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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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湖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稿)目录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二)编制依据(三)适用范围(四)工作原则(五)级别划定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二)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三)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三、预防和预警机制(一)预防和预警信息(二)预防预警行动(三)信息发布四、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一)特别重大事件(级)(二)重大事件(级)(三)较大事件(级)五、应急保障(一)信息保障(二)物资保障(三)资金保障(四)人员保障(五)培训演练保障六、附则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适应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新常态,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全
2、区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园)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江西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昌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局属各单位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
3、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即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源性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发生在校(园)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校(园)所在地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园)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学
4、校(园)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校(园)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灾害等。5、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事故。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各种破坏远程教育电视接收的事件。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由教
5、育系统组织的国家、省和市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泄密、舞弊违规等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四)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区教科体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
6、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教科体局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一把手”是维护学校(园)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5、区分性
7、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制度、组织、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防范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五)级别划定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级)、重大事件(级)、较大
8、事件()级、一般事件(级)。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黄国良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应杰、施洁红、罗小军、邓淑平、欧阳雅静、宗国奇、杨晓颖、周琴、李曦成 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区教科体系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请示报告。(二)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稳定工作科,办公
9、室主任由赵志辉担任。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局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学校(园)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三)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在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同时接受区各专业指挥部和市教育局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组织、指导和指挥。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
10、,副组长由局安全稳定工作科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稳定工作科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统一组织和协调学校(园)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和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现场督促、协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提出对外公布、公开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督查事发校园和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安全稳定工作科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局安稳科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
11、:指导各校园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各校园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察、指导;收集教科体系统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信息,并提出相关对策和措施;对突发的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员赴现场参与救助安抚和事故调查工作,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提出是否需要专项资金及使用资金的数额,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局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体卫艺科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体卫艺科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教科体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
12、置工作,及时收集教科体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情况,提出校园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各校园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各校园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校园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参与各校园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安全稳定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科技科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在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
13、事态发展。及时评估灾害影响,提出救灾减灾方案,调整安排各项教育教学活动。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区教育科学研究所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高招办负责人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区高招办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做好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
14、相关信息收集、报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举措,必要时协调公安、宣传、保密、监委等部门参与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三、预防和预警机制(一)预防和预警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1、信息报送原则(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属地街道(镇)和区教科体局报告,不得延报。(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3)直报。发生级事件,在报区委、区政府的同时,可直报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同时抄报区有关主管部门。;发生级事件,在报区委、区政府的同时,可直报市教育局
15、,同时抄报区有关主管部门。(4)续报。在突发公共事件出现新的情况,造成新的危害,或发生前期报告中未包括的新问题时,应及时根据事态发展连续报告。2、信息报送机制(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校园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信息后,要迅速通知局机关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展开相关处置工作。(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各突发公共事件组接到电话报告后,接报单位(部门)、接报人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相关预案和
16、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信息,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局领导意见,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等相关部门。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3)事发学校(园)、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二)预防预警行动1、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
17、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3、做好应对学校(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4、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三)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由区政府授权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发布的新闻发布工作,由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负责并由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统一发布。重大、敏感突
18、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在区委宣传部指导下进行。四、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一)特别重大事件(级)特别重大事件(级)发生后,区教科体局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立即启动本预案,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区委、区政府、市教育局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通报区政府有关部门。(二)重大事件(级)重大事件(级)发生后,区教科体局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立即启动本预案,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区委、区政府、市教育局。(三)较大事件(级)较大事件(级)发生后,区教科体局和学校(园)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区教科体局随时掌握情况
19、,必要时启动本预案。五、应急保障(一)信息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二)物资保障各单位、各部门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三)资金保障各单位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的,各单位要严格保证应急资金充足。(四)人员保障各校(园)均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
20、。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各校(园)预备队主要由学校(园)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区教科体局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队伍,队长由局党委委员宗国奇担任,人员为赵志辉、曾涛、孙玉成、黄家昌、徐筱宏、董理、李翔、程小林、涂武强、谭浩、李江、邓少华、张宏、范志都、熊志平、李建、樊青、余伟。(五)培训演练保障各校(园)要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具体保障措施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应急保障部分。六、附则(一)本预案是区教育科技体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学校
21、、幼儿园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单位和本校(园)的应急预案。(二)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园)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四)本预案由区教科体局负责解释。区教科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西湖区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西湖区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3、
22、西湖区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4、西湖区校园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5、西湖区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西湖区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教科体系统比较敏感的实际出发,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件(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园)门进行大规模游
23、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烧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级对待的事件。2、重大事件(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级对待的事件。3、较大事件(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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