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弥渡县德苴二期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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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目 录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二、建设内容 . 17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48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74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17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133七、结论 . 136 附件附件 附件 1 环评委托函 附件 2 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 弥发改投资备案202212 号投资项目备案证 附件 3 弥渡县自然资源局弥渡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中电建德苴二期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用地范围的复函 附件 4 弥渡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92 号弥渡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中电建德苴二期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光伏阵列和升压站用地范围征求意见建议的复函 附件 5
2、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关于对中电建德苴二期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建议书意见建议的复函 附件 6 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同意中电建德苴二期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选址的函 附件 7 弥渡县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 弥军保函20221 号关于对弥渡县德苴二期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建议书的回函 附件 8 成都同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同洲检字(2022)E-0034 号中电建弥渡县德苴二期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检测报告 附件 9 项目进度管理记录表 附件 10 内部审核表 附附 图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1 德苴二期光伏电站总平面布置及外环境关系图(总
3、图) 附图 2-2 德苴二期光伏电站总平面布置及外环境关系图(德苴地块) 附图 2-3 德苴二期光伏电站总平面布置及外环境关系图(立石么地块) 附图 2-4 德苴二期光伏电站总平面布置及外环境关系图(团山地块) 附图 2-5 德苴二期光伏电站总平面布置及外环境关系图(大麦地地块) 附图 3 德苴二期光伏电站升压站总平面布置及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 4 项目所在区域植被分布图 附图 5 项目所在区域土壤侵蚀图 附图 6 项目所在区域土地利用图 附图 7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系图 附图 8 项目与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图 附图 9 项目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位置关系图 附图 10 项目与云南省生态功
4、能区划位置关系图 附图 11 项目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位置关系图 附图 12 项目生态保护措施布置图 附图 13 类比康保卧龙山 220kV 升压站总平面布置及监测点布置图 附图 14-1 德苴二期光伏电站反射光影响示意图(德苴地块) 附图 14-2 德苴二期光伏电站反射光影响示意图(团山地块) 附图 14-3 德苴二期光伏电站反射光影响示意图(大麦地地块) 项目区域环境现状 德苴地块东部现状 德苴地块中部现状 德苴地块西部现状 升压站站址现状 立石么地块现状 团山地块现状 大麦地地块现状 场址既有乡村道路 场址既有乡村道路 德苴乡塘子村委会微苴利村村庄 德苴乡塘子村委会塘子村村庄 德苴乡团山村
5、委会金米竹村村庄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中电建弥渡县德苴二期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 2203-532925-04-01-820849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保平 联系方式 13404999387 建设地点 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徳苴乡 地理坐标 东经 100 度 37 分 05 秒100 度 44 分 52 秒、 北纬 25 度 01 分 39 秒25 度 08 分 43 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90 太阳能发电 用地面积(m2)/长度(km) 368.5045m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
6、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 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弥发改投资备案202212 号 总投资(万元) 123750 环保投资(万元)3174.92 环保投资占比(%) 2.6 施工工期 6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以下简称编制指南),本项目属于以生态影响为主要特征的建设项目,是太阳能发电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按照编制指南要求,本项目不需设置地
7、表水、地下水、生态、大气、噪声、环境风险等专项评价,详见表1。 2 表 1 本项目地表水、生态等专项评价设置要求符合性分析 编制指南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 是否设置该专项类别 专项评价类别 涉及项目类别 地表水 水力发电: 引水式发电、 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 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 引水工程: 全部 (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 防洪除涝工程: 包含水库的项目; 河湖整治: 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 本项目为太阳能发电项目, 场址区域无大型地表水体分布,不涉及水力发电、人工湖、人工湿地、引水工程、防洪除涝工程、河湖整治等建设内容,因此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 否 地下水 陆地
8、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 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 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 本项目为太阳能发电项目, 属于清洁能源范畴, 不属于编制指南中规定的涉及地下水的项目类别, 因此无需设置地下水专项评价。 否 生态 涉及环境敏感区 (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以居住、 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 根据现场调查和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 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 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生态专项。 否 大气 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
