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导航电子产品科研生产基地项目环评报告表.pdf
《智能化导航电子产品科研生产基地项目环评报告表.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智能化导航电子产品科研生产基地项目环评报告表.pdf(48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智能化电子产品科研生产线建设 建设单位(盖章):西安北方捷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 !#$%& 智能化电子产品科研生产线建设 #$( 2202-610162-04-01-947169 !)* +,- 刘蓓 +,./ 18191135598 !01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兵器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 8#、 9#、 12#、 13#、14#楼 0234 E108593.598,N34833.994 5678 9:; C3982 电子电路制造 !#$ 9:; R 新建(
2、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AB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CDEF 西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CDGH 2202-610162-04-01-947169 IJKLMNO 18000 PQJKLMNO 27 PQJK RSL%O 0.15 TUUV 3 个月 WXYU! 否 是 Z0LZO Lm2O 15406m2 #_ aAb c 1-1 #$#_aAbdec 类别 涉及项目类别 本项目情况 专项设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m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3、本项目运行过程不涉及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等有毒有害污染物产生 不设置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泾渭新城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 不设置 环境 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涉及的化学物质均未超过临界量 不设置 2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m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取水作业,因此,本次不设生态专项评价 不设置 fgAb 西安泾渭工业园分区规划(2008年); 西安兵器
4、工业科技产业基地总体规划(2009-2020) fgPhij_Ab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西安泾渭工业园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 召集审查机关: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环发2009120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西安泾渭工业园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5) fgkfgPhij_lm=no c 1-2 #$pfgkfg_qlm=no 序号 文件 要求 本项目情况 备注 1 西安泾渭工业园分区规划(2008 年) 西安泾渭工业园规划范围为:南以泾渭湿地自然 保护区北界为界,北至康马桥至李观村一线,西至西铜一级公路,东至北李庄至蒋王村一线。规划总用地规模为 4
5、2km,工业园规划定位为“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商用汽车产业与现代军事产业基地,具有高品质生活环境与生态旅游特色的西安城市外围新区,国家级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核心组成部分”。 泾渭工业园是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大功能区之一,同时也是陕西省西(西安)咸(咸阳)一体化发展重点扶持的四大区域之一。规划将形成五大功能区:现代军事产业区、 商用汽车产业区、新型材料产业区、产业研发区、生活配套区等。其中现代军事产业区规划两个功能区、六个特色园、十八个研发中心和十六个生产基地。 产业定位:泾渭新城重点发展汽车、装备制造、新材料、轻工消费品制造、精细化工五大主导产业,全面、协调发展服务业。 本项目位于西安泾渭工业园
6、中的西安兵器工业科技产业基地的科技企业孵化园区内,园区规划图详见图1-2。 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为电路板,所从事的产业类型属于航天科技、电子信息类产业,属于装备制造,与西安泾渭工业园分区规划中产业定位相符。 符合 西安兵器工业科技产业基地位于西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本项目位于西安泾渭工业园中的西安兵器工业科技产业基地内,所处 3 2 西安兵器工业 科技产业基地总体规划(2009-2020) 西北部,东至渭阳路、西临西铜高速公路、北至高永路、南至泾勤路。规划总面积 16.3km (含北部发展预留用地)。 产业基地总的定位是: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现代制造工业为主体,集研发、生产、仓储、居住、
7、商务于一体的配套设施齐全的高科技现代化工业园区。 产业基地的产业结构是:以主导产业为支撑,形成突出兵器优势特色的产业集群;同步发展城市服务等第三产业及物流仓储、动力配供等配套服务产业。 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光电信息、新型材料、精密控制、特种化工等相关产业的科研成果转化与规模化发展。 地理位置属于西安兵器工业科技产业基地总体规划(2009-2020)规划区域内(详见图1-3)。 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为电路板,所从事的产业类型属于航天科技、电子信息类产业,属于装备制造,与西安兵器工业科技产业基地规划中产业定位相符。 符合 3 西安泾渭工业园分区规划环境影 响 报 告 书 (2
8、008年) 及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西安泾渭工业园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 查 意 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要求:开发区鼓励引进的项目和优先发展的行业为现代军事产业、商用汽车产业、新型材料产业等;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自动化程度高,具有可靠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的生产项目;入园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办理环境保护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园区内不得建设分散燃煤锅炉房,只能使用集中供热;入园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以上,企业废水通过管网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深度处理后排放,禁止企业自行设置排污口;对于固体废
9、物要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入园企业必须确保厂 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为电路板,所从事的产业类型属于航天科技、电子信息类产业;本项目尚未动工建设,正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项目将严格落实 “三同时”制度;项目将不设置燃煤锅炉房, 采用集中供热;项目 产生的废水通过管网至孵化器区污水处理站统一深度处理后排放;固体废物都将严格按照要求,分类收集、分类处理;项目属于电子工业类, 基本无高产噪设备。 符合 4 界噪声达标;入区科技研发、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环评可以从简。 rs lm=no c 1-3 “tud)”vl=nodec 文件名 项目情况 备注 西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市政发20212
10、2号) 项目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兵器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园区 2-8#、 2-9#联栋楼和 2-12#、 2-13#、 2-14#联栋楼内,所属区域属于西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市政发202122 号)中的重点管控区,西安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详见图 1-4。 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 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本项目主要生产电路板,所从事的产业类型属于航天科技、电子信息类产业,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采用环保行业现
11、行治污设施, 其技术可行、 经济投资合理, 能有效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极小,符合西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市政发202122 号)中相关要求。 据调查,本项目为 C3982 电子电路制造,所处区域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兵器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园区 2-8#、2-9#联栋楼和 2-12#、2-13#、2-14#联栋楼内, 本项目不在西安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之列。 符合 c 1-4 #$pwxPhQyzzf|lm=nodec 文件名 相关内容 项目情况 备注 挥发性有机物污(VOCs)染防治技术政策 源头和过程控制 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
12、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 油墨、 胶粘剂和清洗剂; 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 鼓励使用水性涂料、 高固份涂料、 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应尽量避免无VOCs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 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 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 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 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选用三防剂比重为0.85-1(计算时比重按1考虑) ,三防剂中挥发性成分 - 碳 氢 溶 剂 为10-20%,本次按最大含量20%考虑,折算后VOC含量为为200g/L,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
