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盘峙车渡码头工程 环评报告书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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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录目录 1.前言. 1 1.1项目由来 . 1 1.2项目特点 . 2 1.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 . 3 1.4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保护问题 . 4 1.5评价目的 . 4 1.6项目初步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 5 1.7评价主要结论 . 10 2.总论 . 11 2.1编制依据 . 11 2.2评价目的 . 16 2.3评价工作原则 . 17 2.4评价重点 . 17 2.5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 17 2.6评价标准 . 20 2.7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 25 2.9环境保护目标 . 31 2.10环境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 . 34 3.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 55 3
2、.1项目基本情况 . 55 3.2工程分析 . 68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73 4.1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 73 4.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93 5.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 106 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 106 5.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 106 6.环境风险评价 . 133 6.1评价依据 . 133 6.2环境保护目标 . 135 6.3风险案例调查 . 137 6.4环境风险识别 . 138 6.5环境风险预测及评价 . 142 6.5突发性溢油事故影响分析 . 160 6.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及应急要求 . 162 6.7风险评价结论 . 166 7.环境
3、保护措施 . 168 7.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 168 7.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 170 7.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170 7.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 170 7.5环保投资 . 171 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172 8.1环境正效益 . 172 8.2环境负效益 . 172 9.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及总量控制 . 174 9.1环境管理 . 174 9.2环境监测计划 . 175 9.3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 178 9.4总量控制 . 178 10.结论 . 180 10.1项目概况 . 180 10.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 180 10.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183 10.4
4、环境保护措施 . 185 10.5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 . 186 10.6公众参与结论 . 194 10.7环评总结论 . 194 附件:附件: 附件1:营业执照 附件2:项目可研批复 附件3: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附件4:项目海域使用申请批复 附件5:项目水路交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附件6 :港口码头整治相关部门意见 附件7 :技术审查意见、签到单及修改索引 附件8 :专家复核意见及修改索引 附图: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情况及监测布点图 附图3: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4:宁波舟山港总体布局及水域港界规划图 附图5: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图 附图6 :浙江省海洋生态
5、红线区控制图 附图7: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自然岸线控制图 附图8: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附图9 :舟山市海域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图10:舟山市区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表:附表: 附表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3: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附表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定海盘峙车渡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前言前言 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盘峙岛,又名大盘峙,位于定海城区西南面,北与舟山最近点距离1.1公里,曾是浙江省定海区盘峙乡政府驻地,陆域面积3.78平方公里,最高点为北部大盘山,海拔159米。海岸线长9.99公里,岛呈南北向,长3公里,宽1
6、.2公里。全岛丘陵环抱,东北部低平,形状如盘。 随着盘峙岛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临港工业、旅游产业和养殖的不断推进,使得该岛的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该岛的人流、物流也不断上升。由于盘峙岛只有客运渡船,而无车渡装运货物,只能依靠货船过驳驳运,码头客货混杂,货物流转速度慢,产品货损严重,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直接制约着经济发展。 为发展盘峙岛经济,改善投资环境,解决盘峙岛的水运交通运输问题,进一步完善车渡网络,舟山市定海区交通局于2008年投资2094.1万元,委托舟山市畅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定海区盘峙岛大蛇岙建设定海盘峙车渡码头工程,建设规模为1000GT车渡码头一座及其相应陆域配套。设计吞
7、吐能力为车5.5万辆/年,客60.4万人次/年。 定海盘峙车渡码头产权所有人为定海区交通局,定海区交通局在取得浙江省交通厅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见附件23)后,将后续具体的施工建设及管理工作交由舟山市畅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完成,项目建成后由舟山市定海区环南鑫岛轮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定海区交通局租赁该码头用于车渡营运。本项目于2008年11月开始建设,2011年5月完成码头部分全部施工并投入运行,但本项目开工前至今都未进行环评审批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
8、评价法(2018年修正)中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海事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交202020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分港口码头环定海盘峙车渡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 保问题整改指导意见的通知(浙交202090号)、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舟山市发展和政革员会 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舟山海事局 关于印发舟山市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
