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体检人员须知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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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体检人员须知 1、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 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 当天早上空腹。 3、参检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在带队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配合 医生检查所有项目。 4、参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平板电脑、手环等通讯工具,如 有携带请交带队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携带通讯 工具者,无论是否使用均以作弊论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果 视为不合格。 5、参检人员不得向体检医生透露姓名、毕业院校、专业等个 人信息,否则,体检结果视为不合格。 6、参检人员可对体检组织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体检 医生和工作人员有不规范操作或徇私舞弊行为,须当场如实向监 督人员反映。参检人员之间也要加强互相监督。 7、实验室有关项目(尿常规、血常规、血生化)不合格者,可 以复检一次。其它项目如血压、视力、听力等项目均当场复检,复 检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8、体检结束后,请参检人员在体检当日 1730 前不要离开淮 安市区,1730 以后没有接到通知可以离开。 9、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及时公布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网站。 10、体检医院负责接受被体检者的咨询并负责对体检结果 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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