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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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教高函2015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 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进一步 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 定于 2015 年 5 月至 10 月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
2、生的创造力,培 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 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 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 2 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 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 力。 三、组织机构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 办,吉林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 长袁贵仁和吉林省省长蒋超良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 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
3、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 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 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 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 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 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 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 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 (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3 2.“互联
4、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 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 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 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 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 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 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 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 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 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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