9、案的函(舟港口202051号)、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舟山市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分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函(舟港口【2020】121号)以及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码头环保验收问题处置意见的复函(2020年8月12日)相关要求,2003年9月1日后建成投产或仍在建设的且无环保手续的港口企业,对符合规划、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的码头,应尽快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本项目己列入上述文件中需要完善环保手续的码头清单内。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41滚
10、装、客运、工作船、游艇码头”。根据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公开版),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自然岸线中的盘峙岛岸线(编号为157-33-q150-Ic),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因此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其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阐明环境影响控制措施,并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作出结论。 受舟山市畅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对工程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现有项目调查分析、工程分析和同类项目类比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
11、政策、技术导则的基础上,我公司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供专家和主管部门技术审查。2021年8月25日,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在定海主持召开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根据审查意见,我公司对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供建设单位上报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审批。 1.2 项目特点项目特点 1、本项目已于2011年建成投入运营,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本环评根据现状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工程分析。 2、本项目的污染主要产生营运期,码头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定海盘峙车渡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3 境的影响以及码头建设对水文动力、环境风
12、险等非污染因素的生态影响。 1.3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历经三个阶段,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评价工作过程见图1。 1、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 (1)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总纲要求,受建设单位委托后,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为报告书。 (2)根据项目特点,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它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确定项目的产污环节、污染物排放源强以及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明确本项目的评价重点,识别环境影响因
13、素、筛选评价因子。对项目拟建址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厂区及周围地区社会、气象、水文、项目所在地周围污染源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确定项目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环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3)制定工作方案。 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 (1)收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资料包括自然环境、周边环境概况、本项目相关监测数据,完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完成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等。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1)根据项目分析,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完成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等章节撰写。 (2)根据建设
14、项目环境影响情况,提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要求,完成相应章节撰写。 (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并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对照,作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定海盘峙车渡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4 图图1.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4 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保护问题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保护问题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本次环评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如下: 1、码头建设相关规划符合性分
15、析; 2、码头现有环保措施情况、现有环境问题及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分析; 3、码头营运期间产生的船舶废气、汽车尾气、生活垃圾、生活废水、船舶油污水、船舶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码头前沿水深条件的变化情况及水文动力条件分析; 5、风险预测分析,对船舶发生碰撞溢油事故对海域环境的影响及应急措施。 1.5 评价目的评价目的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通过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掌握项目区域环境现状,定海盘峙车渡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5 筛选环境敏感目标,寻找可能的环境制约因素,分析项目区域现状环境水平和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从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紧密结合项目特点、区域环境特征,预测和分析运
16、营期对区域环境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并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生态补偿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和减缓因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通过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为项目的正常运营提供科学依据,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1.6 项目初步项目初步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本项目符合性初步分析判定情况详见表1.6-1。 定海盘峙车渡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6 表表1.6-1 本项目本项目符合性符合性初步分析初步分析判定判定表表 序号 审批原则和要求 符合性分析 符合性判定 1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
