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民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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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江市民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和依据1.2适用范围1.3工作原则1.4事件分类和应急救援等级2组织机构及职责2.1组织机构2.2工作职责3运行机制3.1预警预测3.2应急处置3.3信息(新闻)发布3.4善后处置3.5调查与评估3.6应急现场着装和标志4应急保障4.1人力资源4.2财力保障4.3物资保障4.4医疗卫生保障4.5交通运输保障4.6治安维护4.7通信保障4.8应急预案的管理4.9应急设备设施的管理4.10培训与演练5奖励与处罚5.1 奖励5.2 处罚6附则1总则1.1编制目的和依据为有效应对九江庐山机场及其附近区域发生的民航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
2、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将民航突发公共事件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九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区域内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市直相关单位协助处置的各类民用航空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1.3工作原则民用航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3.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
3、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1.3.2依法处置,依法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应急处置民航突发事件工作中,应坚持做到依法处置,依法实施。1.3.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本市民航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坚持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各级及各相关部门应急责任制,明确责任人。依法组织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力量进行救援,做到科学调度,及时救援。1.3.4资源共享,确保供给。做好应对民航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资源,做到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确保应对民航突发事件之需。1.3.5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准备
4、,增强应急反应能力。1.3.6条块结合,平战结合。由于民航突发事件的时效性和专业性,必须遵循条块结合的原则。出现民航突发事件后,既要遵循民航相关规定,又要服从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需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加强培训,做到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1.4事件分类和应急救援等级1.4.1分类分级(1)本预案所称民航突发事件是九江市范围内的区域。航空器、机场设施突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严重损坏以及其它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航空器紧急事件和非航空器紧急事件。(2)根据民航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民航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a.自
5、然灾害。主要包括:影响机场正常运行的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b.事故灾难。主要包括:航空器失事;航空器空中遇险(包括故障、遭遇危险天气、危险品泄露等);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包括劫持、爆炸物威胁等);航空器与航空器地面相撞或与障碍物相撞,导致人员伤亡或燃油泄露等;航空器跑道事件(包括跑道外接地、冲出、偏出跑道);航空器火警;涉及航空器的其它突发事件。c.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在机场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d.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非法干扰(劫持、爆炸物威胁等)、社会群体性事件等,不涉及航空器的其它突发事件。1
6、.4.2等级划分各类民航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响应等级,根据所发生突发事件的紧急状况、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以及启动应急响应的要求等因素,划分为I级应急救援响应(紧急出动)、II级应急救援响应(集结待命)和III级应急救援响应(原地待命)三个等级。(1)I级应急救援响应紧急出动:适用于已发生航空器失事、爆炸、起火、严重损坏、机场危险品泄漏、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2)II级应急救援响应集结待命:适用于航空器在空中出现故障等紧急情况,随时有可能发生航空器坠毁、爆炸、起火、严重损坏,或者航空器受到爆炸物威胁及其他非法干扰等突发事件。(3)III级应急救援响应原地待命:适用于航
7、空器空中发生仅对航空器安全着陆造成困难的故障以及暂未确认的航空器遭受爆炸物威胁等突发事件。2组织机构及职责2.1组织机构2.1.1为保证民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市应急委员会成立市民航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与协调九江市民航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市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总指挥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九江机场分公司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为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督
8、管理局、柴桑区人民政府、空军94940部队等单位负责人。2.1.2市民航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九江机场分公司,由机场分公司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柴桑区政府、空军94940部队等单位有关人员。当发生民航突发事件且需要地方救援力量支援时,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接管应急救援指挥权。市应急指挥部启动民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后,市政府分管领导即为应急救援总指挥,同时市公安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队长、市卫生健
9、康委主任则分别为应急救援公安指挥官、消防指挥官和医疗指挥官。2.2工作职责2.2.1市应急指挥部(1)指挥市直有关单位开展民航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2)及时向市应急委员会报告事态变化情况及相关工作;(3)对民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启动应急预案响应与结束;(4)完成市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2.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民航应急办)(1)了解掌握民航突发事件的发展形势,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或终止民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2)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指示,就已发生的民航突发事件组织指挥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并做好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3)组织编制、评估、修订相关
