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doc(6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示不良; 3)不能完成高级复杂的脑力劳动。 5.1.2 精神病性症状 有下列表现之一者: a)突出的妄想; b)持久或反复出现的幻觉; c)病理性思维联想障碍; d)紧张综合征,包括紧张性兴奋与紧张性木僵; e)情感障碍显著,且妨碍社会功能(包括生活自理功能、社交功能及职业和角色功能)。 5.1.3 人格改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情绪不稳,如心境由正常突然转变为抑郁,或焦虑,或易激惹; b)反复的暴怒发作或攻击行为,与诱发因素显然不相称; c)社会责任感减退,工作不负责任,与人交往而无信;情感冷漠,对周围事物缺乏应有的关 心,对人也不能保持正常的人际关系; d)本能亢进,缺乏自我控制能力,
2、伦理道德观念明显受损,缺乏自尊心和羞耻感;自我中心, 易于冲动,行为不顾后果; e)社会适应功能明显受损。 5.1.4 癫痫的诊断分级 a)轻度 需系统服药治疗方能控制的各种类型癫痫发作者。 b)中度 各种类型的癫痫发作,经系统服药治疗两年后,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单纯或复杂部分发 作,伴自动症或精神症状(相当于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1次或1次以下,失神发作 和其他类型发作平均每周1次以下。 c)重度 各种类型的癫痫发作,经系统服药治疗两年后,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单纯或复杂部分发 作,伴自动症或精神症状(相当于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1次以上,失神发作和其他 类型发作平均每周1
3、次以上者。 5.1.5 运动障碍 5.1.5.1 肢体瘫 以肌力作为分级标准。为判断肢体瘫痪程度,根据英国医学研究委员会分级划 分为05级。 0级:肌肉完全瘫痪,毫无收缩。 1级:可看到或触及肌肉轻微收缩,但不能产生动作。 2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运动,即肢体能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抬高。 3级:在和地心引力相反的方向中尚能完成其动作,但不能对抗外加的阻力。 4级:能对抗一定的阻力,但较正常人为低。 5级:正常肌力。 5.1.5.2 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包括肌张力增高、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震颤等。根据其对生 活自理的影响程度划分为轻、中、重三度。 a)重度运动障碍 不能自行进食,大小
4、便、洗漱、翻身和穿衣,需由他人护理。 b)中度运动障碍 上述动作困难,但在他人帮助下可以完成。 c)轻度运动障碍 完成上述运动虽有一些困难,但基本可以自理。 5.2 骨科、整形外科、烧伤科门 5.2.1 颜面毁容 5.2.1.1 重度 面部瘢痕畸形,并有以下六项中四项者: a)眉毛缺失; b)双睑外翻或缺失; c)外耳缺失; d)鼻缺失; e)上下唇外翻或小口畸形; f)颈颏粘连。 5.2.1.2 中度 具有下述六项中三项者: a)眉毛部分缺失; b)眼睑外翻或部分缺失; c)耳廓部分缺失; d)鼻翼部分缺失; e)唇外翻或小口畸形; f)颈部瘢痕畸形。 5.2.1.3 轻度 含中度畸形六项中
5、二项者。 5.2.2 面部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5.2.2.1 轻度 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超过颜面总面积的1/4。 5.2.2.2 重度 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超过颜面总面积的1/2。 5.2.3 高位截肢 指肱骨或股骨缺失2/3以上,无法安装假肢或安装假肢后活动仍然非常困难 者。 5.2.4 关节无功能(功能完全丧失)与功能不全(功能部分丧失) 5.2.4.1 无功能(功能完全丧失)指关节僵硬(或挛缩)固定于非功能位,或关节周围肌肉韧带缺失 或麻痹松弛,致关节呈连枷状或严重不稳,无法完成其功能活动者。 5.2.4.2 功能不全(功能部分丧失) 指残留功能,不能完成原有专业劳动,并影响日常生活活动 者
6、。 5.2.5 放射性皮肤损伤 5.2.5.1 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度 初期反应为红斑、麻木、搔痒、水肿、刺痛,经过数小时至 10天假愈期后出现第二次红斑、水泡、坏死、溃疡,所受剂量可能20Gy。 5.2.5.2 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度 临床表现为角化过度,皲裂或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 张,指甲增厚变形。 5.2.5.3 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度 临床表现为坏死、溃疡,角质突起,指端角化与融合,肌腱 挛缩,关节变形及功能障碍(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5.3 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门 5.3.1 视力的评定 5.3.1.1 视力检查按照视力检查标准(GB11533)执行。视力记录可采用5分记录(对数视力
7、表)或 小数记录两种方式(详见表1)。 表一 小数记录折算5分记录参考表 旧法记录 0无光感 1/光感 0.001手动 5分 0 1 2 旧法手指/cm 6 8 10 12 15 5分 2.1 2.2 2.3 2.4 2.5 旧法手指/cm 20 25 30 35 40 5分 2.6 2.7 2.8 2.85 2.9 旧法手指/cm 45 5分 2.95 走近距离 50 cm 60 cm 80 cm 1 m 1.2 m 小数 0.01 0.012 0.015 0.02 0.025 5分 3.0 3.1 3.2 3.3 3.4 走近 1.5m 2m 2.5m 3m 3.5m 小数 0.03 0.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 实施 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