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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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江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提升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水平,推动食品小作坊特色品牌建设,促进我市食品产业质量安全的整体提升,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计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按照“清理整治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的总体思路,通过三年努力,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监管全覆盖,日常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信息化管理全面铺开;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2、不发生小作坊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集中化发展,地方特色食品小作坊形成品牌并得到长足发展,全市食品行业的质量安全和社会效益整体提升。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小作坊监管。1.依托各地现有登记备案基础数据和江西省小作坊登记系统,加快食品小作坊登记进度,完善“一户一档”监管档案,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建立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联审联办和以照含证制度,简化办事手续,实行网上办理。指导和帮助食品小作坊通过整改达到发证条件,实现全市小作坊登记率100%,依法查处取缔无证小作坊。(市场监管部门负责)2.强化对各类食品小作坊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年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3、日常监管建档率100%。消费者关注度高和消费量大的食品小作坊产品年度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县级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在食品小作坊获得登记证后的3个月内开展监督抽检;每年按食品类别随机抽取食品进行食品安全项目的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依法查处,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二)强化小作坊食品重点整治。3.开展高风险食品小作坊整治。以人民群众关心、风险隐患多、抽检不合格率高的食品品种为重点,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城区为重点区域,加大对白酒、食用油、米粉、糕点和肉制品等小作坊监督检查频率,探索实行食品小作坊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进行分类监管
4、、动态监管,开展食品小作坊“双随机”检查、飞行检查和督查检查,强化对易反弹重点品种、区域的综合治理,规范加工行为,提升小作坊质量安全水平。(市场监管部门负责)4.对生产卫生条件恶劣、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小作坊坚决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负责)(三)推进小作坊示范创建活动。5.创建小作坊示范点。通过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组织观摩示范食品小作坊等多种形式,提高小作坊生产者
5、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督促小作坊依法登记和守法经营,开展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到2022年底全市完成200家以上。鼓励食品小作坊转型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以点带面引领和推动小作坊行业规范发展。(市场监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九江经发区和八里湖新区管委会负责)6.创建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区。豆制品、粉面制品作坊规模小、产出和收益小,污水处理难度大,同时又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不可分,是菜篮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政府应集中建设适合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的集中加工区,与当地工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加大投入,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食品小作坊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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