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B 国标_变压器检修部分.doc
《G B 国标_变压器检修部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 B 国标_变压器检修部分.doc(51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 境中的繁程度 10 暴露 6 每天工作 暴露 3每周一次 2 每月一次 1每年几次 0.5 非常罕 风险评价方法举 例 生事故生的后果(C) 分数 后果 100大灾,多人死亡 40 灾,数人死亡 15非常重,一人死亡 7重,重 3重大,致残 1引人注目,需要救 步骤四 判定风险是否可 承受 不可承受的风险 高度风险 中度风险 低度风险 可忽视的风险 风险评价方法举 例 危等划分(D) 分数 危程度 7320极其危,不能 作 160-320高度危,要立即整改 70-160著危,需要整改 20-70一般危,需要注意 20稍有危,可以接受 步骤五 制定风险控制 计划 消除或替代 * 禁用剧毒物质或
2、以低风险源物质替代等 工程控制 * 自动化、通风、机械安全防护、隔音墙 等 管理控制 *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程序 、工作许可、监督、培训等 个人防护用品、警示 紧急应变措施、风险预知训练 步骤六 评审控制计划是否 充分 风险是否已降低到可承受的范围 是否带来了新的风险 受危害者的反应 风险管理流程(小结) ACTION PLAN 持续改进 CHECK DO 风险识别 频率分析严重度分析 风险评估 监督测量 可接受风险 改善计划 管理控制 纠正预防 4.3.2 法律及法规 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和获得适用法规 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组织应及时更新有关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
3、息,并 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建立的程序应包含以下内容: 建立获取法律法规的途径; 主动定期获取法律和其他要求 法规适用性评审,确定适用法规, 及时更新 传达与培训; 我国法律法规的框架 我国主要OHS法律法规 宪法 4.1 事故处理 劳动法 安全生产法 4.2.1 人员 职业病防止法 4.2.2 设备 4.2 事故 4.2.3. 材料 预防 4.2.4 作业环境 4.2.5 安全管理 4.3.3 目 标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 并保持形成文件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如可行, 目标予以量化。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应考 虑: 法规和其他要求; 职业
4、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 可选择的技术方案; 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相关方的意见。 目标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包括对持续改 进的承诺。 OHS目标应符合的基本要 求 目标指标的层次与分解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时,应考虑 :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自身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源和风险的特点、重大 风险及控制的结果,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 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含员工)的观点。 目标应符合OHS方针,应体现其先进性、可操 作性、可调整性,目标、指标要求能量化、可细 化、分解,并能监测, 并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 4.3.4 安全健康安全管理 方案 组织应制定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
5、案,以实现 其目标。方案应包含形成文件的: a)为实现目标所赋予组织有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 和权限; b)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组织应定期并且在计划的时间间隔内对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应针对组织的 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的变化对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4.3.4 安全健康安全管理 方案 方案的制定遵循5W1H的原则:Who谁 、 When 什么时 间、 Where 什么地点 、 Why 什么原因 、 What 做什么 、 how 怎么做 序 目 分目 管理方案 施部 任人 施 用 完成 注 目标与管理方案之间的 联系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目标1 目标1目标2目标3
6、 子目标1子目标2子目标3子目标4 方案步骤方案步骤方案步骤 任务2任务1 4.4 实施与运行 策划 审核 绩效测 量 的反 馈 检查与纠正措施 4.4.1 机构与职责 4.4.2 培训、意识和能力 4.4.3 协商与交流 4.4.4 文件 4.4.5 文件和资料控制 4.4.6 运行控制 4.4.7 应急预案与响应 实施与运行 4.4.1 机构与 职责 对组织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 风险有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 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 和权限,形成文件, 以便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职业健康安全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 。组织应在最高管理者中指定一个成员(如: 某大组织
7、内的董事会或执委会成员)作为管理 者代表承担特定职责,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正确实施,并在组织内所有岗位和运行 范围执行各项要求。 4.4.1 机构与 职责 管理者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提供必要的资源。 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组织的管理者代表应有明确的作用、职责和权限,以 便: a)确保按本标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
8、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能物资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门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 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企业、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在安全地点。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负责本条例
9、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第二章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使用第七条 国家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统一规划,严格管理。国家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企业实行严格控制。禁止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第九条 地方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化学工业部备案。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向审批单位提交下列文件:(一)设计任务书(包括工艺、厂区布置、周围建筑情况、厂区周围一千米范围内
10、的居民情况等);(二)原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三)对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四)工业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评价;(五)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审批单位必须会同当地化工、公安、卫生、环保、劳动部门进行审议。项目建成后,有关单位应当组织参加审议的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能投产。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持有省级化学研究(检验)部门测定的产品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技术资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生产许可证,并依照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第十二条 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应当根据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