17、市)总体规划(2012-2030),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形成“一体一圈五岛群”的总体功能布局结构,其中“一体”是指舟山本岛及联动开发的南部诸岛,是舟山群岛新区开发开放的主体区域,也是舟山海上花园城市建设的核心区,重点构筑“南生活、中生态、北生产”三带协调、功能清晰的发展格局。 本项目为车渡码头工程,位于舟山本岛南部舟山定海区盘峙岛大蛇岙,项目建设可解决盘峙岛的水运交通运输问题,进一步完善车渡网络,发展盘峙岛经济,改善投资环境及居民生活条件,符合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新区空间布局结构 “一体”中的“南生活”功能布局。 符合 2 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
18、0年) 根据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年)规划文本,定海港区范围包括舟山半岛南部洋螺山至勾山浦段本岛岸线,以及周边西蟹峙、岙山、长峙等岛屿。规划港口岸线7.2公里,已开发利用5.7公里。定海港区为一般港区,主要服务地方经济、临港产业发展等功能。 本项目码头选址位于舟山市定海区盘峙岛大蛇岙,为定海港区的泊位区,符合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2014-2030)。 符合 3 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 本项目为车渡码头工程,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一带多联”集疏运体系的打造、现代化综合枢纽港的建设、海港物流服务水平的提升及海洋经济的发展,符合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
19、符合 4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关于调整舟山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复函(浙环函2016200号),项目所在地海域属于舟山环岛四类区(编号ZSD10),主要使用功能为港口开发、临港工业,海水水质目标为四类水质标准。本项目为车渡码头工程,与舟山环岛四类区的主要使用功能相符合。 符合 5 海洋功能区划 本项目为车渡码头工程,根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项目所在地属于“西蟹峙特殊利用区”(代码为A7-3),项日不属于工业项目及其他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项目采用透水构筑物,不改变海域属性,不破坏自然景观;本项目属于港口航运用海,符合海域使用管理要求。本项目营运期污染物
20、经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达标排放或委托处理、不外排,不会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项目营运期对附近的海域水质、沉积物、海洋生物质量的影响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满足其所在海洋功能区所对应的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根据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大盘峙港口区位于定海港区域内的大盘峙岛东北岸和西岸,与定海港客运码头相距1.1海里。大盘峙岛海岸线总长9985米(其中基岩3421米),可利用岸线3000余米。东北岸段由外长坑至东山头咀,近2000米,西岸段由定海岙至大南岙,约长1500米。这两段岸线前沿水深1030米,东北岸段后缘陆域平原纵深达800米,约1平方千米。港池水域
21、宽度800米,大盘峙岛总面积4.11平方千米(包括潮间带)。该港口区适宜建设大型专业码头。 本项目位于大盘峙岛西岸,属于大盘峙港口区,项目为车渡码头工程,符合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 符合 定海盘峙车渡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7 序号 审批原则和要求 符合性分析 符合性判定 6 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本项目位于舟山市定海区盘峙岛大蛇岙。根据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地为定海海域,属于浙江省优化开发区域。其开发导向:重点保障港口、工业、旅游基础设施、渔业基础设施等用海,建设金塘港区、马岙港区、岑港港区,发展临港装备、绿色石化、粮油加工、水产精深加工、机械加工制造、港航物
22、流等产业,积极推行海水直接利用和淡化海水作为工业用水。严格控制新增围填海,优化利用存量围填海。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港口岸线资源的保护开发,力促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形成规模,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加强五峙山列岛海洋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严格按照法定要求保护。积极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中澳产业园、舟山远洋渔业基地所涉及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加强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科学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位于舟山市定海区盘峙岛大蛇岙,属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不属于围填海等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破坏海岛生态环境的开发利用行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定海海域旅游基础设施,推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
23、区规划。 符合 7 海洋生态红线划定 本项目选址位于舟山市定海区盘峙岛大蛇岙,根据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公开版),本项目建设海域不属于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区范围,属于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自然岸线中的盘峙岛岸线(编号为157-33-q150-Ic)。 本项目于2011年建成,已取得关于舟山市定海区交通局海域使用的批复(定政海审201119号)、水路交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航政LA200818)。项目实际建成日期早于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2017年9月)发布时间,方案发布时项目所在岸线实际为人工岸线,可见本项目不属于非法占用自然岸线。本项目自项目建成运营以来,周边绿化植被生长良好,
24、对海岸景观影响较小。且项目建设以来未增加入海陆源工业直排口,项目水工构筑物均采用透水构筑物,码头前沿未进行过疏浚等维护,前沿水深条件变化不大,对周边的水文动力条件、冲淤及海底的地形地貌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岸线的自然属性产生显著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要求不冲突。 符合 8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本项目选址位于舟山市定海区盘峙岛大蛇岙,根据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6-2020年),本项目码头所在岸段位于盘峙岛岸段(编号478),所处功能区为定海港口航运区(A2-9),其管理要求为:1、允许适度改变岸滩或海底形态和生态功能,允许少量围填海;2、在符合海域功能前提下
25、,优化开发布局,实现海岸线集约高效利用;3、岸线利用不应对周边水道水动力条件产生不利影响,不应对本功能区和周边功能区的基本功能区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为车渡码头工程,属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水工构筑物均采用透水构筑物,不会对周边的水文动力条件及冲淤条件造成影响;项目未设置入海陆源工业直排口,营运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经过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达标排放或不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显著影响,符合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要求。 符合 9 规划环评要求 本项目为车渡码头工程,属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地无规划环评。 符合 定海盘峙车渡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8 序号 审批原则和要求 符合性分析 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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