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基地分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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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基地分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01-441303-04-01-179715建设单位联系人沈良军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惠州大亚湾石化区 M2 地块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基地分公司原物流调度中心 6F地理坐标(114 度 38 分 7.713 秒, 22 度 46 分 4.727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M7452 检测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98 专业实验室、 研发 (试验) 基地其他 (不产生实验废气、 废水、 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
2、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文号 (选填)/总投资(万元)78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6.4施工工期3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875.55(不新增)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惠州大亚湾石化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审批机关: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惠州大亚湾石化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批复(粤发改产业函20191622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惠州大亚湾石化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
3、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惠州大亚湾石化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粤环审201972 号)- 2 -规划规划及规及规划环划环境影境影响评响评价符价符合性合性分析分析(1)产业发展规划及其相符性分析)产业发展规划及其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大亚湾石化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惠州大亚湾石化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等,园区重点生产芳烃产品、烯烃产品和化工原料,适当生产清洁燃料。利用临港优势发展大型石化下游深加工产业,完善产业链结构,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价值;结合周边市场需求特点,发展化工新材料和专用化学品产业,走差异化、高端化发展路线,打造石化园区核心竞争力。中海
4、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公司分布在大亚湾石化区的主要项目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石化炼油项目、中国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油二期 2200 万吨/年炼油改扩建及 100 万吨/年乙烯工程、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油分公司 50 万吨每年催化汽油选择性加氢脱硫项目、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石化分公司裂解汽油综合利用项目(一厂)、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石化分公司裂解汽油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一厂)、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石化分公司 20万吨/年丙烯酸及酯装置(五厂)等,其符合园区发展规划,符合园区产业链设计规划。本项目属于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的配套项目,故
5、本项目符合园区发展规划。(2)与园区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与园区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惠州大亚湾石化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定了大亚湾石化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基于空间单元的负面清单管理A 海洋生态红线区: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禁止类红线区和限制类红线区;B 重点保护区: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C 治理防治区:岩前河、柏岗河、澳背河、南边灶河、南坑河水域范围。实施基于行业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园区引入的产业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行业生产工艺准入- 3 -等要求,规划环评中提出的提出大亚湾石化园区基于行业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不涉及空
6、间单元的负面清单管理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不在园区基于行业准入的负面清单中。综上,项目符合大亚湾石化园区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的要求。- 4 -其他其他符合符合性分性分析析(1)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主要从事检测服务, 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2019 年修改单),项目属于行业分类中 M 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第 74 大类“专业技术服务业”第 745 中类、第 7452 小类“检测服务”行业。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一科技服务业1、工业设计、气象、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测绘、海洋
7、等专业科技服务,标准化废物、计量测试、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普及。本项目未列入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0 年版) (发改体改规 20201880 号)中的禁止准入类范围,其中第三方检测服务属于“二、许可准入类”“(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0 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勘查、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评估业务”,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本项目技术方具备 CNAS 和 CMA 认可的资质证书。综上所述,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2)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于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 M2 地块,石化区是广东省政府列为五个重点发展的石油化工基地
8、之一,项目用地文件见附件 2。项目实验室是配套中海油公司使用,因此,项目用地具有合法性。(3)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 3 类区,不属于声环境 1 类区。项目实验废水暂存原物流调度中心北侧的废水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无实验废水排放;项目周边河流为澳背河,其生活污水近期经槽车外运至大亚湾第三水质净化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青龙河,待接通石化区综合污水处理厂管网后,进入石化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排入纳污指定海域。 青龙河、 澳背河水质目标划为 V 类。根据惠州市饮
9、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粤府函2014188 号)以- 5 -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70 号)以及关于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批复(惠府函2020317 号),项目所在位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厂址所在位置无国家、省、市、区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没有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林地,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且具有水、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相对便利等条件。综上,项目选址区域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4)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与与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
10、分析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十八条规定:本省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 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三十二条规定: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实验废水暂存于原物流调度中心北侧的废水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无实验废水排放,生活污水近期经槽车外运至
11、大亚湾第三水质净化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青龙河,待接通石化区综合污水处理厂管网后,进入石化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排入纳污指定海域。本项目排水属于间接排放,项目符合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130 320005)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本项目现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大亚湾第三水- 6 -质净化厂总量控制指标范围,不另外申请总量;因此项目符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与关于印发惠州市与关于印发惠州市 2021 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
12、案的通知(惠市环知(惠市环202115 号)、关于印发惠州市号)、关于印发惠州市 2021 年大气污染防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市环惠市环202114 号号)和和关于印发惠州市关于印发惠州市 2021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市环惠市环202120 号号)的相的相符性分析符性分析惠州市 2021 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部分内容:一、2021 年攻坚目标(二)各县、区水质目标大亚湾开发区:淡澳河虎爪断桥断面水质保持不变,达 V 类以上;风田水库保持 II 类;坪山河龙海一路断面水质达 V 类以上;南边灶河、岩前河、柏岗