11、、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生产企业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消防和急救组织。第十三条 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工业产品质量责任的法规,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十四条 企业生产化学危险物品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应经常进行维护和监测。第十五条 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包装监督检验机构应当加强对包装质量和包装材质的监督检查和定期测试。第十六条 生产、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生产、使用化学危险物
12、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第十八条 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第十九条 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装置,应当密闭,并设有必要的防爆、泄压设施。生产有毒物品应当设有监测、报警、自动联锁、中和、消除等安全及工业卫生设施。第二十条 生产、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废渣。第二十一条 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第三章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第二十二条 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
13、人管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车间、经销商店,可根据需要设立周转性的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其储存限量由当地主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规定。交通运输部门的车站、码头,应当修建专用仓库储存化学危险物品。修建专用仓库确有困难又必须在一般仓库短期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第二十三条 化学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第二十四条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二)遇火、
14、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三)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四)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第二十五 条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第二十六 条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第二十七 条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第四章化学危险物品的经营第二十八条 国家对
15、化学危险物品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经营化学危险物品。第二十九条 经营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经营设施;(二)有熟悉专业的技术人员;(三)有相应的管理制度。第三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经营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业局提出申请;当地商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厅(局)核发经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厅(局)应当每隔二至三年会同有关部门对经营许可证复查一次。第三十一条 化学危险物品的流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计划分配的化学危险物品,按计划供应;(二)计划外正常供需渠道的化学危险物品,按合同供应;(
16、三)使用单位临时需要的化学危险物品,需凭该单位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注明品种、数量、用途)采购;(四)日常生活需要的且购量不超过五百克或五百毫升(有特殊限量的除外)的零星化学危险物品,可直接向经营企业购买。第五章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第三十二条 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发货人不得托运,运输部门不得承运。第三十三条 运输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二)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
17、混合装运;(三)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第三十四条 装运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载客的火车、船舶、飞机机舱不得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禁止乘客随身携带、夹带化学危险物品乘坐上述交通工具。第三十五条 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厢、船舱和飞机机舱。第三十六条 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火车除外)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第三十七条 对质量检验或科学研究急需的小量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样品或试剂,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快件托运。第六章罚则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
18、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由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或停产、停业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当吊销其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四十条 本条例由国家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依据本条例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61年1月28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化学工业部、铁道部、商业部、公安部试行的关于中、小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管理暂行办法、化学危险物品凭证经营
19、、采购暂行办法、铁路危险物品运输规则、化学危险物品防火管理规则、关于违反爆炸、易燃物品管理规则处罚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力争业主满意率100%3、工期目标计划工期:75日历天;4、安全目标安全目标:无任何安全事故。5、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目标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执行,加强施工组织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使本工程达到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第五章 施工部署第一节 工程施工部署经过我公司对敦煌市博物馆一般装修工程的特点及难点进行了深入分析,依据图纸并结合多年的施工经验,现做出如下施工部署:1、施工部署总原则:为保质如期完成施工任务,应该考虑到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充分酝酿任务、人力、资
20、源、时间、空间的总体布局。在空间上的部署原则立体交叉施工的考虑:为了贯彻空间占满,时间连续,均衡协调有节奏,力所能及留有余地的原则,保证工程按照总控计划完成,采用分区域流水施工的工作安排方法。 为了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理排定施工顺序和流水方向,减少穿插,避免互相制约,使各专业工种形成单线式流水施工线。因此本方案本着先深后浅的原则,流水线安排施工,先机电后装修。自上而下采用立体交叉,由内向外流水的施工方法。避免劳动力高低峰,原材料进出场不平衡,最大限度利用机械设备等手段使工程在控制下,处在均衡、连续的施工中。2、工程施工部署(1)按照承诺的工期以及交叉作业带来的影响,按照75日历天的总工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标_变压器检修部分 国标 变压器 检修 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