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创学校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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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智创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盐龙街道办事处编制日期:二二二年四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附图: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三:环境保护目标分布示意图附图四: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五:盐城高新区核心区组团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六:项目与盐城市盐都区生态管控区域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七:项目与江苏省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八:项目与盐城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九:工程师现场踏勘照片附件:附件:附件一:环评委托书附件二:项目建议书批复附件三: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2、批复附件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件五:盐龙街道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件六:法人身份证附件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智创学校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20-320903-47-01-514661建设单位联系人徐一新联系方式13347998996建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创新路(原永恒路)北侧、黎明路东侧地块地理坐标经度 1200543.350,纬度 331836.780国民经济行业类别P8321普通小学教育P8331普通初中教育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10 学校、福利院、养老院(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建设性质新建(迁
3、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选填)盐城市盐都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都行审投资复202027 号总投资(万元)25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0.2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5566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盐城高新区核心区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2)审批机关:/(3)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盐城高新区核心区组团将形成“一心、四轴、六组团”的空间
4、布局结构。“一心”:指世纪大道综合配套核心,以商务办公、科技研发、政务服务、商业金融、总部经济等为主。“四轴”:世纪大道科创服务发展轴、青年路生活配套发展轴、盐渎路产业服务发展轴和振兴路公共服务发展轴,其中前三条轴线是区域联动性发展轴线,第四条是片区级发展轴。“六组团:北部和中部 2 个生活居住组团;智能终端和高端装备(中韩汽车产业联动区)2 个产业组团;青年路生活服务和世纪大道综合服务2 个服务组团。本项目用地为盐城高新区核心区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的中小学用地,符合片区规划。综上,本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 1、项目与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生态
5、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 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盐政办发2014121 号)及盐城市盐都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距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盐淮高速(S18)生态绿地,本项目与管控区范围最近距离约为 2400m。因此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盐城市生态红线区域、盐城市盐都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盐城市盐都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情况详见表 1-31-4。4其他符合性分析表表 1
6、-3盐城市盐都区盐城市盐都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情况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情况生态空间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保护区域名称名称县县(市市、区)区)主导主导生态生态功能功能范围范围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国家级生态保生态保护红线护红线面积面积生态空生态空间管控间管控区域面区域面积积总面总面积积盐城市蟒蛇河盐龙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盐都区水源水质保护取水口位于盐龙湖(1201449E, 331825N) 。一级保护区:盐龙湖所有水域,进水泵站沿蟒蛇河上溯 1050 米(至龙冈镇刘闸)、下延 510 米(至通冈河口),以及进
7、水泵站沿朱沥沟上溯 1500 米(至朱沥沟与东涡河交汇处)之间的水域范围;盐龙湖东侧 380 米(至双新路西侧),南侧 250 米(至四河北岸),西侧至东涡河、朱沥沟西岸纵深 100 米,以及蟒蛇河水域相对应的两岸纵深 1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外,沿蟒蛇河上溯 2050 米(至顾东居民河)、下延600 米(至申同管道盐城公司码头),以及沿朱沥沟上溯 2400米(至盐徐高带朱沥沟大桥)的水域范围;与二级保护区水域相对应的两岸纵深 10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沿蟒蛇河上溯 25100 米(至大纵湖)、下延 1060米(至冈沟河与蟒蛇河交汇处),
8、以及沿朱沥沟上溯 23500米(至古殿堡)的水域范围;与准保护区水域相对应的两岸纵深 1000 米之间的陆域范围蟒蛇河西侧 1km 外、 2km 内,蟒蛇河东侧 1km 外、朱沥沟东侧尚庄镇境内 1km 外、3.5km 内,朱沥沟东侧尚庄镇境外 1km 外、2km 内,以上范围非集镇、城区区域215.95102.40 318.35盐城大纵湖省级湿地公园盐都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盐城大纵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 (包括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等)/10.60/10.60江苏盐城龙冈国家生态公园(试点)盐都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江苏盐城龙冈国家生态公园 (试点) 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 (包含生态
9、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等)/10.39/10.39大纵湖盐都区 湿地大纵湖湖体水域大纵湖省级湿地公园东侧15.292.1917.485(盐都区)重要湿地生态系统保护600 米至 1200 米范围;东至S231,南至与兴化市中堡镇交界处, 西至环湖大道东 600米堤坝,北至步湖路通榆河(亭湖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亭湖区水源水质保护/盐都区东进村境内范公路以东; 东至东进村行政区边界,南至东进村行政区边界,西至范公路,北至东进村行政区边界/0.0420.042兴化市西北湖荡重要湿地兴化市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官庄荡/0.0690.069下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兴化市水源水质保护/下官河及两岸各 200 米范围/0
10、.0520.052上官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兴化市水源水质保护/上官河及两岸各 200 米范围/0.0110.011表表 1-4盐城市盐都区盐城市盐都区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情况(盐城市生态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情况(盐城市生态红线)地区地区红线区域名称红线区域名称主导主导生态生态功能功能红线区域范围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一级管一级管控区控区二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三级管控三级管控区区总总面面积积一一级级管管控控区区二级二级管控管控区区三三级级管管控控区区盐城市盐都区盐淮高速(S18)生态绿地生态绿地/盐都区境内盐淮高速道路及两侧 30m。起点:(119538.7E,332146.3N)
11、、(1195311.6E,332148.9N);终点:(1201050.2E,331644.2N)、(1201056.3E,331648.1N)。/2.56/2.56/6其他符合性分析(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0 年盐城市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2020 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良好,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可得到有效的治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电使用市政电网供电,用水使用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用地性质为规划的学校用地。本项目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地区资源利用
