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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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注册。 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 日起计算。 第三十五条 对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复审申请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第三十六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 正。商标局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更正,并通知当事人。 前款所称更正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三十七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 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
2、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第三十九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 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专业注册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公司,官方网站:www.RF.hk 第四十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 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
3、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第五章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 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 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 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 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
4、年内,向商 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第四十二条 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 第四十三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 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六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
5、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第四十五条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第四十六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专业注册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公司,官方网站:www.RF.hk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可以并处罚款。 第四十八条 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6、,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 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 (一)冒充注册商标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 (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第四十九条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 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 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做出的罚款决 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 工商行
7、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一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三条 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
8、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 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 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 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香
9、港瑞丰会计事务所专业注册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公司,官方网站:www.RF.hk 第五十四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 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 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
10、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 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六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 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 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 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
11、其注册商标专用 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 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 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 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12、 第五十九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 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香港瑞丰会计事务所专业注册离岸公司注册离岸公司,官方网站:www.RF.hk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 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 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 文明服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3、不得从事商标代理 业务和商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负责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二条 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违法办理商标注册、管理和复审事项,收受当事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第六十四条 本法自 198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963 年 4 月 1
14、0 日国务院公布的商标管理条例同 时废止;其他有关商标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同时失效。 本法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1 中国测绘学会文件 测学发2018128 号 关于推荐 2019 年测绘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本会团体会员单位,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测绘 (地理信息)学会: 测绘科技进步奖是经国家科技奖励主管部门和国家测绘地理 信息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科技奖励。根据国家科技奖励的有关规 定和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办 法,现就推荐 2019 年测绘科技进步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范围 本年度测绘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我国测绘及地理信息科学
15、 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 大工程建设、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具体 按以下三类推荐和评选: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 2 技术成果转化,取得能促进测绘及地理信息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 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方法,经推广应用, 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在科技管理、标准、计量、科技 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普及等测绘及地理信息科技基础性工作和解 决环保、资源、人口、灾害等社会公益性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方面取 得成果,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重大工
16、程项目”中,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应用自主 知识产权新技术成果,高质量实现测绘及地理信息技术保障取得 显著效益、工程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 凡在 2019 年 2 月 28 日前通过鉴定或验收的项目成果,符合 上述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推荐等级一等奖、二等奖。 二、推荐办法及要求 (一)测绘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实行限额推荐。 1中国测绘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可直接 向学会申报 1 项。如拟申报项目超过 1 项,则需向学会提出申请。 2拟加入学会团体会员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视为学会准团 体会员,也可直接向学会申报 1 项。如拟申报项目超过 1 项,则需 向学会提出申请(项目申报材料与入会申
17、请须一并提交,且于项目 初审前办毕入会手续)。 3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负责组织本省乙级测绘资质 单位申报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具体推荐名额由中国测绘学会下 达。 (二)自荐等级分为一等和二等。特等奖项目由评委从一等奖获 奖候选项目中提名遴选,不在自荐之列。 (三)被推荐测绘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候选单位或候选人,须填写 3 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牵头 单位填写推荐书,参与单位及候选人按照做出贡献的大小排列;全 部参与单位加盖公章,并经所有候选人亲笔签名。 (四)申报或推荐程序 1申报材料均采用网上提交形式,不受理纸质材料。请登录 学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 ),完成材
18、料填 写和提交(2019 年 3 月 1 日起可以网上申报)。 2在线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导出 PDF 文档,签字、加 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项目推荐书”中。 3相关附件,请提供原件扫描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 传至系统“项目相关附件”中。 (五)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候选单位、候选人等方面争议的, 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六)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担任 2 个及以上申报项目的第一候 选人。 三、说明事项 (一)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不收取申报单位任何费用。 (二)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从中国测绘学会网站(www.csgpc.org) 下载。 (三)本年度推荐受理截止时间为:
19、2019 年 5 月 31 日。 (四)进入终审答辩的项目,须由第一完成人亲自答辩,如有特 殊情况,经书面说明并经奖励办同意后,可由第二完成人现场答辩。 不符合此条件者,取消项目答辩资格。 (五)获奖项目将由学会统一颁发奖励证书。 (六)为了方便工作,请务必实名(单位+姓名)加入 2019 年测绘 科技进步奖 QQ 群(482619801)。 4 联系方式: 中国中国测绘测绘学会学会奖奖励工作励工作办办公室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 28 号(邮编:100830) 联系人:黄青青 电 话:010-63881348 邮 箱:125043074 QQ 群:482619801 附件:1测绘
20、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及推荐书填写说明 2 申报项目信息表 2018 年 12 月 3 日 5 附件 1 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 (20192019 年度)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类别编号 项目类别 推荐 等级 项目名称 候选人 (特等奖不超过 30 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候选单位 (特等奖不超过 15 个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单位名称 项目第一 完成单位 是否本会团体会员单位测绘资质等级 推荐单位 (盖章) 是否涉密 姓 名移
21、动电话 工作单位邮箱 项目联系人 (不得漏填) 通讯地址邮编 主 题 词 任务来源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 年 月 日 完成: 年 月 日 中国测绘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制 6 二、项目简介二、项目简介 (限 2 页) 7 三、主要科技创新主要科技创新 (限 5 页) 8 四、第三方评价四、第三方评价 9 五、推广应用情况五、推广应用情况 1推广、应用情况 10 2经济效益(社会公益类、国家安全类项目可以不填此栏)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总投资额回收期(年) 年 份新增利润新增税收 创收外汇 (美元) 节支总额 累 计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限 200 字) 3社会效益(
22、限 200 字) 11 六、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六、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获奖项目名称获奖时间奖项名称奖励等级授奖部门(单位) 本表所填科技奖励是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或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 12 七、候选人情况表七、候选人情况表 姓 名性 别排 名 出生年月出 生 地民 族 工作单位行政职务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移动电话 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专业、专长最高学位 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自 至 对本项目技术创新性贡献:(限 300 字) 声 明 本人严格按照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及中国测绘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
23、本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及侵犯他 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有不符,本人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13 八、候选单位情况表八、候选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排名 所在地单位性质传真 联系人职 务办公电话 电子信箱移动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对本项目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情况的贡献:(限 600 字) 声明: 本单位严格按照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及中国测绘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对 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了本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及侵犯他人
24、知识产权的 情形。如有不符,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4 九、推荐单位意见九、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意见:(限 600 字) 推 推荐等级: 声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国测绘学会奖励工作 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本推荐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 该项目符合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推荐材料全部内容属实, 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 律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测绘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 行作为推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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