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和责任清单 .doc
《权力和责任清单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权力和责任清单 .doc(7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权力和责任清单 旅行社设立许可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旅行社设立许可 子项编码 子项名称 实施主体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013 年 4 月 25 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3 号,2013 年 10 月 1 日起实行)第二十八条 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 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 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 旅行社可以经营下
2、列业务: (一)境内旅游; (二)出境旅游; (三)边境旅游; (四)入境旅游; (五)其他旅游业务。 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具 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定。 2.旅行社条例 (2009 年 1 月 21 日国务院第 47 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50 号)第七条 申请设立旅行 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 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3、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 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实施对象和 范围 自治区辖区内符合申请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 实施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不少于 30 万元的注册资本; 4.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 1 年的营 业用房; 5.2 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6.传真机、复印机; 7.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申请材料 1.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
4、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 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 称、 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 2.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3.企业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经营场所的证明; 6.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法定办结时限:20 个工作日。 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10 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 数量 无数量限制。 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不收费。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 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2.审查责任
5、: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核实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营业设施、 注册资本、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等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 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印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颁发, 并及时将信息向社会公布。 5.监管责任: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明查与暗 访相结合的手段,对旅行社经营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 执业许可、旅游合同、服务质量、旅游安全、财务账簿等情况进行监管,依法 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权力和责任清单 权力 责任 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