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河西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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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钢铁冶炼配套制氧系统改造 项目代码 2104-320161-89-02-109759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玲 联系方式 025-57074311 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厂区内 地理坐标 (北纬 32 度 11 分 10 秒,东经 118 度 44 分 32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2619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三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
2、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备案)文号 宁新区管审备 202294 号 总投资(万元) 38000 环保投资(万元) 1000 环保投资占比(%) 2.63 施工工期 12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 面积(m2) 14000m2,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名称:名称: 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 (2014-2030) 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
3、30年) 的批复(宁政复年) 的批复(宁政复2016105号)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与南京江与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北新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规划目标:围绕新区战略定位,突出“新”,即培育新科技、发展新产业、建设新城镇、构建新机制;立足“高”,即高水平规划、高层次产业、高品质建设、高效能开发;追求“好”,即发展 2 质量效益好、对外开发合作好、宜居宜业环境好、体制机制政策好,完善新区功能,优化产业、城镇和生态布局,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调发展,努力打造更具创新影响力、更具产业竞争力、更具生态人文魅力的国家级新区。 产业定位及布局:深入
4、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力求存量产业调整与增量产业培育双线并举,显著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形成现代产业体系,成为国家自主创新先导区和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 第一产业:以特色种植业、设施园艺业、生态休闲业和创意农业为主体,大力发展都市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和有机生态农业。做强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链,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建设生产加工销售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并重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第二产业:大力推进装备制造、软件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
5、设全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打造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 第三产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与扩大居民消费相互促进,大力发展科技服务、商贸物流、旅游休闲、健康服务等面向大区域的第三产业,推动江北新区服务业规模化、高端化、专业化,打造现代服务业高地。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北新区幸福路 1 号,根据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 ) ,项目所在区域近期仍为工业用地,规划远期企业将逐步推进转型升级的工作。 3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 与国家和地方与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相符性相关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相符性
6、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 号) 等文件,本项目不属于上述文件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与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与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版) 版) 相符性相符性 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版) 中确定南京全市禁止和限制新建(扩建)下列 92 项制造业行业项目。其中行业代码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代码 31 大类“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311
7、0“炼铁”为禁止类项目,但涉及鼓励发展的化工产品的配套项目除外,保障医院、军工、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应用的气体生产、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除外。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南钢联合在现有厂区范围内配套建设南钢集团生产所需工业气体生产项目,是南钢集团为了满足节能降耗、降低燃料比,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要求新上,属于南京市制造业鼓励发展的项目。 与国发20166 号、苏政发2016170 号相符性 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 号)提出: (四)严禁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341 号)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
8、增产能的钢铁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对违法违规建设的,要严肃问责。已 4 享受奖补资金和有关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不得用于置换。 省政府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 (苏政发2016170 号)提出: (一)严控新增过剩产能。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341 号) ,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受理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 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取水、用电、住建许可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已享受国家奖补资金和有关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不得用于置换。 相符性
9、分析:本项目不涉及钢铁产能设备,南钢联合在现有厂区范围内配套建设南钢集团生产所需工业气体生产项目,保证南钢集团的氧气供应,符合上述文件要求。 (2)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相符性)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相符性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工信部节2018136 号)要求,第二项(二)条“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力度,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电解铝、铸造等产能。”第三项第(五)条“加强工业节能。持续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专项行动,实现对重点高耗能行业全覆盖。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发布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加快高效节能
10、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发布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是南钢联合在现有厂区范围内配套建设南钢集团生产所需工业气体生产项目; 本次项目替代现有能耗高、稳定性差,接近使用年限的 1#、2#制氧机组,因此本项目实施满足节能降耗的要求。 5 (3)与长江大保护相关政策相符性)与长江大保护相关政策相符性 与与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相符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相符性性 根据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节2017178 号) ,相关要求:“优化工业布局(一)完善工业布局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格按照长江流
11、域、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加强分类指导,确定工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构建特色突出、错位发展、互补互进的工业发展新格局。实施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产品目录。严格控制沿江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印染、造纸等项目环境风险,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新建重化工项目到长江岸线的安全防护距离,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南钢联合在现有厂区范围内配套建设南钢集团生产所需工业气体生产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但项目生产使用原料为空气且无化学反应,项目距离长江岸线约 1.6km。因此
12、,本项目满足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 与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环规(环规财财201788号)号)相符性相符性 根据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计划。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126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工作,已达标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巩固,未达标城市要制定并实施分阶段达标计划。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 6 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综合防治。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 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 3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钢铁
