3.4 预警信号由三防指挥部门和气象台授权的宣传媒体及有关单位统一向公众传播。各宣传媒体接到区气象局发布的暴雨预警信号时,应在15分钟内及时、完整、准确地向公众播出(电视画面挂出暴雨预警信号时,需注明预警区域)区气象局直接提供的适时预警信号,任何单位不得自行更改预警信号内容和关键用语。当发布橙色或以上等级的预警信号时,电视台除挂出预警信号外,还要以走字幕形式播放预警信号的含义和指引,电台要加密对暴雨、交通状况等相关情况的报道。 3.5 移动通信运营商要及时、准确向有关用户发出防御暴雨预警信号的短信息或解除预警信号的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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