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资氢燃料电池气体扩散层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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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嘉资氢燃料电池气体扩散层项目 项目代码 上海代码:310120MA1H3M22X20211D2203001 国家代码:2105-310120-04-02-544380 建设单位联系人 沈星汉 联系方式 13505179337 建设地点 省(自治区) 上海 市 奉贤 县(区) 乡(街道) 上海临港奉贤园区新四平公路 168 号 2#厂房(西侧区域) 地理坐标 ( 121 度 44 分 17.17 秒, 30 度 53 分 11.81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
2、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作,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除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10000 环保投资 (万元) 100 环保投资占比(%) 1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1、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排放的废气中含有甲醛且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因此设置大气专项评价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3、; 2、本项目不涉及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因此不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 3、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不超过临界量,因此不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4、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与海洋评价,因此不设置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临港奉贤园区一期FXG1-0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临港产业区管委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2012年)、关于同意的批复(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规2013175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上海临港奉贤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关于上海临港奉贤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沪环函2020121号。 2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 与临港奉贤园区规划环评相符
4、性与临港奉贤园区规划环评相符性 根据上海临港奉贤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沪环函2020121 号),本项目所在地临港奉贤园区产业定位为:立足已有优势产业及政策红利,积极围绕生命科技领域布局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及其零部件、高端智能制造产业。本项目属于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产品用于新能源燃料电池制造领域,属于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及其零部件、高端智能制造产业,与园区规划的产业定位高度相符。 本项目与上海临港奉贤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沪环函2020121 号)要求的对比情况见下表。由下表可见,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临港奉贤园区规划环评的要求。 表表 1 本项目与临港奉贤
5、园区规划环评批复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临港奉贤园区规划环评批复的相符性分析 指标指标 产业及环保要求产业及环保要求 项目内容项目内容 符合性符合性 沪 环 函沪 环 函(2020) 121 号号 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推动规划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董标准(GB3838-2002)中V 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迗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IV 类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迗到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6、行) (GB36600-2018)用地标准。 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应排放标准。 项目运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符合 严格生态空间保护, 优化规划和产业布局。 应按报告书 建议, 后续规划实施过程中, 应进一步优化园区周边及内部生活服务区的布局并严格控制规模, 实现生产空间与生活空间协调; 园区引入建设项目,应按照“东重西轻”的污染梯度布局原则引导企业合理选址;在与西侧生活服务区相邻的工业和科研用地设置产业控制带,落实产业控制带内产业布局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减缓园区产业发展对生活服务区的不利环境影响。 本项目位于上海临港奉贤园区新四平公路 168 号 2#厂房西侧区域, 不在临港奉贤园区产
7、业控制带内, 项目选址满足要求。 符合 严格入园项目环境准入。应按上海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清单, 优先发展高附加值、 低污染、 低环境风险的高端制造和生物医药等产业,不断完善园区产业链, 优化园区产业结构, 禁止与主导产业不符且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入园;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应符合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布局明确的区域发展定位,禁止引入原料药生产项目。 本项目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属于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及其零部件、 高端智能制造产业, 与园区规划的产业定位高度相符。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项目生产工艺具有低污染、
8、低环境风险、 高附加值等特点, 符合上海市“三线一单”及园区规划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准符合 3 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清单: 项目所在地临港奉贤园区产业定位为:立足已有优势产业及政策红利,积极围绕生命科技领域布局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及其零部件、 高端智能制造产业。 其中, 生命科技产业覆盖生物医药、 高端医疗器械、 生命科技产业服务等领域,重点发展精准药物、精准诊断、精准手术及健康服务及外延;精准药物重点布局抗体、细胞免疫疗法、基因治疗、疫苗、“五新”化学药及合同外包领域等。 同时报告书提出入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禁止引进同期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淘汰类工艺、装备或产品。 禁止引
9、进同期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淘汰类、限制类工艺、装备或产品。 禁止引入石油加工及炼焦、 化工、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 钢铁、 冶炼、 皮革、 印染、 造纸、合金制造、水泥制造、玻璃制造、陶瓷制造、石棉制造的生产项目。 禁止引进专业从事电镀处理的工艺项目。 禁止生产高 VOCs 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的新、改、扩建项目。 禁止引入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第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 使用的生物、 生化制品制造项目。 禁止引入 P3、P4 生物安全实验室。 禁止原料药生产项目。 入要求。 按照园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 强化区域减排方案, 建立项目环境准入管理与
