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经营租赁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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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商 铺铺 经经 营营 租租 赁赁 合合 同同 提供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据有关法律规定,现就摊位使用事宜,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协 议如下: 一一一使用摊位的基本情况使用摊位的基本情况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摊位位于 ,建 筑面积共 平方米。 该摊位现有装修、设施和附属物: 。 第二条第二条 使用用途使用用途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摊位仅限眼镜产品经营业务使用。 第三条第三条 使用期限使用期限 1、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租起始日为 年 月 日; 2、免租期限:甲方给予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免租 优惠期;免租期内发生的乙方实耗水、电等费用由乙
2、方承担; 3、合同期满时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办理续签手续。并拥有优先使用权。 第四条第四条 使用费及缴纳方式使用费及缴纳方式 1、第一年使用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 2、付款方式:一次性缴纳全年使用费。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同时缴纳全部使用 费。 3、递增方式:按照市场行情随行就市,第二年续签合同在第一年合同价格基 础上递增 10%。 第五条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交纳摊位的履约保 证金(押金),标准为按照合同面积每平方米 65 元收取。合计 元(大写人民 币: 元整)。 2、使用期届满,乙方不再续签合同时,甲方要求乙方结清相关费用且摊位设 施
3、交接验收完毕并完好,并在乙方无其他违约情况下,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余额及 时退还本金给乙方。若乙方原因造成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3、使用期届满,如乙方续租并签订下一期使用合同,则上述保证金有效顺 延。 第六条第六条 使用期间相关费用使用期间相关费用 按照双方签订的经营管理期间的缴纳各种费用确认书规定严格执行。 第七条第七条 摊位装修摊位装修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装修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并交纳装修保证 金,待甲方的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保证金; 2、在本合同合作期间,乙方所进行的装修不能移动部分的投入,若乙方不再 续签合同或中途退出合同,不得拆除,并保证完好无损; 3、该摊位门头
4、广告位(甲方指定标准)归乙方使用,以外的广告位归公共管 理区所有,如商户需要广告宣传的,须向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第八条 摊位的转让与转租摊位的转让与转租 使用期内,严禁乙方私自转让,若需办理转让,需按程序报批。否则,甲方有 权终止合同收回摊位并不退乙方已付使用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第九条 使用摊位收回验收使用摊位收回验收 1、使用期满时或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搬离期限内将使用 摊位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交还甲方并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逾期交还的, 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使用费 5 倍的逾期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赔偿因 逾期交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交还甲
5、方摊位应当保持使用摊位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 物品、设备或影响使用摊位的正常使用;对超出约定的搬离期限乙方所留存的物 品、设备,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和处分权且甲方有权予以处置(甲、乙双方另有约 定的除外),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负担赔偿因此发生的费用及甲方的损失。 第十条第十条 摊位及附属设施的维护摊位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对于乙方的装修、修缮和增设的其它物品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如因乙方 添附、增设或装修的物品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 任; 2、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摊位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 致该摊位或配套设施损毁(包括但不限于门、窗、水、电、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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