10、应急预案;定期审核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的变化情况;(4)按照预案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2.2.3市应急管理局履行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及时向市应急委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根据市应急委领导要求,协调市相关部门救援力量,全力参与民航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预警监测、地质灾害事故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2.2.4市公安局(1)组织市公安力量赶赴民航突发事件现场开展救援工作;(2)根据实际业务情况接管相关突发事件现场分指挥权;(3)负责对事故发生区域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4)负责对民航紧急事件区域实施治安警戒,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5)配合清理现场、勘查取证工作;(6)制服
11、、缉拿犯罪嫌疑人、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处置爆炸物、危险品、协助核对死亡人数及身份等;(7)协助其它救援队伍完成应急救援。2.2.5市消防救援支队(1)组织市消防力量赶赴民航突发事件现场开展救援工作;(2)根据实际情况接管突发事件现场分指挥权;(3)组织实施现场灭火,搜救现场被困人员并转移至安全区等;2.2.6市卫生健康委(1)负责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工作;(2)根据现场实际接管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急救的分指挥权;(3)负责组织现场救治及伤员转运,并统计救治人员及情况;(4)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现场的医学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等。2.2.7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民航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所需经费,并及时足额
12、拨付到位。2.2.8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民航紧急事件现场环境的监测与评估,组织实施减轻污染危害措施。2.2.9市民政局组织、承办灾情核查和上报工作;及时做好应急资金、物资等的下拨与发运工作;与机场相关部门做好罹难人员家属抚慰工作。2.2.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期间救援力量、救援物资设备的运输保障工作。2.2.11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预测预警,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发布。2.2.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工作。2.2.13电信、移动、联通九江分公司负责民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通信保障任务2.2.14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13、相关新闻,正确引导舆论2.2.15空军94940部队(1)联合九江机场分公司对发生在机场区域的突发事件进行救援;(2)及时通报区域内空中突发紧急事件紧急信息,并协助领导小组进行空中管控。2.2.16九江机场分公司(1)根据预案,就已发生的突发事件向机场各救援单位发布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机场应急救援工作;(2)根据现场实际,及时报请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市各救援单位赶赴机场支援。2.2.17其他单位其他未列单位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应本着高度负责态度,随时听从市应急指挥部调遣,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不得推诿、拖延。3运行机制3.1预警监测3.1.1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民航突发事件,九江机场分公司要会同市直有
14、关单位建立完善预警监测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完善应急预案的修订。3.1.2针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民航突发事件,当接到九江机场分公司的报告后, 民航应急办应立即会同九江机场分公司及市直有关单位进行监测和预警,掌握事件发展的动态变化情况,为制定应对措施提供依据。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民航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 一般分为三级:红色级(紧急出动)、黄色级(集结待命)和蓝色级(原地待命)。3.1.3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
15、、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3.2应急处置3.2.1信息报告(1)民航突发事件的信息传递由民航应急办负责。机场区域发生突发事件且需地方救援力量支援时,由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通知民航应急办,民航应急办根据接到的信息内容判明事件性质和类型后立即报告市应急委员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通报参与应急救援的各成员单位,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2)特别重大、重大民航突发事件信息,市应急委要按有关规定如实向省政府报告。(3)报告内容及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应急救援集结地点、
16、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其他相关情况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内容要简单明了,对接收和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录音和记录。(4)民航应急办及时汇总并上报民航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市应急委员会和市应急指挥部领导作出的处置突发事件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3.2.2先期处置民航突发事件发生后,九江机场分公司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进行先期处置,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组织、协调、指挥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应急队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3.2.3应急响应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民航应急办应当迅速报告市应急
17、委员会,请求支援。情况特别紧急时,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等级预案。必要时,市政府可以向省政府请求支援。对需要省政府处置的较大民航突发事件,市应急委员会要按规定程序向省政府提出请求。3.2.4救援力量的集结、通信联络及引导(1)民航突发事件发生后,接到信息的九江市各救援单位应按民航应急办的指令,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赶赴事发地点集结或实施救援。(2)救援力量的集结点。九江机场范围内有两个固定集结点,分别为一号集结点和二号集结点(具体位置见九江庐山机场区域应急救援方格网图)。一号集结点位于机场民航1号停机坪,主要供驻场的消防车、医疗救护车以及公安警车等集结待命;二号集结点位于机场航管楼前,主要
18、供九江市其他协助救援力量的车辆进入事发现场前集结待命。对于发生在九江机场围界范围外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可以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对救援现场位置进行预判,在该位置附近临时指定一个地点供应急救援车辆、人员集结,以利于缩短驰救时间,提高救援效率。(3)各救援支援力量到达机场后的通信联络。通信联络方式以对讲机为主,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为辅。驻机场的公安、消防、医疗等单位应各自配备与其上级单位同频率的对讲机,并将值班电话和负责人移动电话向其上级单位公布。支援力量到达机场后的集结或救援工作通过对讲机或电话等方式进行联络。(4)应急救援集结区的交通管制。由机场公安分局按照“停放有序、方便进出”的原则负责实施,
19、车辆停放及进出的基本顺序为消防车、应急救援指挥车、公安指挥车、医疗救护车、机务特种车和其他车辆。(5)各救援力量到达机场后的引导方式。如果事发地在飞行区以内,驻场的救援力量应按照规定立即前往事发地。地方支援力量则位于二号集结点等待,由机场公安引导进入事发现场。3.2.5派出救援力量的基本原则(1)接警出动原则。各救援单位应在接到民航突发事件通知后,迅速组织力量赶赴事发现场实施救援或机场指定地点待命。(2)应急与值守兼顾原则。各救援单位在派出救援力量的同时,应留有足够的救援力量值守,以防多种突发事件同时发生。3.2.6指挥权的实施与移交(1)市应急指挥部在机场应急救援过程中,对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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