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规则》第14.06B 及18.03(1) 条.pdf
《《主板规则》第14.06B 及18.03(1) 条.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主板规则》第14.06B 及18.03(1) 条.pdf(3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 1 香港交所上市決策香港交所上市決策 HKEx-LD44-2013 (於於 2013 年年 1月刊發月刊發) (於於 2019 年年 10 月更月更新新(反收購行動規則反收購行動規則修訂修訂) 涉及人士涉及人士 甲公司 主板發行人 目標公司 甲公司擬向若干獨立第三方收購的公司 事宜事宜 目標公司是否擁有積極參與勘探及或開採天然資源的權利 上市規則上市規則 主板規則第 14.06B 及 18.03(1) 條 議決議決 聯交所同意目標公司透過分段增持協議擁有積極參與勘探天 然資源的權利 實況實況 1. 甲公司擬收購一家參與金礦開採項目(該項目) 的目標公司。 2. 在收購時,目標公司並未擁有該項
2、目的任何權益,但目標公司與該項目擁有 者(擁有者)已簽訂若干協議(該協議)以獲得該項目的權益。根據該協 議,目標公司將提供資金及專業技術以進行該項目之勘探活動。當目標公司 實現該協議項下的目標(包括完成概括研究、預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 後,擁有者將會轉讓其於該項目 52%權益予目標公司。於勘探工作完成後, 目標公司與擁有者將以合資方式發展該項目,並分享該項目之開採收益。 3. 對於甲公司而言,該收購的規模非常重大。當評估該收購是否構成一項反收 購行動時,聯交所會考慮的其中一個因素是目標公司能否滿足新上市要求 (見 指引信 HKEX-GL104-19 就應用反收購行動規定提供的指引) 。上述
3、情況涉及 以下問題:目標公司能否符合上市規則第 18.03(1) 條的規定,即礦業公 司新申請人有權積極參與勘探及或開採天然資源。 4. 甲公司認為分段增持協議於礦業勘探活動十分常見。雖然目標公司並未擁有 該項目的權益,但目標公司已積極參與該項目,並透過該協議能夠對勘探活 動的決定行使足夠的影響力。原因如下: 該協議給予目標公司獨家權利於該項目範圍内進行勘探活動。目標公司 已取得所須之執照、許可及批准以進行是次勘探活動。 目標公司為該項目的經營者,並負責進行該項目的概括研究、預可行性 研究及可行性研究。它亦有權委任其他承包商及顧問以協助其完成上述 活動。 2 目標公司與擁有者已設立一個委員會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主板规则 主板规则第14.06B 及18.031 主板 规则 14.06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