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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合法借款合同(整理5篇) 篇1 2022年最合法正规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一、由于乙方资金的确紧急,致使合同项下的资金不能落实。如不准时解决将严峻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为保证履约,维护对外信誉,甲方应乙方的申请,同意借给部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元。 二、上述借款用于: (1)、订购服装面料: (2)、订购原材料:(3)、订购辅料:(4)、其他如: 三、上述借款直接汇到: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开户行: 收款单位帐号: 四、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平安准时收回借款,乙方严肃承诺如下: 1、严格履行合同,保证按时、按质交货;如消失违约,乙方将保证返还上述借款。并同时担当因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责任
2、。 2、准时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千分之支付。不足1月按1个月支付。 3、保证借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如发觉乙方将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借款额30%的违约金。 4、对于上述借款以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甲方有权从双方结算款或其他往来款中扣还;甲方也有权托付其他与乙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代扣。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5、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即独立于有关合同。乙方不管任何缘由都必需按商定时间归还借款和资金占用费。 6、本借款及资金占用费乙方最迟于借款支付日起天内归还给甲方。 7、如乙方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甲方可以随时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担当
3、甲方追讨该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 附件:合同、乙方借款申请书、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复件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2 2022年最合法正规的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抵押权人)_身份证号码:_住址:_联系电话:_ 乙方(抵押人)_身份证号码:_住址:_联系电话:_ 乙方情愿以其全部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供应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公平、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 乙方供应的抵押车辆的以其向甲方供应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其次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元,评
4、估值为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_元。 推举合同范本: 个人合法借款合同(整理5篇) 网签版银行借款合同范文 附期限借款合同书 农夫资金互助社借款合同书范本 关于个人借款合同样书 公司与公司的借款合同范本 正规的抵押借款合同样书 正规私人借款合同范文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帮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担当。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
5、权拒绝为乙方供应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商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商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
6、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担当。保险项目如下:1、机动车辆损失险;2、机动车辆强制险;3机动车辆座位险;4、第三者责任险;5、盗抢险;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担当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
7、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连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担当。乙方必需保证抵押物的平安、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削减,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供应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供应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
8、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削减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全部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状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商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商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供应甲方认可
9、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商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连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转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
10、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担当或分别担当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根据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邮编:_传真: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供应地址、传真不精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
11、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旧有效。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 _年_月_日 附件:_年_月_日,抵押物清单。 篇3 民间个人合法借款合同范本 借 款 人(全称):_ 贷 款 人(全称):_ 担 保 人(全称):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_人民币 1.2借款用途:_ 1.3借款期限自 _
12、年 _月 _日至 _年 _月 _日止。 1.4借款利率:_按以下1.4.1方式确定:_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 1.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全都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次条 先决条件 未满意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供应本合同项下借款:_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依据贷款人要求供应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4
13、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消失影响借款平安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商定将上述借款金额以现金方式交付于借款人。 第四条 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按以下_方式还本付息:_ 4.1.1按 (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 _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终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1.2实施利随本清,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4.2 贷款人与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调整还款方案的,须在下一个还款日到来之前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全都后制定新的还款方案。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
14、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根据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商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 (大写)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根据本合同的商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3按贷款人要求照实供应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4住宅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准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5消失本合同第12.2商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马上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状况、借款使用状况、担
15、保人及担保物状况。 7.2借款人消失本合同第12.2商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根据本合同商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均由借款人进行支付。 7.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7.5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依据本合同商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 保: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16、(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担保范围包括:_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供应物的担保),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担当连带共同担保责任,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担当担保责任。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供应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供应担
17、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旧根据本合同商定担当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消失本合同第12.2商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宅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应马上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担当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_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18、 (2)担保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消失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实行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峻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2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人同意以 供应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 ,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其最终价
19、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8.2.3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别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
20、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恳求权或者向第三人恳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期间,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担保人应马上通知保险人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担当赔偿责任。 8.2.6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削减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供应贷款人认可的与削减价值相当的担保。 8.2.7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
