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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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目目录录概述.11、项目由来.12、环评工作过程.23、建设项目特点.2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3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156、报告结论.151、总则.161.1 编制依据.161.2 评价目的及原则.191.3.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评价因子.211.4 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221.5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271.6 评价时段及评价重点.341.7 环境保护目标.352 工程概况.372.1 地理位置与交通.372.2 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372.3 原有工程情况.372.5 改造工程概况.483 工程
2、分析.593.1 施工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593.2 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593.3 项目建设期污染影响因素分析.633.4 项目运营期污染影响因素分析.643.5 污染源强核算.683.6 技改项目“三废”排放情况汇总. 793.7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三本账”分析. 82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I3.8 清洁生产分析.824、区域环境概况与环境质量现状.864.1 自然环境.864.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965 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1105.1 大气影响分析.1105.2 水污染影响分析.1115.3 噪声影响分析.1125
3、.4 固体废物污染影响分析.1125.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135.6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114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76.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117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226.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246.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326.5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1356.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1396.7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1416.8 环境风险分析.143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487.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1487.2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1517.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1527.4 噪声污染
4、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1567.5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1577.6 环保投资及其可行性论证.160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628.1 经济效益分析.162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II8.2 社会效益分析.1628.3 环境效益分析.1628.4 小结.163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659.1 建设阶段环境管理.1659.2 生产运行阶段环境管理.1669.3 环境管理计划、制度、机构、管理台账.1679.4 环境监测计划.1699.5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1709.6 污染源排放清单及验收清单.172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771
5、0.1 项目概况.17710.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7710.3 污染物排放情况.17810.4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17810.5 公众参与与采纳情况.18210.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8210.7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论.18310.8 评价总结论.18310.9 建议.183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IV附表附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附件附件附件 1委托书附件 2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附件 3采矿许可证附件 4营业执照附件 5关于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建设采、选矿厂项目建设书的
6、批复 ,南郑县发展计划局(南计投发【2005】76 号),2005.8附件 6南郑县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年采选 7.5 万吨磁铁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汉中市环境保护局(汉环批复【2009】64 号),2009.6附件 7南郑县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年采选 7.5 万吨磁铁矿项目补充评价报告汉中市环境保护局(汉环批字【2014】141 号),2014.9附件 8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关于汉中市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的函,2021.4.13附件 9南郑县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HJJC(监)202011-Z0016
7、)附件 10 南郑县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MH(2022)03-Z058)附件 11尾矿砂外销购销协议,2020.9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概述概述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主要经营铁矿开采,矿产品加工、 销售等业务。 公司在南郑区碑坝镇建设沙湾铁矿 7.5104t/a 采选项目,2009 年通过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汉环批复【2009】64 号),矿区面积1.6582km2,设计采用“留矿采矿+平硐开拓”的地下开采方式,年产铁矿石 7.5万吨,矿山
8、开采年限为 10.3 年;选厂选矿规模为 7.5 万吨/年,产品为铁精粉 2万吨/年,选矿方法为磁选法选矿。其中矿区位于碑坝镇四沟村,选厂位于碑坝镇坝溪村,配套坝溪沟尾矿库位于选厂南侧下游的坝溪沟。试产期间因坝溪村选矿厂破碎工序噪声扰民,公司于 2013 年在四沟村沙湾铁矿区内建设预选生产线,将矿石破碎预选工序迁至四沟村,并委托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年采选 7.5 万吨磁铁矿项目补充评价报告 , 同年 9 月通过汉中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汉环批复 【2014】141 号)。2015 年,公司将坝溪沟尾矿库外售给南郑县汉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自此选矿厂由于无配
9、套尾矿库可排尾矿而一直停产。矿山开采部分正常运行,并于2020 年完成环保竣工验收,产品方案变为原矿外售。近年来,随着铁矿产品的市场回暖、尾矿机制砂石市场的兴起。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决定进行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 将选矿生产线整体迁往四沟。该工程主要在四沟现有预选生产线基础上,新增加智能破碎机、磨矿、磁选、尾矿干排、精矿脱水、尾矿脱水、供水、供电等系统,选矿厂尾矿采用干排技术形成尾矿砂石料外销,以实现矿产品的精选和尾矿的资源化利用。搬迁后原坝溪村选厂闲置停用。2020 年,在未取得环保手续的情况下,公司对四沟选厂进行了建设,部分设备已进场安装。针对上述未批先建情况,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
10、郑区分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见附件),企业亦依法缴纳了罚款。2022 年 1 月 5 日,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1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日实施)等有关要求,委托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的有关规定,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六、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8”中的“9 铁矿采选08
11、1;锰矿、铬矿采选 082;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089”中的“全部”,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环评工作过程、环评工作过程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 组织有关环评技术人员开展了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收集、研究和全面的现场环境调查,依据业主提供有关项目技术资料,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地方相关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在项目污染因素分析、环境现状和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基础上, 于 2022 年 3 月编制完成了 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要求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12、公示、评价区社会公众意见征询工作、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等公众参与工作, 并在 汉中市人民日报登报两次。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及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并得到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等的支持和协助,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3、建设项目特点、建设项目特点(1)工程本次属于迁址建设,同时对生产工艺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四沟村预选生产线增加磨选磁选、 尾矿浓密压滤等系统, 升级改造为完整的选铁生产线,迁建前后设计生产规模不变。该生产线选用设备较为先进,项目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最大限度的减排,同时实现了尾矿的资源化利用。(2)本项目不涉及矿山开采和尾矿
13、库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施工期工程量小,主要在原有占地范围内实施,施工期影响较小。(3)本项目属于污染类项目,其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营运期。营运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选矿厂的粉尘、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噪声、选矿尾矿等。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4)本项目位于农村区域,周边居民点距离较远,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目标。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2 与法
