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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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南开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天津市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3目录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适用范围11.4事件分类分级21.5工作原则31.6预案体系32 组织体系42.1 领导机构42.2 办事机构52.3 成员单位62.4 现场指挥部102.5 供热企业112.6 燃气供应企业112.7 专家组113预防与预警123.1预防123.2监测123.3预警124 应急处置164.1 信息报告164.2 先期处置174.3 应急响应174.4指挥协调184.5处置措施204.6信息发布214.7应急结束215后期处置225.1恢复生产225.2调查评估
2、225.3应急救助236应急保障236.1应急队伍保障236.2物资保障236.3资金保障236.4技术保障246.5避难场所246.6社会动员247附则247.1预案管理257.2宣传教育267.3培训267.4应急演练263南开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编制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高稳定供热的保障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3、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规20211号)、天津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天津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南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本区供热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天津市南开区行政区域内因燃料短缺、设备故障、外力破坏等原因,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本区其他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需要同时启动本预案进行配合的,按照本预案程序启动。1.4事件分类分级 依据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三个等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4、的,为特别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2)因各种原因造成1万户以上非正常停热降温,并持续24小时以上,或重大任务保障、重要场所停热12小时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2)因各种原因造成5000户以上非正常停热降温,并持续24小时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II级(较大)集
5、中供热突发事件: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2)因各种原因造成1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非正常停热降温,并持续24小时以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III级(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1)未造成人员死亡,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或3人以下重伤,或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2)因各种原因造成1000户以下非正常停热降温,并持续24小时以上。 本条所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1.5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市民安全用热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集中供
6、热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1.6预案体系本预案是我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与南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各成员单位制定保障方案。本预案对各街道制定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制定保障方案和供热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具有指导作用。2 组织体系及职责南开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南开区集中供
7、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及成员单位构成。南开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清单见附件2。2.1 领导机构及职责2.1.1 南开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区长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城管委主任2.1.2 职责:1)统一指挥领导南开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3)负责组织辖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动员和实施;4)研究制定本区应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5)负责组织区内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制定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备;6)负
8、责集中供热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工作;7)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8)供热负责组织指挥处置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以上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供热燃气服务中心开展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6)负责区级专项供热应急处置资金的筹措;7)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区域内人员的疏散和安置工作;8)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区域内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9)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工作。10)负责针对超出本区应急处置能力范围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应急响应工作。2.2 办事机构及职责2.2.1 应急指挥办公室:南开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南开区
9、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区城管委主任。2.2.2 职责:1)负责区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区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区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2)负责提出本区应对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3)负责起草集中供热突发事件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4)组织制定(修订)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指导供热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并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5)组织建设、管理专家组和应急指挥平台;6)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7)负责集中供热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工作;8)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
10、他工作。2.3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2.3.1成员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供热燃气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公安南开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南开交警支队、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融媒体中心、区网信办、自来水集团第二营销分公司、自来水集团第三营销分公司和自来水集团第四营销分公司、城西供电分公司及各街道办事处。2.3.2成员单位职责:1) 区城市管理委(1)负责组织、协调供热设施抢险抢修及恢复工作;(2)负责传达现场指挥部各项指令,协调督促各单位落实指令情况;(4)根据需要组织、调集应急队伍、物资;(5)负责配合区发改委在燃气供应中断时与上游供气单位进
11、行协调对接,保证燃气锅炉的燃气供应;(6)负责配合公安南开分局、区应急局等部门进行供热安全事故调查;(7)负责区集中供热应急专家组、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8)负责配合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涉及城市道路抢通的应急处置工作;(9)负责指挥部办公室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10)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 区供热燃气服务中心(1)负责组织、协调供热设施抢修及恢复工作;(2)负责配合区发改委在燃气供应中断时与上游供气单位进行协调对接,保证燃气锅炉的燃气供应;(3)负责配合公安南开分局、区应急局等部门进行供热安全事故调查;(4)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区发改委(1)负责在因上游气源问题导致
12、燃气供应不足或中断时协调对接上游供气单位,恢复天然气保障供应;(2)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3)公安南开分局(1)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及人员疏散;(2)负责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维护工作;(3)负责组织相关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4)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4)区消防救援支队(1)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火灾控制与扑救;(2)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5)南开交警支队职责(1)负责实施突发事件区域的交通管制工作,保证救援抢险车辆安全快速通行;(2)负责开通应急气源运输车辆、抢险车辆的绿色通道;(3)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6)区财政局: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为集中供热突发
