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pdf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pdf(6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云政办发暡2016暢4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1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第一条暋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暡2015暢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暡2015暢1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暡2015暢
2、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暋本办法所称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第三条暋本办法适用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范围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一致。第四条暋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比例按照国家规定适时进行调整。第五条暋职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一)单位缴费;2(二)个人缴费;(三)职业年金基金投资
3、运营收益;(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第六条暋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照实际收益计息。第七条暋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直接记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照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第八条暋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云南省 人民 政府办公厅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