13、行业烧结机脱硫改造、水泥行业脱硝改造、平板玻璃天然气燃料替代及脱硝改造。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和清洁柴油机行动计划。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机动车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发展天然气汽车,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南钢联合在现有厂区范围内配套建设南钢集团生产所需工业气体生产项目,使用的原料为空气,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且产品供应高炉提高高炉热风炉富氧率可降低燃料消耗,可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符合该政策要求。 与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年
14、版) ) 相符性相符性 要求 相符性 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本项目建设不涉及码头。 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南钢集团现有厂区内, 为工业用地,符合要求。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
15、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南钢集团现有厂区内, 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 本次项目建成后全部空分机组循环水系统排水量减少,符合要求。 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本项目不涉及该条款内容。 7 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
16、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该条款内容。 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本项目不涉及排口变化。 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 332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 本项目不涉及该条款内容。 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 符合要求。 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
17、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该条款内容。 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该条款内容。 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替代现有 2 套老旧空分装置,企业总体能耗将下降,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及产能过剩项目。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南钢联合在现有厂区范围内配套建设南钢集团生产所需工业气体生产项目,项目生产原料为空气,不涉及化学反应,且项目位置不在长江岸线
18、1km 范围内,符合该政策要求。 与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行)相符性 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 8 行)要求: “(十)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合规园区名录执行。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 (十一)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南钢联合在现有厂区范围内配套建设南钢集团生产所需工业气体生产项目,是南钢集团为了满足降低能
19、耗、降低燃料比,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要求建设,不新增炼铁产能。项目生产原料为空气,不涉及化学反应,符合该政策要求。 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 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项目是南钢联合在现有厂区范围内配套建设南钢集团生产所需工业气体生产项目,符合该政策要求。 (4)与)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两减六治三提升”要求的相符性要求的相符性
20、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30 号) ,“严禁建设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南钢联合在现有厂区范围内配套建设南钢集团生产所需工业气体生产项目,是南钢集团为了满足降低能耗、降低燃料比,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要求建设。因此,本项 9 目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相关要求。 (5)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规划文件相符性)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规划文件相符性 与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文件相符性对照情况见表 1-1。 表表 1-1 与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划相符性与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划相符性
21、 相关文件名称相关文件名称 要求要求 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符合符合情况情况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 20197 号)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钢铁产能。 符合 (6)与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与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化治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化治20214 号)相符性号)相符性 “二、实施分类指导,加强非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管理”中“(十)支持船舶制造、钢铁、电子信息等行业龙头企业在厂区
22、范围内配套建设自身生产所需工业气体生产项目。支持重点工业园区综合考虑产业集聚、产业链配套等因素配套建设公用、集约、工艺先进的气体企业。” 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南钢联合在现有厂区范围内配套建设南钢集团生产所需工业气体生产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 (7)“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相符性 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874 号) ,全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总面积为 18150.34km2,占全省陆海统筹国土总面积的 13.14%。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面积 8474.27km
23、2,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 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面积 9676.07km2, 占全省管辖海域 10 面积的 27.83%。 其中, 南京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 527.5km2,主导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根据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苏政发 2020 1 号) ,全省共划定 15 大类 811 块陆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总面积23216.24km2,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22.4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 8474.27km2,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 14741.97km2,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
24、相符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南钢联合现有厂区内,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 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南京市区范围内的生态红线区域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不会导致生态服务功能下降,不违背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的要求。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为八卦洲(左汊)上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本项目约 3km;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浦口区桥北滨江湿地公园,距离本项目约 2km。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0 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 304 天, 同比增加 49 天, 达标率为 83.1%,同
25、比上升 13.2 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 97 天,同比增加 42 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 62 天(其中,轻度污染56 天,中度污染 6 天) ,主要污染物为 O3和 PM2.5。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年均值为 31g/m3,达标,同比下降 22.5%;PM10年均值为 56g/m3,达标,同比下降 18.8%;NO2年均值为36g/m3,达标,同比下降 14.3%;SO2年均值为 7g/m3,达标,同比下降 30.0%; CO 日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为 1.1mg/m3, 达标, 11 同比下降 15.4%;O3日最大 8 小时值超标天数为 44 天,超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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