21、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8.2.8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2.9贷款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贷款人转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帮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8.2.10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担保人供应的物的担保的,贷款人有权就其他担保人供应的担保物先于借款人供应的担保物物使担保物权。 担保的共性条款: 8.3保证 8.3.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3.2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
22、的,保证期间为每期还款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连续担当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商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商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证人未按本合同商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8.3.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供应物的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先于借款人供应的物的担保担当保证责任。 8.4抵押 8.4.1抵押人应照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价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已设定抵押、已出租等状况。
23、8.4.2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者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持有。 8.4.3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当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状况。 8.5动产质押 8.5.1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质物及贷款人要求的相关资料交由贷款人保管。需要办理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5.2质权存续期间,贷款人应当妥当保管质物。贷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托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由出质人担当。因贷款人
24、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贷款人应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8.5.3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贷款人应准时返还质物。出质人应准时接收质物;出质人不接收的,贷款人有权提存质物及相关单证,费用由出质人担当;出质人因未准时接收质物所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自行担当。 8.6权利质押 8.6.1需要交付权利凭证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相关的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应当妥当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
25、持有。 8.6.2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以及其他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8.6.3出质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准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以保证出质权利在质权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8.6.4以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债券以及其他须背书转让的权利凭证出质的,应当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8.6.5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贷款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变现,所提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6.6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
26、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后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出质人同意贷款人提前兑现或者提货,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8.6.7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但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质权人应当准时返还权利凭证。出质人应准时接收权利凭证。出质人不接收的,质权人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有由出质人担当。 违 约 责 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商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缘由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9.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商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商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27、(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商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商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4对应付未付利息,货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
28、合同商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9.5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其限期订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要求担保人担当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马上到期,或者实行其他资金产保全措施。 9.6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向贷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 (大写)计算;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赐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未照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
29、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状况; (3)未按合同商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 (4)未按贷款人要求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供应相应担保; (5)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担保物; (6)其他违反本合同商定或者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其 他: 第十条 费用担当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担保人担当。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_ (1)诉讼。由贷款人住宅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章进行仲裁。
30、 11.2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商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_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丢失还款力量;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缘由导致担保力量明显下降;担保物价值削减、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全部权归属第三人或者消失权属争议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 12.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2.4其他商定:_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31、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贷款人 份,担保人各 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留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精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熟悉全都。 借款人(签章) :_贷款人(签章):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_ 担保人(签章):_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 签约日期:_年 _月 _日 签约地点:_ 篇4 2022年合法个人借款合同电子版 货款种类:_合同编号:_ 借 款 人:_电话:_ 住址:_邮政编码:_ 货款银行:_
32、电话:_ 法定代表人: _传真:_ 地址:_邮政编码: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_ 甲方因购买或建筑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依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方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情愿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情愿为甲方供应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元。 其次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筑,翻建,大修
33、座落于_区(县)_街道(镇)_路(村)_弄_号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月利率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供应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
34、甲方在此不行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纳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依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终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万_仟_百_拾_元整
35、。 (2)其次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依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需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托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缘由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需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36、篇5 合法的个人借款合同模板 甲方(借款人):_ 身份证号码:_ 乙方(贷款人):_ 身份证号码: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全都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于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 三、借款期限: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 五、违约责任:_ 六、本合同自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乙方(签字、盖章):_ 合同签订日期_合同签订日期_ 债权人需留意: 1、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供应配偶身份证明。 债务人借钱,为什么要配偶签字、或者供应配偶身份证明呢? 由于:依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
37、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见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简洁说,一人负债,夫妻偿还。所以,在实践中,借款债务诉讼,我们都是把夫妻俩作为共同被告。同理,债权人也应当供应关于被告夫妻关系的证据,假如不在债务人向你借款的时候预备,等到要打官司的时候才收集,不仅铺张时间,而且不肯定能够收集到相应的证据。 2、要明确商定借款利息。 为什么要明确商定借款利息呢? 由于:合同法211条规定“借款不商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所以,利息必需明确商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状况: 第一种:正常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依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详细把握,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爱护。” 其次种:逾期利息。超出合同商定还款期限的利息。现行的人民银行规定逾期贷款利率为原利率上浮30%-50%。 第三种:打官司法院判决后,拖延履行判决书的罚息。民诉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也就是说,假如债务人未能按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规定的期限履行,则从拖延之日起,即原商定利息加倍计算。 25 /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