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三年攻坚战役实施方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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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三年攻 坚战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稳妥推动重大风险处置,加快推动我 区陈案积案消化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处置非 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工作 的通知(处非联发20186 号)、省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山东省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三年攻坚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处 非字20181 号)和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威处非办发 201810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工作目标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按照中央、省、市经济、金融工作会
2、议部署要求,利用 3 年时间 (2018 至 2020 年),深入开展全区非法集资案件处置攻坚战役, 有序化解非法集资案件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维护全区金融 稳定,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坚决打赢防 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主要任务是:依法稳妥推进国家、省、市督办重大案件处置 进程,全面加快陈案积案善后处置工作节奏,力争在三年内发案 10 年以上案件及重大案件限期办结;一般陈案积案年度破案率 2 达到 40%以上,并逐年递增;执行结案率 2019 年达到 70%以上, 2020 年达到 80%以上;至攻坚战结束时,执行结案率达到 90%以 上。 二、
3、主要措施 (一)建立陈案积案和重大案件工作台账。全面摸清辖区内 非法集资存量案件,梳理明确立案时间、处置阶段及结案情况等, 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其中,立案 1 年以上案件应列入陈案积案台 账,本区发生或本区牵头的涉众多、影响大、易引爆、涉稳隐患 突出案件及案发 10 年以上案件,应列入重大案件(风险)台账。 所有案件台账,应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案件名录,随时跟踪 处置进展。对司法审结或办结、资金清退完毕、没有重大涉稳情 况的案件,原则上予以结案、销号;对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 议办公室直接督办案件办结后,及时上报结案报告。 (二)分类明确攻坚目标。根据案件规模、立案时间、处置难 度等,明确陈案
4、积案攻坚时间表。凡纳入重大案件(风险)台账的 案件,应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司法程序完结、资金兑付基本完成、 社会面风险有序可控;对案发 5 年以上未办结案件,应落实“一案 一策一专班”制度,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逐一制定处置工作方案, 明确处置进度和时间要求,限期办结。 (三)积极推动陈案积案消化。要认真梳理陈案积案,区分情 况,加快推动。要全面研究分析案情,逐案明确侦办难点和主攻 3 方向,制定侦查方案。对有破案条件的案件,要迅速成立专案组, 集中破案攻坚;对已进入资产处置阶段的案件,法院、检察院、公 安分局要加强协调配合,在依法查清涉案资产范围、权属基础上, 加快推进资产变现和资金清退进度。 (四
5、)坚决控制增量风险。对增量风险,要灵活运用各类行政、 刑事手段,成员部门协同配合,果断实施打击。对达到刑事立案 标准的非法集资案件,公安分局应主动及早介入,排查掌握所涉 及的金额、人数、资金流向等证据,切实降低犯罪侦查成本,提 升案件结案率。对公安机关暂不予立案的风险事件,由区处非小 组办公室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税务等主监管部门,果断 实施监测和行政干预措施,有效建立违法犯罪防火墙,阻断风险 继续蔓延渠道,逐步压降风险;要密切采取预警措施,尤其高度 关注投融资领域及互联网金融平台风险,切实做好与互联网金 融风险等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衔接,对排查发现的涉嫌非法集 资的经营主体,要制定完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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