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舜泽园安置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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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武县舜泽园安置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临武县舜泽园安置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总承包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招标编号:HNHH-2018-078HNHH-2018-0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 0 一八年九月目目 录录目目 录录.I第一卷第一卷.4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5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 总则.212. 招标文件.233. 投标文件.244. 投标.275. 开标.286. 评标.297. 合同授予.308. 纪律和监督.30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10. 电子招标投标(本工程不适用).41第三章第三章
2、评标办法评标办法.411. 评标办法.412. 评审标准.413. 评标程序.41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65第二卷.66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67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00第三卷.102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103第一部分 投标函部分格式.104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格式.127第一卷第一卷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临武县舜泽园安置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武县舜泽园安置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临武县舜泽园安置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临发改发改20188620188
3、6 号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招标人为临武县舜发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临武县舜发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临武县舜泽园安置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2.2 建设地点:临武县环城西路与环城北路延伸段交叉口位置西南面2.3 建设规模及内容:临武县舜泽园安置小区项目,整个项目总用地面积 27 公顷,其中代征道路面积 0.87 公顷(合13.07 亩),本项目是小区的配套设施,主要是为安置小区实施“三通一平”及建设四条道路,以及建设
4、安置小区配套的幼儿园和活动中心,具体内容如下:(1)道路工程:采用级城市支路下限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 20km/h。舜峰路:起止路段环城北舜泽路,全长 345.91 米,宽 24 米;学院路:起止路段车站北环城西路,全长 739.25 米,宽 17 米;车站路:起止路段环城北舜峰路,全长 542.45 米,宽 17 米;舜泽路:起止路段环城西车站北,全长 260.41 米,宽 24 米。(2)建筑及配套工程:建设 2534.36m2 的活动中心,2859.24 m2的幼儿园;657 个地面停车位及 134 个社会停车位,以及小区的配套设施,包括综合管线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土石方工程、亮化工程
5、、运动地、小区大门等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土方挖方量 66.5 万 m3, 土方挖方量 54.7 万m3,1.56 万 m3绿化景观工程等。2.4 项目概算总投资:12623.5 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1206 万元(含建筑工程、工程设计费、工程勘察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作废标处理,最终金额以临武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金额为准。2.5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为 365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 60 天(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 330 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日止)。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
6、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2.7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2.8 招标范围:临武县舜泽园安置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按以政府批准的规划成果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施工等全过程风险承包,并对工程内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注: 设计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由中标单位完成后续施工图设计)。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地勘、施工资质,具体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
8、足湘建建201557 号文件标准,即: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3 人、安全员 3 人、质量员 2 人,且人员不得具有在建项目。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近 6 个月(2018 年 4 月2018 年 9 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依据。(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任本次投标的设计关键岗位人不少于 7 人,其中设计负责人 1 人,其余 6 人
9、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近 6 个月(2018 年 4 月2018 年 9 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依据。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3.2.1 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 2 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2.2 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3.2.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2.4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
10、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 3.3 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4. 评标办法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4.3 本项目以政府批准的规划成果为基础,投标人在此基础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按招标文件报价要求进行报价,评委按设计文
11、件、施工组织设计、信誉及胜任程度和施工报价进行评标(报价包括但不限制财政评审的清单说明内容)。5.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12 日 17:00 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8 年 9 月 29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招标文件
12、每套售价¥40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7.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发布 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上发布。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13、 年 1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71371 室室 第第 8 8 开标室开标室。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开标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上发布。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
14、机构为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临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6266318、0735-6338015。11.联系方式招标人:临武县舜发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临武县财政局 5 楼 联系人:左华山 电 话:15074155520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 1710 室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唐旭飞 1071 号、刘哲 4841 号、何华 4844 号电 话:刘哲 13762533220/0735-2153716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15、 容容1.1.2招标人招标人:临武县舜发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临武县财政局 5 楼 联系人:左华山 电 话:15074155520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 1710 室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唐旭飞 1071 号、刘哲 4841 号、何华4844 号电 话:刘哲 13762533220/0735-2153716 1.1.4项目名称临武县舜泽园安置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1.1.5建设地点临武县环城西路与环城北路延伸段交叉口位置西南面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临武县
16、舜泽园安置小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按以政府批准的规划成果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施工等全过程风险承包,并对工程内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注: 设计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由中标单位完成后续施工图设计) 1.3.2建设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 365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 60 天(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 330 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日止)1.3.3质量标准及保修要求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勘察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
17、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和地勘资质,具体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 号文件标准,即:项目负
18、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3 人、安全员 3 人、质量员 2 人,且人员不得具有在建项目。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近 6 个月(2018 年 4 月2018 年 9 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为依据。(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近 6 个月(2018 年 4 月2018 年 9 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9、材料为依据。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
20、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3.满足上述第 1 项、第 2 项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要求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费用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补偿。1
21、.9.1踏勘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对资格审查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书面提问1.10.3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时间和发布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不足 3 日或者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22、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 网上公示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无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可以经招标人同意后依法分包 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答疑)纪要、有关修改、补充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3.2.4招标控制
23、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1206 万元(含建筑工程、工程设计费、工程勘察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投标报价总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作废标处理,最终金额以临武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金额为准。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要求实行风险包干总承包,投标人考虑风险投标报价包括:含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风险;含材料、人工、取费等政策变化;含地基基础勘探风险。2、本次评标按政府批准的规划成果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评审清单说明)作规定进行报价;要求报价完整和合理。3、投标报价要求:工程造价按招标文件的 P24 中的相关文件进行投标报价;4、其他费
24、用:勘察设计费指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0 号”文件计取,其他费用根据临武县舜泽园安置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国家、湖南省及临武县相关规定计取。5、投标人中标后,以联合体的名义与建设方签订合同。具体合同金额以临武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的预算金额为准。6、中标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须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采用。工程总承包人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交发包人,并协助办理预算评审。3.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
25、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开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北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北湖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43054305 01700170 61366136 00000000 0110-08080110-0808 (注:账号中间的横杆是数字键盘上的减号,前后无空格,一(注:账号中间的横杆是数字键盘上的减号,前后无空格,一定要输入,否则保证金转不进)定要输入,否则保证金转不进)(1)投标保证金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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