10、区域环境质量的响应机制,若区域环境质量出现恶化,应及时对相关行业或项目实施精准限批措施。 本项目将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并将定期委托监测,确保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同时, 强化对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管理和减排要求。 符合 推动现状产业转型升级和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存量低效用地转型升级, 在产业转型、 用地转性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现状工业用地转性为非工业用地应按规定进行场地环境评估,对经评估不能满足功能要求的应开展修复或调整使用功能。 应按 报告书 建议,对园区现有企业开展 VOCs 综合治理、清洁生产审核、节能节水等工作。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租赁上海临港奉贤园区新四平公路
11、168 号 2#厂房西侧区域。 该已建厂房项目属于工业用地项目。 符合 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园区污水管网、 园区外配套污水处理厂扩建、 固体废物配套收集处置设施等建设进度,并预留必要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进一步完善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布局和能力,确保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能力与园区发展实际相适应。 项目所在的临港智造园青桐园已完成污水管网建设, 项目废水经收集后, 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并由临港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临港新城污水处理厂能够处理本项目纳管排放的废水水质, 且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余量可以满足本项目使用。 符合 健全环境管理和监测体系、 信息化建设。 园区应本项目将按照园区要求,
12、 落实符合 4 加强环境监管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完善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监测计划。 建立园区生态环境信息化系统, 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 企业环境污染物排放及环境质量监测计划, 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 落实环评管理的相关要求。区域内具体建设项目应执行国家和本市环保法规、 标准和政策, 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符合本市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要求的,项目环评可予以筒化。 应持续推进园区规划环评工作, 先行启动区以外区域应根据规划编制情况补充开展规划环评,先行启动区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上海市各环保法规、标准和政策,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
13、和“三同时”制度。 符合 表表 2 本项目与临港奉贤园区规划环评准入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临港奉贤园区规划环评准入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类别类别 环境空间及生态环境准入内容环境空间及生态环境准入内容 本项目本项目 相符性相符性 总 体 要求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 (沪府规202011 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的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相符。 符合 空 间 布局约束 在居住功能区东侧研发用地区域仍然设置一定范围环境管控空间,对研发用地提出精细化管控要求。本次评价拟在西部居住功能区为主的环境敏感区东侧本次规划用地功能为研发功能地块内设置 300m 环境管控空间。 一级控制区(0
14、100m 范围内)管控要求: 1、 不得新建住宅、 学校、 医疗机构等敏感目标。 2、不新增大气污染源和涉气风险源。 二级控制区(100300m 范围内)管控要求: 1、 不得新建住宅、 学校、 医疗机构等敏感目标。 2、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 3、不引入产生、排放工艺废气的项目(不含实验室和小试类研发机构) 。 4、不应新增涉气风险物质存量与临界量比值Q1 的环境风险源。 5、应严格控制恶臭异味物质、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所列的大气污染物、 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剧毒物质的排放。 6、严格限制引入生产、使用产生低嗅阈值恶臭类物质的项目。 7、 产业控制带内不符合新建项目准入要求的现状大
15、气污染源和涉气风险源,若实施改扩建应做到污染物排放量与环境风险水平不突破现状。 本项目位于上海临港奉贤园区新四平公路 168 号 2#厂房西侧区域,不在临港奉贤园区产业控制带内,项目选址满足要求。 符合 污染物排放水污染物排放管控 1、 污废水全纳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快污水厂处理厂的扩容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以及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维护和破损排查制度。 2、 生物医药行业含有细胞活性的废水需经灭活罐灭活后才可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 1、 本项目所在厂区雨污分流,项目运营过程仅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后进入临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符合 5 管控 3、 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应满足行业标准限制或污水综
16、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标准限值要求。 2、 本项目不属于生物医药行业; 3、 本项目的污水排放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要求。 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 1、 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的项目。 2、 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的项目。 3、 符合同期上海市总量控制要求以及使用清洁能源的项目。 4、 落实上海市三线一单要求,推进汽车及零部件制造行业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和 VOCs 治理工作。 1、 本项目不涉及锅炉使用; 2、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1/860
17、-2014)要求、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 3、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4、 本项目建设符合上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 符合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 100%的项目。 本项目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 100%。 符合 总量控制 新引进的企业在污染物排放、环保治理措施等方面应达到国家及上海市的环保要求,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企业为新引进企业,本项目污染物产生、 排放量较小, 在污染物排放、环保治理措施等方面均可达到国家及上海市的环保要求,其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符合 环 境 风险
