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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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资产管理机构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 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 并维 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广誉远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10 七、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
2、)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存续期内的处置办法 1、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得退出或用于抵押、质押、担 保、偿还债务。 2、存续期内,未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 股计划权益不得转让。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但发生如下 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将其持有的 员工持股计划全部权益, 在本条约定的下述条件成就之日起将该持有人所持有的本计划 份额的认购成本价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具备参与本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续签
3、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未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解除劳 动合同的;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二)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 额及权益不作变更; (2) 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作 变更; (3) 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 划份额及权益不作变更; (4)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
4、额及权益不作变更,由 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 (5) 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 的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广誉远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11 八、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及管理费用 (一)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公司选任日信证券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并拟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与日 信证券签订日信证券广誉远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二)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1、资产管理计划名称:日信证券广誉远
5、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类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委托人: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 4、目标规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 7,500 万份,资金总额不超过 7500 万元,按照 2:1 的比例设立优先份额和次级份额。 5、管理人: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管理期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预期管理期限为 18 个月,可提前终止或展期。 8、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根据风险收益特征、收益分配与 资产分配顺序进行分级,分为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优先级份额、次级份额的初始配 比为 2: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与次级份额
6、的资产将合并运作。 9、封闭期与开放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原则上封闭运作,期间不开放。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不设开放期,存续期间不作流动性安排。 10、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有风险揭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分为优先级份额、 次级份额,面临因特定的结构性收益分配所形成的投资风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 份额的净值变动幅度较大。若市场面临下跌,次级份额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标的股票跌 幅,次级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本金和收益受损的风险。 11、集合计划补仓及补足义务人为公司大股东东盛集团,东盛集团承诺为优先级份 额承担补仓及优先级份额本息差额补足义务。 (三)管理费用的计提及支付 1、认购/申购费:无; 2、退出
7、费:无; 3、管理费:0.6% 4、托管费:0.1% 广誉远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12 5、业绩报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不收取业绩报酬; 6、其他费用:除管理费、托管费之外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的费用,由管理 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合同或协议的具体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费用, 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中支付。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 (一)董事会在充分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8、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三)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计划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五)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 公告法律意见书。 (七)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八)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9、 十、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 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员工持股计划的提前终止及存续期的延长等;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四)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 及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 整; 广誉远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13 (五)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
10、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一) 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 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 司或下属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 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8 日 广晟
11、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1 公司代码:600259 公司简称:广晟有色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2016 6 年半年度报告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一、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二、 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出席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 三、三、
12、本半年度报告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四、四、 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兰亚平兰亚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张喜喜刚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凯兴张凯兴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半年度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发展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
13、资风险。 七、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九、 其他其他 无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 目目 录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4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5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6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
14、关情况 . 2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3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报告期 指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本公司/广晟有色 指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广晟公司 指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工信部/国家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15、华企公司 指 平远县华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新诚基公司 指 大埔县新诚基工贸有限公司 智威公司 指 广东广晟智威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古云矿 指 河源市华达集团东源古云矿产开采有限公司 恒信基金 指 广东恒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恒佳公司 指 广东恒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西晶联 指 广西晶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瑶岭公司 指 广东韶关瑶岭矿业有限公司 棉土窝公司 指 韶关棉土窝矿业有限公司 稀土集团 指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晟矿投 指 广东省广晟矿产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广晟冶金 指 广东省广晟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珠江矿业公司 指 连平县珠江矿业有限公司 广晟财务公司 指 广东省广晟财
16、务有限公司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4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简介公司简介 一、一、 公司信息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广晟有色 公司的外文名称 Rising Nonferrous Metals Share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RN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兰亚平 二、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远芳 王东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保 利中汇广场A栋31楼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保 利中汇广场A栋31楼 电话 020-87705052 020-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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