14、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与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与陕西省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保生态治污染”行动方案(2016-2020 年)、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行动计划 (2016-2020 年)等法规文件进行对照,项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分析内容见表 1。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表表 1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相关政策相关政策要求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陕西省
15、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12.1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巴山地区巴山地区,参参照照比对比对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一)海拔 2000 米以上区域, 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 1000 米以内、 主要支脉两侧各 500 米以内的区域; (二)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世界遗产;(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四)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本项目不涉及矿山开采, 仅在现有选厂厂区内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海拔标高在 950m 以下,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世界遗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
16、护区等区域。符合重点保护区不得进行与保护功能不相符的开发建设活动: (一) 海拔 1500 米至 2000米之间的区域;(二)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三)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公园的重要功能区,植物园、水利风景区;(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国有天然林分布区,重要湿地,重要的大中型水库、天然湖泊;(五)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本项目海拔标高在 950m 以下,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前列所述环境敏感区。符合秦岭范围内除核心保护
17、区、 重点保护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保护区, 一般保护区生产、生活和建设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位于一般保护区范围内, 本次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禁止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和开山采石,禁止在秦岭主梁以北的秦岭范围内开山采石。本项目不涉及矿山开采, 选矿厂不涉及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 本次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在一般保护区新建、扩建、改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和秦岭主梁以南的一般保护区开山采石,应当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符合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尾矿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18、,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环境风险,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对尾矿库安全终身负责。本项目改造完成后所产生的干选废石综合利用,尾矿脱水后外售,不配套建设尾矿库。符合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相关政策相关政策要求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陕西省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巴山范围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区域为重点保护区域,不得进行与其保护功能不相符的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生态保护红线外的区域为一般保护区域。一般保护区域生产、生活和建设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选厂建设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属于巴山一般保护区域, 本次
19、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在汉江、嘉陵江等重要河流及主要支流的河岸外缘控制线一公里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园区、化工项目和尾矿库,但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除外。本项目属于嘉陵江流域, 不属于禁止建设的项目范畴。符合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尾矿库的安全终身负责。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项目尾矿综合利用,不涉及尾矿库的建设。符合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秦岭巴山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严肃查处未批先建、非法占地、批小建大等各类违规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供地、批建分离、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加强秦岭巴山区域内宗教场所、旅游景
20、点、农家乐等常态化管理。秦岭巴山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恢复。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越界采矿和破坏性采矿等活动,严肃查处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政府相关规划不允许的河道等区域非法采砂、取石、取土、开垦等行为,持续做好涉及各类保护区矿业权、小水电等有序退出,系统推进矿山修复和尾矿库治理。本项目为选厂内进行升级改造, 占地主要在原有用地范围,正在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本项目矿山已取得采矿权许可证, 开采规模为7.5 万吨/年,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符合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保生态治污染”行 动 方 案(2
21、016-2020年)工作目标: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保生态、治污染”专项行动,到 2020 年底,矿山企业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粉尘、废水等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尾矿和废渣得到有效处置,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 80%;秦岭北麓、渭北“旱腰带”非法采石作业破坏生态环境以及秦巴山区重金属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根治。本项目属于选厂升级改造工程, 可有效改善粉尘排放,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固废全部合理处置。符合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改、扩建矿山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矿区及周围造林绿化制度,对达不到环境规范要求的矿山开发、选矿及废渣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不得通
22、过环评审批。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正在依法办理环评手续。符合汉中市南郑区鑫源矿业工贸有限公司选矿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相关政策相关政策要求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源头控制扬尘污染源头控制扬尘污染。对破碎加工工段实行封闭式生产,对扬尘点安装喷淋装置,输送廊道实行全封闭,对成品堆放区实行封闭管理并采取抑尘措施,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按规范建设防风抑尘网,安装喷淋抑尘设施,完善物料堆场抑尘措施。本项目采用密闭、抽风系统,安装了除尘装置等措施, 有效防治破碎、 筛分过程中粉尘污染。符合严格控制矿山废水污染严格控制矿山
23、废水污染。产生废石(废渣)的矿山开发、选矿及废渣综合利用企业必须建设规范的堆场,对矿坑废水、选矿废水、堆场淋溶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进行全收集、全处理。本项目选矿废水全部循环利用, 实现了闭路循环,不外排。符合关于落实和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陕环发201727号)禁止开发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审批,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和主导生态功能的各类开发活动,重大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优先采取避让措施,强化生态修复和补偿。本项目不在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产生的采矿工程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本项目位于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内限制开发区域, 属于国家层面重点生态功能区中的
24、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该区主要功能为维护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提供生态产品。本项目属于现有选厂内实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符合限制开发区。对国家和地方划定的各类有生态功能定位的保护区中的限制开发区域,要严格按照功能定位和区域水环境质量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准入审批,限制不符合功能要求的新项目上马。要以主导生态功能的恢复和保育为目标,在环境准入中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从严限制重污染行业及项目建设。区域内水体不达标的控制单元内不得新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工业项目。重点开发区。要以环境质量为优先,依据环境质量标准核定区域水环境容量,并依此确定建设项目。对水环境质量差
25、、已超过水环境容量的区域要在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审批中实施污染物减量置换,对改扩建项目要在项目环境准入审批中通过以新带老措施促进现有企业的污染治理, 减少污染物排放, 促进区域环境质量尽快改善。陕南长江流域。落实“保”字,确保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安全。汉江、丹江、嘉陵江流域重点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项目,限制化学制浆造纸、化工、皂素、果汁加工、印染、电镀、重金属采选等水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建设项目。II 类地表水域禁止新建除环保基础设施之外的排放水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或新建的工业建设项目必须禁止排放水污染物。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系属于嘉陵江水系, 本项目选矿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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