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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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6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23日。电话:0372-5092262。2019年6月1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安阳绿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5万方混凝土项目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马投涧村西国道341与宝鹤路交叉口西北建设单位:安阳
2、绿野混凝土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阳绿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5万方混凝土项目,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马投涧村西国道341与宝鹤路交叉口西北(1)大气环境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原料(骨料)投料、堆存、装卸时产生的粉尘;骨料计量、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骨料输送至过渡储料斗时产生的粉尘;粉料输送至料仓时产生的粉尘;原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道路运输扬尘。项目设有食堂,有油烟废气。项目骨料输送至过渡储料斗时产生的粉尘和搅拌粉尘经过1#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粉料输送至料仓时产生的粉尘均经除尘器处理后经呼吸孔排放,本项目粉尘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
3、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的标准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的标准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0.5mg/m3,同时执行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2019196号)中附件3安阳市2019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企业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0.5mg/m3,厂房车间产尘点周边1米处(车间封闭并安装顶吸的为车间门口)颗粒物浓度小于2mg/m3的要求。食堂油烟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净化,净化后的废气经排气管道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可达到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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