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层公共体育设施规范性建设指导意见.doc
《北京市基层公共体育设施规范性建设指导意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基层公共体育设施规范性建设指导意见.doc(6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1北京市基层公共体育设施规范性建设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 年2020 年)中“实现人均 0.60.7 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的目标”,进一步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锻炼需求,创建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落实北京市公共体育用地专项规划(20062020 年)发展目标,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本市基层公共体育设施规范建设工作,指导支持各地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一、工作目标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落实体育工作“以人为本 ”,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从当地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协调发展,创建规范有序的健身环
2、境,以体育设施规范化建设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加快制定科学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标体系和相关政策,促进我市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国际化体育中心建设创造条件。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公共体育设施用地专项指标060.7 平方米/人建设任务。积极探索和建立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二、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争新建和完善全市27 个区域性公共体育中心、278 个街道、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公共体育设施建设。2(一)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模1面积规模(1)区县级体育中心:区县体育中心是服务本区域范围的功能相对综合的体育场所,占地面积应达到 1520 万平方米;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3、调整,可集中建设,也可分散布局,按照规划的核定建设指标组织实施。(2)街道、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分为室内和室内外相结合两种类型。城区街道室内体育活动中心,使用面积应不少于 2000 平方米;室内外相结合的体育活动中心,其室内使用面积应不少于 1500 平方米,室外群众性健身场地设施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室内体育活动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 2000 平方米;建设室内外相结合的体育活动中心,其室内使用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室外群众性健身场地设施面积不少于 2000 平方米。2、规划设计建设(1)区域性体育中心布局规划设计应坚持相对集中的原则,结合区域面积及人口分布
4、特点可安排适当分散的体育设施布局。(2)街道、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场地建设应相对集中,活动项目设置应符合本地区群众健身活动特点。(二)基本配置31、区县级区域性体育中心(1)体育场:观众席位不少于 8000 个,至少有 8 条 400米标准竞赛跑道,内设开展符合足球项目竞赛使用的标准场地。(2)体育馆:观众席位不少于 3000 个,按照国家级单项竞赛规则要求建设室内使用场地,中心场地规格不低于 45米(长)24 米(宽)7 米(高)。(3)游泳馆场:观众席位不少于 500 个,室外游泳场应建设不少于有 8 条 50 米长标准泳道的竞赛池及不少于 6 条 25米长标准泳道热身池各 1 个,并有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京市 基层 公共 体育设施 规范性 建设 指导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