13、河、霞涌河达到省的目标要求,淡澳河的 3 条主要一级支流全面达标,兼顾二级支流水质提升。惠州市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部分内容:二、重点任务持续推动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移动源治理监管,推进面源管控精细化,强化大气环境管理决策科技支撑和污染天气应对。附件 2 惠州市 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及分工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术,涉 VOCs 重点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已建项目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指导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
14、业,明确活性炭装载量和更换频次,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惠州市 2021 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部分内容:一、主要目标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严格农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 7 -控,探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试点。到 2021 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省下达目标要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综合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二)加强工业污染风险防控。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要求责任主体整改。本项目无实验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化
15、粪池预处理后近期经槽车外运至大亚湾第三水质净化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青龙河,待接通石化区综合污水处理厂管网后,进入石化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排入纳污指定海域。青龙河为达标河流,水质良好;实验废气收集后经 2 套“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危废间按照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相关要求建设,实验废水收集罐进行防渗,地面硬化,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率达 100%。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惠市环202115 号、惠市环202114 号和惠市环202120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与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广
16、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粤环发年)(粤环发20186 号)的相符性分析号)的相符性分析(一)严格 VOCs 新增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消化增量、削减存量、控制总量”的方针,将 VOCs 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并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排放 VOCs 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内减量替代。推动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和工艺技术升级。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 8 -行区
17、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项目属于实验室建设项目,属于技术服务业,不属于工业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粤环发20186 号)的相关要求。与与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年)和和惠州市惠州市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及分工(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及分工(2019-2020 年)的相符性分析年)的相符性分析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18、)部分内容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共性工厂除外)。惠州市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及分工(2019-2020 年)部分内容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
19、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天然气管道到达区域禁止新建生物质锅炉。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共性工厂除外)。本项目行业类别及代码“M7452 检测服务”,属于技术服务业,不属于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或者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不属于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不设置燃煤锅炉和生物质锅炉,主要能源为电能;本项目不使用高 VOCs 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因此项目符合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 9 -战实施方案(201
20、8-2020 年)和惠州市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及分工(2019-2020 年)的相关要求。(5)“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 号)进行分析,具体分析内容如下表所示。表表 1-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情况对照分析情况三线三线一单一单惠府惠府202123号号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相符性性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2251.531 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 19.84%;一般生态空间面积 1184.678 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 10.44%。全市海洋生态
21、保护红线面积 1416.609 平方公里,约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的 31.30%。本项目位于惠州大亚湾石化区M2地块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基地分公司原物流调度中心6F, 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省下达的考核要求,全面消除劣类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水体比例保持在 100%,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进一步保障; 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根据2020 年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青龙河、澳背河水质为 IV 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
22、8-2002)中的类标准要求。符合大 气环 境 质量 继 续位 居 全国 前 列。大 气环 境 质量 继 续位 居 全国 前 列。PM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等主要指标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项目所在环境空气功能区属于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二 类 区 。 根 据2020 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项目危废间按照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建设, 实验废水收集罐做好
23、防渗, 实验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无土壤污染途径,对土壤影响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等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水电均由市政供应, 供应稳定可靠。本项目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 项目建成后以 “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进行管理,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生态环境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130320005)的管控要求如下本项目位于惠州大亚湾石化区M2地块,属于惠州市环境符合- 10 -准入清单管控单元图 中的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24、(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44130320005)(附图12)。1、项目属于实验室建设项目,配套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需要, 位于惠州大亚湾石化区M2地块,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不属于【土壤/禁止类】、【能源/禁止区】、【其他/限制类】;2、本项目为实验室建设项目,无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不涉及【其他/综合类】;3、项目所在厂区雨污分流,项目无实验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近期经槽车外运至大亚湾第三水质净化厂处理, 处理达标后排入青龙河, 待接通石化区综合污水处理厂管网后, 进入石化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排入纳污指定海域; 实验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危险废物分类
25、收集暂存在危废间, 危废间按相关防渗漏要求建设, 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本项目属于一般实验室, 无需编区域布局管控区域布局管控1-1. 【产业/综合类】园区重点发展石化及石化下游产业, 园区总体上严格限制不属于石化园区产业链体系, 原料或产品与石化园区其他企业无关,尤其是存在剧毒、难降解、具有较大运输环境风险的项目建设。 构建石化园区绿色循环经济产业链。1-2. 【产业/综合类】严格按照产业规划分区布局分区控制项目引进, 工业组团之间及其与规划居住区之间、 企业与企业之间设置绿化缓冲带。 防护隔离带内靠近石化区的一侧以防护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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