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排放标准规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pdf
《工业排放标准规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业排放标准规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pdf(26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synthetic resin industry(发布稿)(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ICS 13.040.40 Z 60 华国国标华国国标中人民共和家准中人民共和家准GB 31572-20152015-04-16 发布 2015-07-01 实施环护境保部 国质监检 验 检总家量督疫局 发布 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行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 I 目 次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
2、4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6 5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10 6 污染物监测要求.17 7 实施与监督.20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常见合成树脂种类.2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单位合成树脂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计算方法.22 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行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合成树脂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树脂(聚氯乙烯树脂除外)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
3、求。合成树脂工业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配套的锅炉和导热油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新建企业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现有企业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其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相关规定。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本标准是合成树脂工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
4、基本要求。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或地方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环境保护设计专业委员会、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5 年 4 月 3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行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 1 合成树脂工业污
5、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树脂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包括合成树脂加工和废合成树脂回收再加工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合成树脂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合成树脂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合成树脂企业内的单体生产装置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聚氯乙烯树脂(PVC)生产装置执行烧碱及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 中华人民
6、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6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9 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0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 水质
7、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8017 石油产品蒸气压的测定 雷德法 GB/T 11890 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901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10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1912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
8、行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 2 GB/T 11914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T 14204 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4678 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516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5959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31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
9、定 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3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
10、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6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70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正法 HJ/T 73 水质 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74 水质 氯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T 83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
11、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32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 HJ/T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行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 3 HJ/T 39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 484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HJ 4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HJ 488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493 水质 样品的保
12、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 501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505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54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
13、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HJ 597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01 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HJ 620 水质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HJ 621 水质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9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65
14、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667 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68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670 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71 水质 总磷的测定 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75 固定污染源排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酸碱滴定法 HJ 676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 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行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 4 HJ 686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
15、相色谱法 HJ 68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4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700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HJ 733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28 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
16、境保护总局令 第 39 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合成树脂 synthetic resin 人工合成的一类高分子聚合物,依据其受热后的行为分为热塑性和热固性两大类合成树脂。其中:热塑性合成树脂为粘稠液体或加热可软化的固体,受热时熔融或软化,在外力作用下呈塑性流动状态;热固性合成树脂为加热、加压下或者在固化剂、紫外光作用下发生化学反应,最终交联固化为不溶、不熔的合成树脂,受热时不熔融或软化。常见合成树脂种类参见附录 A。3.2 合成树脂工业 synthetic resin industry 以低分子化合物单体为主要原料,采用聚合反应结合成大分子的方式生产合成树脂的工
17、业,或者以普通合成树脂为原料,采用改性等方法生产新的合成树脂产品的工业。也包括以合成树脂为原料,采用混合、共混、改性等工艺,通过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等方法生产合成树脂制品的工业,或者以废合成树脂为原料,通过再生的方法生产新的合成树脂或合成树脂制品的工业。3.3 排水量 effluent volume 企业或生产设施向环境排放的废水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不包括热电站排水、直流冷却海水)。3.4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benchmark effl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 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合成树脂产品的废水排放量的
18、上限值(m3/t 产品)。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行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 5 3.5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public 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 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园区(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等)污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3.6 直接排放 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7 间接排放 in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位向公
19、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8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3.9 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检测器有明显响应的除甲烷外的碳氢化合物的总称(以碳计)。本标准使用“非甲烷总烃(NMHC)”作为排气筒和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综合控制指标。3.10 挥发性有机液体 volatile organic liquid 任何能向大气释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有机液体:(1)20时,挥发性有机液体的真实蒸气压大于 0.3
20、 kPa;(2)20时,混合物中,真实蒸气压大于 0.3 kpa 的纯有机化合物的总浓度等于或者高于 20%(重量比)。3.11 真实蒸气压 true vapor pressure 有机液体气化率为零时的蒸气压,又称泡点蒸气压,根据 GB/T 8017 测定的雷德蒸气压换算得到。3.12 泄漏检测值 leakage detection value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检测仪器探测到的设备(泵、压缩机等)或管线组件(阀门、法兰等)泄漏点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扣除环境本底值后的净值(以碳计)。3.13 单位产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air pollutant emissions per unit prod
21、uct 生产单位合成树脂产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上限值(kg/t 产品)。3.14 排气筒高度 stack height 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3.15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 温度为 273.15 K,压力为 101325 Pa 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行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 6 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3.16 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合成树脂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3.17 新建
22、企业 new facility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合成树脂工业建设项目。3.18 企业边界 enterprise boundary 合成树脂工业企业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实际占地边界。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现有企业 2017 年 7 月 1 日前仍执行现行标准,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表 1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4.2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 1 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L(pH 值除外)限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1)
23、适用的合成树脂类型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1 pH 值 6.09.0 2 悬浮物 30 3 化学需氧量 6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20 5 氨氮 8.0 6 总氮 40 7 总磷 1.0 8 总有机碳 20 9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1.0 5.0 所有合成树脂 10 苯乙烯 0.3 0.6 聚苯乙烯树脂 ABS 树脂 不饱和聚酯树脂 11 丙烯腈 2.0 2.0 ABS 树脂 12 环氧氯丙烷 0.02 0.02 环氧树脂 氨基树脂 13 苯酚 0.5 0.5 酚醛树脂 14 双酚 A(2)0.1 0.1 环氧树脂 聚碳酸酯树脂 聚砜树脂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wwwGB标准规范建筑电力农业工业食品市政行
24、业路桥化工钢结构工环保汇编 7 15 甲醛 1.0 5.0 酚醛树脂 氨基树脂 聚甲醛树脂 16 乙醛(2)0.5 1.0 热塑性聚酯树脂 17 氟化物 10 20 氟树脂 18 总氰化物 0.5 0.5 丙烯酸树脂 19 丙烯酸(2)5 5 丙烯酸树脂 20 苯 0.1 0.2 聚甲醛树脂 21 甲苯 0.1 0.2 聚苯乙烯树脂 ABS 树脂 环氧树脂 有机硅树脂 聚砜树脂 22 乙苯 0.4 0.6 聚苯乙烯树脂 ABS 树脂 23 氯苯 0.2 0.4 聚碳酸酯树脂 24 1,4-二氯苯 0.4 0.4 聚苯硫醚树脂 25 二氯甲烷 0.2 0.2 聚碳酸酯树脂 26 总铅 1.0 2
25、7 总镉 0.1 28 总砷 0.5 29 总镍 1.0 30 总汞 0.05 31 烷基汞 不得检出 32 总铬 1.5 33 六价铬 0.5 所有合成树脂 车间或生产设施 废水排放口 注:(1)废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经由城镇污水管线排放,应达到直接排放限值;废水进入园区(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等)污水处理厂执行间接排放限值,未规定限值的污染物项目由企业与园区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2)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4.3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水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业排放标准规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 排放 标准规范 合成树脂 污染物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