18、防控 禁止引进以集中危险化学品出售为主要功能的服务型物流仓储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资 源 开发 利 用要求 新进项目不得高于同期上海产业结构能效指南相应行业均值; 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不涉及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两高一资”)项目。 控制占用岸线长度,提高岸线利用效率。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岸线利用。 符合 6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产业政策相符性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上海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指导目录和布局指南 (2014 年版)和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限制和淘
19、汰类(2020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产业政策。 本项目运行以电为主要能源,涉 VOCs 物质用量较小,有机废气产生速率及浓度低,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项目将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及环境管理工作。 项目建设满足 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2018-2022) (沪府办发201825 号)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及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19 号)文件要求。 2. 与关于本市与关于本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相符性分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相符
20、性分析 根据 2020 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府规202011 号)要求,生态环境管控要落实到具体区域的管控单元,严格遵守“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临港奉贤园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及港区),对照上海市“三线一单”、上海市奉贤区“三线一单”成果(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0 年 7 月),其管控要求及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3 本项目与上海市及奉贤区本项目与上海市及奉贤区“三线一单三线一单”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指标指标 重点管控单元 (产业园区及港区) 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重点管
21、控单元 (产业园区及港区) 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本项目符合性 空间布局管控 产业园区邻近现有及规划集中居住区应设置产业控制带,严格控制新建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环境风险:产业控制带内原则上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疗机构等敏感目标,优先引进无污染的生产性服务业,禁止引进排放工艺废气或环境风险潜势为 II 级及以上 (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的项目。控制带内现有排放工艺废气或环境风险潜势为 II 级的企业应严格控制其发展,持续降低污染物排放和环境风险,制定调整计划。 具体范围和管控要求由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确定。 本项目不在产业控制带范围内。 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严
22、格执行 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管理办法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 长江干流、重要支流(指黄浦江)岸线 1 公里范围内严格执行国家要求,禁止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禁止新建危化品码头 (保障城市运行的能源码头、符合国家政策的船舶 LNG 加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流、重要支流(指黄浦江)岸线 1 公里范围内。 7 注和油品加注码头、 军事码头以及承担市民日常生活所需危险品运输码头除外),现有化工企业依法逐步淘汰搬迁。 林地、 河流等生态空间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或管理办法, 禁止建设或开展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建设或开展的项目或活动。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空
23、间。 产业准入 禁止新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等行业高污染项目,禁止生产高 VOCs 含量有机溶剂型涂料、 油墨和胶黏剂的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控制石化化工等行业新增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禁止引进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淘汰类、限制类工艺、装备或产品。引进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和区域产业准入及负面清单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 的淘汰类、 限制类工艺、装备或产品。 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和区域产业准入要求。 产业结构调整 列入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淘汰类的现状企业,制定调整计划。 本项目未被列入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淘汰类。 列为转型发展的园区应按照园区转型发展方向实
24、施项目准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项目所在园区未被列为转型发展园区。 总量控制 坚持“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全面实施主要污染物削减方案。 本项目将按照总量要求严格实行“批项目, 核总量”, 后续监管严格执行总量控制的要求。 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内新建、扩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区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水污染物排放量。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缓冲区。 工业污染治理 汽车及零部件制造、船舶制造和维修、家具制造及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工程机械制造、集装箱制造、金属制品、交通设备、电子元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等重点行业全面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及高污染行业
25、,使用的含 VOCs 原辅材料种类少,用量少,含量低。 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船舶制造等行业VOCs 治理。 产业园区应实施雨污分流,已开发区域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维护和破损排查制度。 本项目所在临港智造园青桐园实施雨污分流,实现区域污水全收集、 全处理。 本项目将配合园区定期对雨污水管网维护和破损排查。 能源领域污染治理 使用清洁能源,严格禁止煤炭、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 (除电站锅炉、 钢铁冶炼窑炉以外) 。2020 年全面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 本项目不涉及禁止煤炭、 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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