13、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7)区应急管理局:(1)负责组织协调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负责依法组织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3)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参与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特种设备相关的应急处置,参与特种设备相关事故的调查。9)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生活保障救助工作,做好伤残人员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10)区卫生健康委职责(1)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伤(病)员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2)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3)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11)区生态
14、环境局:负责燃气锅炉房泄漏突发事件的现场环境污染检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方案并上报区指挥部。12)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13)区融媒体中心: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14)各街道办事处(1)负责组织辖区内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应急响应工作;(2)负责突发事件区域内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区指挥部处置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3)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街道办事处履行应对突发事件恢复重建和善后处置工作。15)区融媒体中心(1)负责指导有关部
15、门发布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及时引导舆论;(2)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3)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4)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5)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16)区委网信办:负责统筹相关部门做好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和网络谣言等有害信息处置。17)自来水集团第二营销分公司、自来水集团第三营销分公司和自来水集团第四营销分公司:负责协调组织突发事件抢险区域内的用水保障工作。 18)城西供电分公司:负责突发事件区域内,供电设施的巡查、抢险,保障电力供应。2.3.3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指挥部对成员单位的组成可进行相应调整。
16、2.4 现场指挥部2.4.1 按照区指挥部的要求,根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由相关成员单位、事发地街道、相关供热企业组成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地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任现场总指挥;发生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由区委、区政府制定的负责同志任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部下设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工作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作相应调整。2.4.2 现场指挥部职责:1)全力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2)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快速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3)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办,调动应急救援队伍
17、,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随时向区指挥部报告事件处置进展,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应立即报请区指挥部协调处置。2.4.3现场指挥部下设七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治安维护组、医疗救护组、信息舆情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1) 综合协调组:由区城市管理委牵头组建。负责传达现场指挥部各项指令,协调督促各单位落实指令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根据区指挥部要求,起草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的文件;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 现场处置组:由区城市管理委牵头组建。负责组织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抢
18、修工作;根据需要组织、调集应急队伍、物资;掌握集中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3) 治安维护组:由公安南开分局牵头组建。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疏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地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维护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4) 医疗救援组:由区卫健委牵头组建。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伤(病)员的救治、转运及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伤(病)员医疗救治相关信息;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5) 信息舆情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组建。负责收集、处
19、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区指挥部要求,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协调公安部门和区委网信办等单位在网上对舆论加以引导;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6) 后勤保障组:由区人民政府牵头组建,负责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现场经费保障、物资保障、气象预报、通信保障、善后处理和人员安置等工作;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和理赔工作;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7) 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建,负责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调查等。2.5 供热企业
20、职责供热企业指利用热源单位提供的或自身产生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企业,在区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本区各有关供热企业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建立本企业集中供热突发事件预防体系并组织实施;2)按照区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本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工作;3)负责制定特殊天气或应急事件条件下燃料保障应急方案;4)负责组建应急队伍,配备抢修物资及抢修设备;5)负责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6)负责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7)负责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及恢复供热工作;8)完成区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各项应急任务。2.6 燃气供应企业职责供热企业指利用热源单位提供的或自身产生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企业,负责保障燃
21、气锅炉的气源供应,做好燃气锅炉房燃气供应不足和中断、燃气泄漏等的应急处置。2.7 专家组职责1)对一般、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分析评估;2)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对策建议及技术支持,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3)为集中供热应急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3预防与预警3.1预防在日常工作中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和区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由区指挥部负责总体预防工作,指导相关部门、企业组织预防工作,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建立与能源供应部门的沟通机制,对我区燃煤、燃气资源的供需平衡状况实施动态监控;2)加强非采暖季集中供热设施的检修;3)加强采暖季供热设施安全运行检查;4)加
22、强极端天气条件下供热设施的安全监控;5)定期采用技术手段进行供热管网、电气设备、锅炉房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建立数据档案;6)每年定期对供热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加强市政道路施工现场供热设施的安全监护。3.2监测区供热燃气服务中心建设并不断完善覆盖全区的集中供热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实时对热源厂、供热企业的运行状况及主要参数进行监测。3.3预警3.3.1预警级别根据停热影响范围大小、持续时间长短和发展趋势等因素,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即级、级、级和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1)蓝色预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蓝色预警:(1)预测我市未来连续2天内日平均最
23、低温度低于-9;(2)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停热降温,影响居民用户5000户以下,并持续24小时以上。(3)因其他因素造成预计发生一般以上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2)黄色预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黄色预警:(1)预测我市未来连续3天内日平均最低温度低于-9;(2)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停热降温,影响居民用户5000户以上,并持续24小时以上;(3)因其他因素造成预计发生较大以上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3)橙色预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橙色预警:(1)预测我市未来连续4天内日平均最低温度低于-9;(2)因各类因素可能造成停热降温,影响居民用户1万户以上,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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