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社会责任报告.pdf
《2018 年社会责任报告.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8 年社会责任报告.pdf(15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酉阳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酉阳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传真:81538126。通讯地址:酉阳自治县城南何家坝杉树湾新生态环境局,邮编:4098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相关部门意见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1酉阳县XL02黑水大涵至双泉双石段公路改建工程重庆市酉阳县黑水镇、双泉乡酉阳县隆达公路建
2、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玖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酉阳县XL02黑水大涵至双泉双石段公路改建工程位于酉阳县黑水镇、双泉乡,路线起点位于黑水镇大涵村村委会处,起点与G319国道相接,而后下穿G65渝湘高速皂角大桥,路线展线翻越菖蒲山脉,终点位于天马村黄家坨附近(K12+720)处与在建野人凵至猫脑壳公路平交。起讫桩号为K0+000.000K12+720.000,路线全长12.727km,在少量现有机耕道基础上,按三级公路标准改建,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m;全段(K0+000.000K12+720.000)均为双向二车道。(1)废气:施工期临时混凝土拌合场粉料仓废气通过在每个仓顶均设置脉冲式布袋
3、除尘器(除尘器效率99.5%以上)处理后经仓顶除尘器排气口(距地面15m高)排放;混凝土拌合场场内物料堆放、物料进场卸料等产生逸散粉尘,设置水雾喷淋装置,控制粉尘。根据预测结果,施工期排放的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另外,混凝土搅拌站属于仅为本道路工程配套服务的临时工程,随道路工程完工而停止服务运行,道路工程施工结束后立即拆除。运营期沥青路面,对道路扬尘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施工期桥梁施工泥浆水采用污泥泵抽出,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或施工用水循环利用;混凝土搅拌机冲洗废水在搅拌场内设置沉淀池,产生的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
4、液回用于混凝土加工生产用水环节;搅拌站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内洒水抑尘;道路施工作业面产生的施工废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在工作面循环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废水均依托附近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本项目不设置服务区、收费站等,无生活污水产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3)噪声:施工期由于道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具有移动性、道路工程施工期运输车辆具有不连续性、混凝土搅拌站属于临时工程具有临时性,因此,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影响是有限的,属于暂时性影响,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在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运营期交通噪声:
5、在大涵村集中居民点、黑水镇大涵小学校等噪声敏感区路段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途经车辆应限速禁鸣;加强路面日常维护,维持道路路面平整度,开裂、坑洼路段及时修补,防止行车颠簸引起的噪声增加;优化道路纵断面设计,降低纵坡过大带来的噪声增大;预留噪声监测、治理专项资金,在运营期加强监测,防止噪声扰民。采取上述措施后,可降低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环境可以接受。(4)固体废物:施工期路基挖填产生的土石方就近送往本项目设置的弃土场处置(19#弃土场),施工完毕后对弃土场进行生态恢复;旧路破除及拆迁房屋产生的弃渣统一运至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弃土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运至城区生活垃圾收集箱处
6、理。运营期本工程道路沿线不设置服务区和收费站等,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车辆内过往行人随意抛洒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行人丢弃的少量果皮、纸屑等,应加强对路面的清扫,同时可沿路设置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分类收集并及时处理,保持路面清洁,对环境影响较小。(5)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工程占地、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工程永久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果园、水田、旱地、农村道路用地、空闲地,导致局部土地利用类型改变,破坏原有的地形、地貌,通过对占用土地进行经济补偿,并在施工结束后做好植被恢复工作,两侧边坡进行播撒草籽等复绿工作,尽可能恢复原有地形地貌。临时混凝土搅拌站、弃土场、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在
7、施工雨季来临之际,选用防雨布或塑料薄膜进行铺盖,防止被雨水冲刷;开挖土石方等及时回填或外运处置,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及时拆除混凝土搅拌站,及时对工程临时占地进行复垦、植被恢复。采取措施后,土地的利用状况不会发生明显改变,土地占用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小。施工作业前,将临时混凝土搅拌站、临时弃土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地表的林木进行移植;表土单独堆放,用于施工结束地表恢复覆土;在施工场地、弃土场等采取截排水沟、挡土墙等措施。同时采用防雨布等遮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可将生态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2酉阳县交通扶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一期)(后河特大桥及引道工程)重庆市酉阳县兴隆镇、车田乡酉阳县隆达公
8、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玖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酉阳县交通扶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一期)(后河特大桥及引道工程)位于酉阳县兴隆镇、车田乡,项目起点位于兴隆镇龙镇村尹家沱与现状村道平交,后沿槽谷对现状老路进行改扩建,在印家院子处设置后河特大桥跨越后河,后沿车田岸槽谷上坡到达蜂子湾,与现状村道平交,全长2.800km。起讫桩号为K0+000.000K2+800.000,路线全长2.80km,按三级公路标准改建,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m;全段均为双向二车道。一、废气(1)项目道路施工废气道路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道路摊铺产生法人沥青烟。采取洒水抑尘、加强管理等措施减轻影
9、响。(2)施工期临时混凝土搅拌站废气项目共设置2处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搅拌站运行期间废气主要有:砂石骨料进场和上料产生粉尘、水泥和矿粉等粉料筒仓产生粉尘以及搅拌机搅拌产生粉。砂石骨料进场和上料产生粉尘G1:2个混凝土搅拌站的G1废气分别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由2根15m高排气筒(1#、2#排气筒)排放;砂石骨料进场和上料产生粉尘G2:通过喷淋设施降尘;搅拌机搅拌废气G3:项目通过全封闭作业,减少废气影响。施工期的废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经上述措施治理后,施工期废气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3)施工期严格遵守重庆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控尘十项要求根据渝环发201366号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搅拌
10、站粉尘及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通知,本项目临时混土搅拌站在运行期间需严格遵守以下要求:搅拌楼粉尘及扬尘控制:搅拌主机和配料机应设在封闭的搅拌楼内,配备收尘设施;原材料上料、配料、搅拌设备必须实现全封闭;禁止擅自停运、拆除、闲置尘污染防治设施。筒仓粉尘及扬尘控制:骨料配料仓应采取封闭式筒仓;粉料筒仓和骨料筒仓必须配置脉冲式袋式除尘设施,并定期清洁及更换滤芯,确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粉料筒仓除吹灰管及除尘器外,不得再有通向大气的出口;粉料筒仓上料口应配备密闭防尘设施;粉料筒仓有料位控制系统,不得使用袋装粉料。骨料输送带粉尘及扬尘控制:骨料输送管道必须全密闭,运行时不得有通往大气的出口,杜绝骨料输送过程中
11、出现粉尘外泄。骨料堆放场粉尘及扬尘控制:骨料堆放场除车辆进出口外应全密闭,实现骨料装卸、装运、配料在室内完成。骨料堆放场车辆进出口和卸料区必须配置喷淋设施降尘或负压收尘等装置。搅拌站内设备控尘管理:搅拌站内、生产设施应配置冲洗除尘设备,及时对设备进行清洗,保持清洁,外表不得有粉尘堆积。搅拌站内环境控尘管理:搅拌站场内地面要作硬化处理,配备洒水车辆,定期冲洗,保持湿润,不得有粉尘、扬尘堆积。搅拌站场内道路保持完好和清洁,车辆在搅拌站场内行驶时无明显扬尘现象。生产废料控尘管理:搅拌站场内不得有露天堆放的生产废料,生产废料必须堆放在有顶棚和围墙等相对封闭的场地内。场区出口控尘管理:搅拌站场区进出口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8 年社会责任报告 社会 责任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