12、的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从产业政策相符性、地方规划相符性等方面进行对照分析,与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 1-5。表表 1-5本项目与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本项目与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序号序号内容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项目。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 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
13、汰类项目,未突破能耗限额。4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 201832 号)附件 3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5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6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 、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盐城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相关要求,不突
14、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当地资源利用上线,且本项目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72、项目与项目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本项目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关于印发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 1-61-7。表表 1-6项目与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管控类别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
15、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874 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 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 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 23216.24 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22.4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 8474.27 平方公里, 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16、面积为 14741.97 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 14.28%。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 1 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
17、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 确实无法避让的, 应采取无害化方式 (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1、 项目不在生态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内, 符合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201 号)、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874 号)要求。2、项目不属于排放量大、能耗高、
18、产能过剩的产业。3、项目不属于化工企业。4、项目不属于钢铁行业。5、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及相关法定保护区内。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本项目排放废气、 废水污染物, 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82、 2020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 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 66.8 万吨、 85.4 万吨、 149.6万吨、91.2 万吨、11.9 万吨、29.2 万吨、2.7 万吨。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
19、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 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
20、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本项目不涉及。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 2020 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 524.15 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要求。到 2020 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 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 90%。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 2020 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56.87 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90.67 万公顷。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
21、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容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1、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2、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3、 本项目食堂所用燃料为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淮河流域淮河流域管控类别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
22、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1、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 制革、 化工、 印染、电镀、 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项目不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内。9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 总量在区域内平衡。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
23、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与本项目建设关联度较低。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高耗水、 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沿海地区沿海地区管控类别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1、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 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项目不属于医药
24、、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与本项目建设关联度较低。环境风险防控1、禁止向海洋倾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2、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的应急监视,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3、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管控。1、与本项目建设关联度较低。2、与本项目建设关联度较低。3、与本项目建设关联度较低。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至 22 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37%,全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25%。与本项目建设关联度较低。因此,本项目
25、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有关要求相符。表表 1-7项目与项目与“盐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盐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类别相关要求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生态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盐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要求。(2)禁止引进列入盐城市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 年本)(盐政办发20157 号)淘汰类的产业。(1)本项目符合盐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要求。(2)本项目不属于盐城市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 年本)(盐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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