13、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中表4中含量要求(350 g/L); 选用的清洗剂属于半水基清洗剂, 清洗剂比重为0.97,2-(2-氨基乙氧基)乙醇含量为1-10%,本次按最大含量10%考虑,折算后VOC含量为符合 5 97g/L,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含 量 限 值 ( GB38508-2020 )中表2中含量要求(100 g/L); 设 计 针 对 各 类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均配备了废气收集设施, 有机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 对于含高浓度 VOCs 的废气,宜优先采用冷凝回收、 吸附回收技术进行回收利用, 并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
14、放。 对于含中等浓度 VOCs 的废气,可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 或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当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技术进行净化时,应进行余热回收利用。对于含低浓度 VOCs 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 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 不宜回收时, 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严格控制VOCs 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 对于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 氮、 氯等无机废气,以及吸附、吸收、冷凝、生物等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有机物废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 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 吸附
15、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 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 本项目焊接、检验、 涂覆及固化等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属于低浓度的有机废气,回收价值低,建设单位配套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理 后 经 不 低 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盛装化学品的包装桶、 吸附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等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 交由有资质的废物处理公司处置。 符合 环 大 气2019 53号关于印发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的通知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 水性、 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
16、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 建 设 单 位 三 防剂、 清洗剂等挥发性成分较低, 均属于环保型物料, 可源头减少VOCs产生。 焊接、检验、涂覆及固化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属于低浓度的有机废气, 回收价值低, 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 吸附处理符合 6 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17、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 提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 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 加强资源共享, 提高 VOCs治理效率。 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 定期清理, 交由有资质的废物处理公司处置。 关于印发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 VOCs产生:大力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 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 VOCs 原辅材料名称、 成分、 VOC
18、s 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 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 加强含 VOCs物料全方位、 全链条、 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 聚焦治污设施“三率
19、”,提升综合治理效率:组织企业对现有 VOCs 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7 月 15 日前完成。对达不到要求的 VOCs 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 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 残留 VOCs 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 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企业使用的三防剂、 清洗剂等
20、属于低VOCs含量的环保水性漆, 可从源头减少VOCs 产生。企业建立有原辅材料台账。 本项目各类清洗剂、助焊剂、三防剂等均储存于密闭的塑料中; 塑料桶存放于库房内, 且在非取用状态时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焊接、检验、涂覆及固化环节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集中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净化效率85%)后达标排放。 要求建设单位在日常运行中加强管理,严格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有机废气 处 理 设 施 运 行率,当 VOCs 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符合 打赢蓝天保卫战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
21、解铝、铸造、水泥和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 符合 7 三年行动计划 (国发201822号) 平板玻璃等产能; 严格执行钢铁、 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新、改、 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涉VOCs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环评函【 2020 】61 号) 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涉 VOCs 建设项目特别是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新增 VOCs 排放量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明确 VOCs污染防治设施措施并预测排放量,按照国家和我省具体规定实行区域内 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
22、减替代。 本项目为 C3982 电子电路制造, 不属于特别控制的“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 符合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中的相关要求 5.1.1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 5.1.2 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本项目各类清洗剂、助焊剂、 三防剂等化学物料均储存于密闭的塑料桶中; 塑料桶存放于化学品库房内, 且在非取用状态时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符合 6.1.1 液
23、态 VOCs 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 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 本项目各类清洗剂、助焊剂、 三防剂等在密闭的塑料桶中转移。 符合 7.1.1 物料投加和卸放 a) 液态 VOCs 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 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本项目三防剂等投加开启抽风装置, 使工作区保持微负压状态, 挥发的有机废气经集中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符合 7.3.1 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 VOCs原辅材料和含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
24、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 VOCs含量等信息。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7.3.4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加盖密闭。 企业后期将建立台账, 记录漆料等原辅材料的名称、使用量、 回收量、 废弃量、去向等信息。 废活性炭等及包装容器密闭储存, 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 交由有资质的废物处理公司处置。 符合 c 1-5 Z0km2=nodec 本项目情况 备注 8 本项目直接租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兵器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区2-8#、2-9#联栋楼和2-12#、2-13#、2-14#联栋楼作为厂房进行生产,本次不新增用地。本项目将从事电路板的组装、测试等,项目场地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
25、地,企业与北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有租赁协议(详见附件)。 孵化器园区位于经开区泾渭工业园西安兵器工业科技产业基地中部偏东,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综合服务区、企业孵化器区、企业加速器区。其中综合服务区包括行政办公和会议,商务服务等,企业孵化器区和企业加速器区核心产业定位为装备制造业, 次核心产业为汽车零部件、 新材料,补充产业为新能源。项目于2015年5月14日以市环批复2015114号文取得原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详见附件)。本项目所处地理位置位于企业孵化器区内,本项目主要从事智能化导航电子产品科研生产,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兵器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区产业定位相符。 据现场调查,项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智能化 导航 电子产品 科研 生产基地 项目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