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环保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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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人 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 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一)持有人会议的职权: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审议、修订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制度或办法; 3、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延长存续期等事宜; 4、授权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 5、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6、授权管理委员会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对计划资产进行清算; 7、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或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8、决定是否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 9、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
2、二)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 5 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 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 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 2、会议议题; 3、会议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4、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 应包括上述第 1、2 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程序 1、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 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 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
3、委员负责主持。 2、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 有人会议。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 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3 个工作日向管理委员会 提交。 (四)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 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 表决 方式为书面表决。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每份计划份额 有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4、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 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 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持 有人会议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持有人会议通过书面表决等方式进行。以书面方式审议并表决的持有人 会议,管理委员会应当保障持有
5、人的充分知情权和表决权。 (五)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持有人的权利: (1)参加持有人会议和行使表决权; (2)按其持有的份额比例享有相关权益。 2、持有人的义务: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另有规定外,持有人所持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份额不得转让、担保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按认购员工持股计划金额在约定期限内出资,按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的份额承担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风险,自负盈亏; (3)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内,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另有规 定外,不得要求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4)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文件的规定。 第四章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及权益
6、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及权益处置 第八条第八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和禁止行为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和禁止行为 (一)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 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不少于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自锁定期 届满之日后出售并进行分配。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24 个月,自本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 会审议之日起算。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
7、 完成股票的购买。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禁止行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第九条第九条 持有人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持有人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存续期内,除本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规定
8、的情况外,持有人所持有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得转让、退出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二)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死亡或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 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如下: 1、持有人离职:持有人由于以下原因离职的,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持有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按照孰低原则,从认购份 额净值与初始认购成本加利息中确定转让价格(利息拟按照年化 6%计) ,并由 管理委员会指定其他持有人受让。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
9、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 劳动合同的;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持有人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 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持有人死亡: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 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4、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 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5、 持有人发生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 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 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公司与员工持股
10、计划管理委员会 协商确定。 (三)持有人收益分配: 1、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 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 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3、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 现金股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收益分配, 持有人按所持有计划份额占 计划总份额的比例取得相应收益。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禁售期后按约定比例出售标的公司股票,当员工持 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对资产进行分
11、配。如决定对 资产进行分配时,依法扣除税费后的现金资产,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按原 始出资额比例分配。 公司股东杭州北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 应认购信托计划的优先级份额提供增信 (为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和收益承担差额补 足的责任) 第十条第十条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 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5 月 9 日 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湖北兴发化工集
12、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七年六月十四日 2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 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62号悦和大厦2606室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宣布出席会议股东、董事、监事、 高管以及见证律师情况 二、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三、介绍人宣读议案 四、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五、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六、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七、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会议文件 十、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兴发集团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正
13、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 、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 人员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 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 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 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 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
14、到表”上签到。股东签到时, 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 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 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 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4 五、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 利。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 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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