9、及粉尘、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 本项目为光伏发电工程, 运行期不涉及粉尘、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不属于编制指南中规定的涉及大气污染的项目, 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否 噪声 公路、 铁路、 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 城市道路 (不含维护, 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 本项目场内道路不涉及编制指南中规定的环境敏感区, 本项目不属于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 也不属于城市道路, 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噪声专项评价。 否 环境风险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 成品油、 天然
10、气管线 (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 企业厂区内管线) , 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 本项目为光伏发电工程, 不属于编制指南中规定的涉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等环境风险的项目类别, 因此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否 3 鉴于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新建220kV升压站工程,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 24-2020)“B2.1”设置专题评价。 表 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 序号 专题名称 设置情况 1 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应设置应设置。 2 生态专题评价 不设置, 本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 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世界自然遗产地等生态敏感区。 因此,本项目设置中电建弥渡县德
11、苴二期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本项目属于弥渡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2015年修编)中规划的项目。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本项目属于弥渡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中的光伏电站, 弥渡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2015 年修编)的环境影响评价包含在 弥渡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 (2015 年修编)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大环管201580 号文对其出具了审查意见。根据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光伏电站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运行噪声、固体废物、光污染等,通过采取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以有效减免或控制环境影响(通过洒水、遮盖
12、、围挡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通过优化施工组织、选择低噪声施工机具、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通过优化升压站总平面布置、选择符合要求的噪声设备等措施降低运行噪声,通过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厂家回收废旧电池板和废旧储能电池、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等措施控制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通过采用绒面处理的电池面板降低反射光影响),满足环保要求。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与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弥渡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2015年修编),弥渡县境内红岩镇、弥城镇、德苴乡、寅街镇、新街镇、苴力镇等六个乡镇共规划了老羊桥、长坡岭、石咀、德苴(原团山)、红星茅草房、新庄大湾、新庄朱坊后山、大
13、麻栗树山、旧村坡头、清水沟南等4 10个光伏电站,其中德苴光伏电站分为两期建设,根据调查,德苴一期光伏发电项目正在建设,本项目为德苴二期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德苴一期光伏电站的南侧,本项目部分场内道路利用德苴一期光伏电站的进场道路,除此之外,与德苴一期光伏电站之间无其他依托关系。本项目属于弥渡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2015年修编)中规划的德苴乡光伏场址范围,其类型、选址范围均未超出原规划,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区域光伏电站选址规划。 (2)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符合性分析 表3 本项目与弥渡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2015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符合性分析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符合性分析
14、影响因子 减缓措施 生态环境 涉及公益林区的规划场址应进行优化调整,避开公益林区,同时规划场址尽量少占用基本农田和商品林。 根据弥渡县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核实,本项目不涉及国家级公益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场址区域的林地主要为灌木林地及少量有林地,不属于天然乔木林地,符合规划要求。 由表3可知,本项目光伏电站选址符合弥渡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2015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本项目与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与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符合性 (1)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属新能源开发利用类,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5、2019 年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 2021 年第 49 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的决定中第一类鼓励类项目中第五条新能源“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2020 年本) 提出的云南省新增鼓励类产业中“47.风力、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符合西部地区产业发展政策。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2 年 3 月发布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 号)中5 其他符合性分析 指出“对符合我省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
16、目,利用 25度以上耕地(水田除外)或其他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及农用地生产条件和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条件下, 允许以租赁等方式使用,采用直埋电缆敷设集电线路的用地,实行与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场内道路用地可按照农村道路用地管理。”,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 利用区域 25 度以上耕地 (水田除外)或其他农用地布设光伏方阵,光伏面板下方仅桩基基础占地为永久占地,其余均为临时占地,不会破坏耕地耕作层及农用地生产条件,不会改变原用地性质,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的用地支持政策。云南省能源局 2016 年 2 月发布的云南省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能光伏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 (云
