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吨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__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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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安徽安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安徽安晨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2022 年 1月 3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 安徽安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6-340421-04-03-861356建设单位联系人马光燕联系方式13670157786建设地点 安徽 省(自治区) 淮南 市 凤台经济开发区 县(区) 凤凰湖双创产业园地理坐标经度:116.657853,纬度: 32.750160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85 电子专用材料
2、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81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印刷电路板制造;电子专用材 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除 外);使用有机溶剂的;有酸洗 的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变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凤发改投资【2021】236号总投资(万元)20000.00环保投资(万元)31环保投资占比(%)0.15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4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3、(201620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评审批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规划环评文号:皖环函【2018】131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于凤台经济开发区凤凰湖双创产业园,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划为允许建设区。符合凤台县经济开发区土利用总体规划?(2016-2030年)。根据安徽省环保厅皖环函2018131 号文关于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凤凰湖双创产业园属于凤台经济开发区中“一区两园“范畴,总规划面积10.04平方公里,凤凰产业园由原规划范围的
4、1.46平方公里向西北扩至2.37平方公里,本项目凤台开发区的北区,属于凤台县经开发区范围,详见附图4项目位于凤台县城市总体规划位置图。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调整为机械装备、精细化工、新型建材。兼顾培育电子电器,纺织服装及农副产品加工、光伏发电等新兴产业,其中凤凰产业园布局,园区东部为塌陷居民安置区,规划将安置失地农民,因此园区将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重点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纺织服装和电子电器等。另根据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经济开发区的负面清单为:一、环评审批权限在省级以上环保护部门的项目;二、电镀、印染、化工、造纸、制革等重点污染行业项目;三、
5、危险废物收集和处置、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四、涉及新增国家控制类重金属(汞、铅、铬、镉、砷)污染物排放项目;五、危险化学品仓储项目;六、核与辐射项目;七、含有电镀、铝氧化、电泳等污染较大表面处理工艺的项目;八、危险废物储存、回收、利用、处置、再生项目;九、与敏感点防护距离不足,公众关注度高或投诉反响强烈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开发区主导产业,同时不属于开发区严格禁止项目且不在开发区的负面清单范围内,属于兼顾培育产业范围,因此,项目选址符合项目凤台县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选址与当地规划相符。表1-1 本项目与区域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审
6、查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主导产业由“矿山机械、煤化工、新型建材”调整为“机械装备、精细化工、新型建材”,精细化工项目只布局在综合园本项目属于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于开发区主导产业,同时不属于开发区严格禁止项目且不在开发区的负面清单范围内相符2进一步优化开发区的空间布局。根据开发区各产业特点,充分考虑食品企业和居住区域环境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空间布局,减轻和避免各功能区之间、项目之间在环境要求方面的相互影响。在与居住区相邻的工业区项目选择及布点时,充分考虑与居住区之间的关系和环境防护问题,确保居民区环境质量。现有不符合功能分区的项目,要采取措施逐步进行调整或搬迁。需要设置环境防护
7、距离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严格设定。严格控制开发区特别是主区周边用地性质,加强对环境敏感点的保护。开发区内现有的天然水体应予以保留。本项目凤台经济开发区凤凰湖双创产业园。园区标准化厂房1#、4#进行生产及办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食品企业,项目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名点及食品企业。相符3严禁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项目建设。本项目为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相符4加强环境保护机构、制度建设和管理。入区建设项目应以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新
8、增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重金属的排放总量,应按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正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后期建设时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承诺切实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及国家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厂内建设及运行管理。相符详见附件5 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的生产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项目不属于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
9、本)已过时中的第二类限制类及第三类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于2021年6月21日通过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06-340421-04-03-861356)。详见附2备案文件。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的相关产业政策。2、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的相符性分析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该意见提出:“1、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2018年7月起,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除必须实施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航道整治、港口码头及集疏运通道、道路及跨江桥隧、公
10、共管理、生态环境治理、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等事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建设项目,以及长江岸线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区内废工业项目外,不得新建建设项目,不得布局新的工业园区。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2、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格控制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
11、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3、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全面执行国家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禁止限值目录。实施备案、环评、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本项目距淮河7.3km,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不属于重化工、重污染项目,因此符合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的
12、相关要求。4、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1)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8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83号),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范围“主要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其中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本项目位于凤台经济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属于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范围”。根据关于
13、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第七条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本项目混合粉尘、分级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24m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正极涂布烘干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24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达90%,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2)与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2018118号)相符性分析1)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7
14、.9%和17.6%;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本项目废气采用车间封闭,混合粉尘、分级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24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达99%,实验室正极涂布烘干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24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达90%,确保达标排放。2) 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3) 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
15、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加快区域产业调整。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钢铁企业应严格控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逐步推动转型升级。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煤化工园区和各类园区内化工企业的整治力度。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凤台经济开发区凤凰湖双创产业园,项目区域为工业用地,周边
16、无生态保护目标,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且资源循环利用,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项目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经降噪、隔声等措施达标排放,固废合理处置不排放,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不会破坏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版)中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3)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
17、运输。(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等参与);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执行过剩产能淘汰标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等参与)。本项目属于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使用的设备没有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采用先进生产设备,按规范安装环保治理措施,不在两高产业范畴。4)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
18、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5)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本项目对车间进行封闭,产生粉
19、尘通过布袋除尘器,VOCs通过二级活性炭,做到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VOCs、颗粒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是相符的。5、与相关政策符合性表1-3 项目与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表文件名称相关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 排放
20、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严格涉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迁建涉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属于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于工作方案中规定的重点行业。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凤台经济开发区凤凰湖双创产业园,属于规划的园区内。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实验室涂布烘干过程产生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可达90%);注液在密闭的注液设备中进行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
21、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属于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于重点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执行上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项目实验室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表6中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六)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提升工业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强化
22、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执行上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项目实验室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表6中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二十五)实施VOCs专项整治行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禁止新(改、扩)建涉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生产和使用的项目。企业应依据排放废气的风量、温度、浓度、组分以及工况等,选择适宜的技术路线,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本项实验室目?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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