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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干法脱硫项目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干法脱硫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版) (公示版) 建设单位: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 建设单位: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 1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表表 1 项目名称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干法脱硫项目 建设单位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马庆海 联系人 张海霞 联系电话 15823875476 邮政编码 402760 通讯地址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浸口村 建设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冀东水泥璧
2、山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立项审批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项目代码 2020-500120-77-03-130680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N7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总投资 180 万元 环保投资 180 万元 投资比例 100% 占地面积 50m2 建筑面积 / 评价经费 / 年能耗情况 煤 0 吨/年 电 12.4 万 kWh 油 0 吨 天然气 0 万 m3 用水 情况 (t) 分类 年用水量 年新鲜用水量 年重复用水量 生产用水 / / / 生活用水 / / / 合计 / / / 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璧山公司” )成
3、立于 2008 年 11 月,是北京 金隅集团旗下金隅冀东水泥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坐落于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浸口村, 目前有 1 条日产 4500 吨熟料生产线,配套建设 10MW 余热发电项目。年产熟料 139.5 万吨,年产水泥 194.8 万吨,余热发电机组年发电量 7200 万 kWh,已建成投产的水泥窑 协同处置污泥及污染土壤项目处置能力 9.5 万吨。 璧山公司厂区现有 1 条 4500 t/d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建设 1 套 10MW 的低温 余热发电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该生产线于 2009 年 2 月获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环评批复 (渝 (市) 环准2009027 号
4、) , 于 2011 年 7 月 29 日建成投入试生产, 并于 2013 年 12 月获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环保验收批复(渝(市)环验2013158 号) 。根据重庆 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4500t/d 水泥生产线脱硝工程项目有关事 项的通知 (渝环201346 号) ,重庆市环保局要求企业对窑尾废气采取脱硝治理。目前 企业已完成脱硝工程并通过验收,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法进行脱硝。 2 2017 年, 璧山公司投资 1200 万元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 2017 年 3 月,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
5、体废 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7 年 4 月,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以渝(璧山)环准 2017024 号文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目前项目污泥处置部分及 重金属污染土壤处置部分已建设完成,于 2018 年完成了重金属污染土壤和污泥处置部 分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2018 年 12 月重庆市璧山区环境保护局以渝(璧山)环验 2018003 号文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建设单位拟采取在不突破生活污泥和有机 污染土壤总处置规模 8.26 万吨(原环评核定的生活污泥处置规模为 3.26 万 t/a,有机污 染土壤处置规模为 5 万 t/a)
6、 、 同时不突破有机污染土壤处置规模 5 万 t/a 的前提下, 生活 污泥及有机污染土壤实际处置规模根据市场供需情况以及项目自身固废处置能力进行 灵活调配,项目处置设施、工艺不发生任何变化,重金属污染土壤、工业污泥处置规模 不变,处置方案调整后,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规模总体保持不变,仍为年处置量为 14.5 万吨。2019 年 8 月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以渝(璧山)环建函2019142 号文予 以备案。 根据渝环函2018490 号关于印发在江津合川璧山铜梁等区执行国家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工作方案的函 ,从 2019 年 7 月 1 日开始,璧山公司执行水泥工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7、(GB4915-2013)中特别排放限值,窑尾烟气中 SO2的排放浓度限 值不得超过 100mg/m3。随着生态环境管理的日趋严格,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可能会对水 泥行业提出更加严格的排放要求。 璧山公司生产线配置了 2 台生料磨,在 2 台生料磨正常运行情况下窑尾烟气中 SO2 排放浓度未超过 50 mg/m3,单台磨运行情况下烟气中 SO2排放浓度未超过 100 mg/m3。 在双磨停止运行或主要原材料及燃料发生变化等情况下存在窑尾烟气 SO2排放浓度升 高风险。为满足未来超低排放的要求,确保全生产工况窑尾烟气中 SO2排放浓度稳定控 制在 50mg/m3以下,结合璧山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及目前国
8、家环保管控趋势,计划新建一 套干法脱硫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部分建设内容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 (2017)以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 (2018 年) ,新建脱硫项目应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璧山公司特委托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针对该部分建 设内容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受建设单位委托,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编制工作。评价人员在现场踏勘和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冀东水泥璧山有限 责任公司干
9、法脱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按照项目 所在地功能区对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区域环境容量进行,核实污染物 排放总量、明确排放指标,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进行编制,对拟建 项目技术经济合理性、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目标、对环境的影响以及拟采取污染防治 措施进行充分论证及评价,现按相关规定程序报送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审批,敬请 审查。 1.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璧山公司作为重庆市水泥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本脱硫项目的投入,将对重庆 市水泥企业实施脱硫工程具有很强的示范推广意义, 对改善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具有积极 的贡献。璧山公司
10、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对现有熟料水泥生产线进行烟气脱硫,在很大程 度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有效地降低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对保护环境,促进资源节约 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项目建成后, 脱硫装置可以达到 50% 以上的脱硫效率,具有很好的环保和社会效益。 1.3 评价总体构思评价总体构思 (1)拟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脱硫粉剂储仓、粉剂输送系统、计量系统、控制 系统等,提升入窑系统依托现有生料提升入窑系统,包括生料入窑斜槽和生料入窑提升 机。本评价将对璧山公司现有 4500t/d 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以及协 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相关建设内容及实际运行状况进行全
11、面回顾。 (2)璧山公司现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 2017 年 12 月 8 日2020 年 12 月 7 日,根 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在江津合川璧山铜梁等区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限值工作方案的函 (渝环函2018490 号) ,2019 年 7 月 1 日后,璧山公司应执行水 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中特别排放限值,2019 年 7 月 3 日,企 业已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变更手续。 本次评价将对拟建脱硫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减排量进 4 行核算,并重新进行全厂污染物排放量“三本账”核算,以便为建设单位后续可排污许可 申请提供依据。 (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2-2018)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等级的划分, 依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项目所在地执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气象条件、 地面特征以及地形参数等因素确定。本项目为干法脱硫环保减排项目,主要减少窑尾烟 气 SO2排放量,对窑尾烟气其他污染物基本没有影响,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因子主 要为 SO2,不再对窑尾烟气其他污染物进行评价。根据计算结果,估算模型所得出最大 占标率 Pmax=3.68%,1%3.68%10%,因此,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二级。 二级评价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