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筑股份2017年半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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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 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拒绝配合或其提 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 5 进行配售。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7 年年 7 月月 21 日日 (T 日)日) 09:30-11:30、 13:00-15:00。 2017 年 7 月 21 日(T 日
2、)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7 年 7 月 19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一 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 者除外)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 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 )确定其 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17 年 7 月 19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
3、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 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 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 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 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16,000 股,同时 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 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 多个证券账户参与
4、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 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 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 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 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6 2017 年 7 月 25 日(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5、网下初步配售 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 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 应依据 2017 年 7 月 25 日 (T+2 日) 公告的 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 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 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6、,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 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 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 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
7、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 (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 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 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7 年 7 月 20 日(T-1 日)公告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 相关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查询。 7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 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及 证券日报 上及时公告,
8、 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华扬联众 指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 台 本次发行 指本次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以确定价 格发行 2,4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
9、行为(若启动 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1,600.00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 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 2017 年 7 月 13 日 (T-6 日)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要求 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除参与本次发行网下询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 外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符合上海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
10、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有效报价 指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中申购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格,且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 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T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 2017 年 7 月 21 日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一)股票种类股票种类 8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新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4,0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 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400.00 万股,占本次 发行
11、总量的 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6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67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6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6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四)募集资金(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52,65
12、5.45 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 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58,6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024.55 万元后,预计募集 资金净额为 52,655.45 万元。 (五)回拨机制(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
13、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 数超过 50 倍、 低于 100 倍 (含) 的, 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 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 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 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 9 数低于 50 倍(含) ,则不进行回拨。 2、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 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网上申购
14、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 体情况将在 2017 年 7 月 24 日(T+1 日)刊登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以下简称“ 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 告 ” )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交易日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T-6 日 2017 年 7
15、月 13 日 (周四)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 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截止时间为 17:00) T-5 日 2017 年 7 月 14 日 (周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T-4 日 2017 年 7 月 17 日 (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时间为 9:30-15:00) T-3 日 2017 年 7 月 18 日 (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 15:00) T-2 日 2017 年 7 月 19 日 (周三) 刊登网上路演公
16、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 日 2017 年 7 月 20 日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7 年 7 月 21 日 (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10 交易日交易日 日期日期 发行安排发行安排 T+1 日 2017 年 7 月 24 日 (周一)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2017 年 7 月 25 日 (周二) 刊登网下初
17、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2017 年 7 月 26 日 (周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 日 2017 年 7 月 27 日 (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 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
18、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一)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情况 2017 年 7 月 17 日(T-4 日)和 2017 年 7 月 18 日(T-3 日)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 价日。截至 2017 年 7 月 18 日(T-3 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 下申购电子平台共收到 2,84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5,206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 信息,报价区间为 1
19、4.67 元/股-14.97 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300,980 万股。配售 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 (二)(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核查, 有 4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8 个配售对象未按 发 11 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17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6 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 上述 5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74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 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 注为“无效报价 1”和“无效报价 2”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
20、效报价后,其余2,80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132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 报价区间为14.67元/股-14.97 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282,480万股。上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了登记和备案。上述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 股) 14.67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 均数(元/股) 14.67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14.67 公募基
21、金报价加权平均数 (元 /股) 14.67 (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 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 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 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 (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 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 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 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 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22、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 14.67 元/股的初步询 价申报予以剔除,2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拟 申购总量为 5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 0.0384%,具体请见“附表:配 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12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者报价中位数(元/股) 14.67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 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14.67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报价中位数(元/股) 14.67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 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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