17、能源水电201615 号)中指出“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持云南省现代发展,推进太阳能多元利用,发展光伏农业和光伏扶贫不再发展纯地面光伏电站, 未来发展重点主要在光伏农(林、牧、渔)业、光伏提水光伏制冷(脱水、保鲜),光伏制热(烘干、食品加工)、户用光伏扶贫以及城市、工业园区的屋顶分布式领域,推进光伏多元化利用”,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结合光伏农业和光伏扶贫进行建设,符合云南省光伏资源开发的产业政策。 (2)与能源行业发展规划的符合性)与能源行业发展规划的符合性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 年 8 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072174 号)中明确提出“加快
18、推进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的产业化发展,逐步提高优质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本项目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针对光伏发电产业规划的要求。 国家能源局 2021 年 4 月发布的2021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指出“我国将通过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深入落实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大6 其他符合性分析 幅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属于非石化能源, 符合 2021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中针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要求。国家能源局 20
19、21 年 5 月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 号)中明确指出“2021 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量站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 20%左右积极推动本省(区、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符合该文件中针对太阳能资源开发建设的要求。 本项目电力开发利用区域太阳能资源, 符合我国能源行业发展规划。(3)与行业规划的符合性)与行业规划的符合性 本项目已取得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 投资项目备案证(弥发改投资备案202212 号)(附件 2
20、),符合建设项目管理规定。2.本项目与区域光伏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与区域光伏规划符合性 根据弥渡县太阳能光伏电站选址规划报告(2015 年修编),弥渡县共规划了 10 个光伏电站,主要分布在弥渡县境内红岩镇、弥城镇、德苴乡德苴乡、寅街镇、新街镇、苴力镇六个乡镇,本项目属于德苴乡的二期光伏电站,位于德苴一期光伏电站的南侧,与德苴一期光伏电站的位置关系见图片 1,符合区域光伏电站规划要求。本项目部分场内道路利用德苴一期光伏电站的进场道路,有利于尽量减少本次新建道路长度,减少生态环境影响,除此之外,与德苴一期光伏电站之间无其他依托关系。可见,本项目建设符合弥渡县太阳能光伏电站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
21、弥渡县太阳能光伏电站总体规划要求。 7 图片 1 德苴二期光伏电站与一期光伏电站的位置关系图 2.项目建设与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的符合性的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生态影响类项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 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的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大政发202129 号),需对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地之间的符合性,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四个维度分析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的符合性。 (1)项目建设与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
22、析)项目建设与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 1)项目建设地所属环境管控单元)项目建设地所属环境管控单元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徳苴乡,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大政发202129 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弥渡县一般管控单元。 8 2)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项目建设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云政发201832 号)及向弥渡县自然资源局核实(附件 3),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本工程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见附图 8。 3)项目建设与生态空间、自然保护地符合性分析)项目建设与生态空间、
23、自然保护地符合性分析 生态空间一般包含国家公园和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九大类法定自然保护地。本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弥渡县徳苴乡,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上述九大类法定自然保护地,故项目所在地未纳入生态空间管控。 (2)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的函(云发改体改函2022138 号),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范畴。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大政发202129 号),本
24、项目与大理州生态准入清单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4。 9 其他符合性分析 表 4 项目与“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的具体要求的具体要求 项目对应情况介绍项目对应情况介绍 符合性符合性 分析分析 类别类别 对应管控要求对应管控要求 大理州生态环境管控总 体管 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 1.生态保护红线内,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新建旅游景区禁止破坏生态环境, 限制在生态脆弱地区布局。根据景区承载能力进行功能分区管理,确定游客容量上限。 5.在洱海流域范围内禁止布局高污染、 高排放
25、的矿冶建材、重化工等产业 1.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3.本项目不涉及旅游景区。 5.本项目不属于洱海流域范围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属于清洁能源范畴,不属于高污染行业。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2.严格保护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确保饮用水安全 3.扎实推动 PM2.5 和臭氧协同控制 7.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建立固体废物部门联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遏制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 2.本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3.本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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