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捷盈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脱硫石膏综合利用一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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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一期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020-410581-30-03-112569建设单位联系人郭书林联系方式13837250395建设地点安阳市林州市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理坐标(北纬 113 度 52 分 18 秒,东经 36 度 6 分 0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第 56 项“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3”中的“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搅拌站)”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2、(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020-410581-30-03-112569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42环保投资占比(%)1.4施工工期4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3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排污情况及所涉环境敏感程度,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不需要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2016-2020)于2016年8月由北京水木巨匠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林州市产
3、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安阳市环保局审批文号:安环函201732 号。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相符性分析对照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2016-2020),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与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2016-2020)相符性分析项目类别规划内容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分析项目类别规划内容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分析规划范围东至翟阳公路;西至东南公路(太行公路);南至鲁班大道向南500m;北至林长高速,规划面积为27.05km2(扣除区内河流、山地等不可利用面积3.8km2),其中:建成区18.51km2;
4、发展区3.15km2;控制区5.39km2。本项目位于规划范围内相符规划期限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规划期为2013-2020年,调整方案规划期为2016-2020年。暂时无新规划,以2016-2020年执行相符发展定位与发展目标发展定位:以装备制造、电子电器为主导产业,以新能源装备、汽车零部件轻量化、总成化为主攻方向,形成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现代服务业发达、循环经济全面发展,生态环境良好、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生态新城区,努力打造中西部地区极具发展潜力和竞争力的产业集聚示范区。项目为辅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符规划规模用地规划:林州市产业集聚区规划用地面积为27.05km2(其中不包括范围内3.8km2非
5、建设用地),其中产业用地规模17.82km2,占规划总用地65.86%。项目所在厂房位置地块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相符空间结构林州市产业集聚区的功能结构以道路主干网为基本空间架构,形成“两轴四楔六园区”的紧凑组团式布局。“六项目位于装备制造产业园(南)相符3园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南、北两个园)、物流产业园、电子电器产业园、生物科技产业园和配套服务产业区。总体用地规划工业生产用地:规划布置工业用地1559.40 hm2,占总建设用地的57.64%,其中一类工业用地403.98 hm2,二类工业用地796.17 hm2,三类工业用地359.25 hm2。 规划保留金水路以东三类工业用地,主要为林丰铝
6、厂、凤宝钢铁等企业用地;北部除保留林钢三类工业用地外,其余以二类工业用地为主,西部以一类工业用地为主。项目所在厂房位置地块规划为三类工业用地相符空间管制与村镇发展空间管制规划:把集聚区规划范围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三个区域。禁止建设区:该区域包括洹河及其支流。限制建设区:包括洹河及其支流两侧绿地、水磨山绿地和沿林钢铁路专用线两侧绿地等。适宜建设区: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和公路用地,主要包括集聚区建设用地(以规划为主)和公路用地。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为适宜建设区相符产业发展规划根据林州市产业集聚区的特点,确定规划目标为:打造晋冀豫三省交界区域装备制造和电子电器产业基地。项
7、目为辅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符空间布局规划装备制造产业园(南):主要依托大唐林州热电、林丰铝电、高晶铝材等企业建设,立足林州产业集聚区铝、镁产业发展基础优势,推动产业链延伸和精深加工,大力发展新型铝合金、新型镁合金等轻合金汽车项目为辅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符4零部件材料,加快推进锻压镁轮毂、压铸铝轮毂等项目建设,打造全省重要的高品质铝镁合金精深加工基地。位于集聚区东南部,由翟阳公路、鲁班大道、金水路、盛唐大道围合而成。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规划市政设施规划排水工程规划:经预测集聚区最高日用水量为17.21万m3/d,生活污水预测按用水量的90%计, 工业污水预测按用水量的80%计, 日变化系数取1
8、.3,则集聚区远期污水排放总量为12.3万m3/d。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的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收集后集中处理,工业污水由各企业自行预处理,达到相关收水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再进入林州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林州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承担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区域的污水处理,林州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内水磨山村东侧、翟阳路西侧、盛唐大道北侧、洹河南岸。已建成设计规模2.5万m3/d,二期工程环评工作已完成,规划总设计处理能力5.0万m3/d。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水体,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林州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
9、厂统一处理,林州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现在有较大余量,能够满足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相符综上,本项目符合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2016-2020)相关要求。2、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对照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如下:表2.与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工业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项目类别环境准入条件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分析基本条件1、产业发展应以规划主导产业为主, 严格执行国家1、项目为辅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项目清洁生产相符5产业政策;2、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要求,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必须达到国
10、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及以上要求;3、入驻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环保法律和规定做到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4、入驻项目“三废” 治理必须有可靠、 成熟和经济的处理处置措施, 必须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并做好事故预防措施, 制定相应的风险应急预案。水平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3、项目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待审批结束后, 经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营;4、项目“三废”有可靠、 成熟和经济的处理处置措施, 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总量控制1、新建排放水污染物的项目, 污染物排放指标必须在提高区域现有工业污染负荷消减量或城市污染负荷消减量中调剂;2、洹河氨氮已无环境容量, 应协
11、调相关部门加大洹河上游治理; 同时应加快区域收水管网建设, 保证污水处理设施及中水回用设施的稳定运行, 提高中水项目为扩建项目,不新增污水排放。相符6回用率。投资强度装备制造业投资强度1035 万元/公顷, 电子电器产业 投 资 强 度 1035 万元/公顷;同时集聚区内的工业项目用地每公顷投资强度不得 低 于 2250 万元。*本项目为辅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 3000 万元,占地 0.23 公顷,投资强度 13043.5万元/公顷相符鼓励类新入驻企业一般要求:1、符合集聚区主导产业和产业布局要求;2、有利于集聚区延伸产业链条, 优化产业结构, 促进产业升级改造;3、 高新技术产业、废物综
12、合利用、 市政基础设施、 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现有企业扩建项目/主要发展:(一) 装备制造项目1、依托现有龙头企业, 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开发、引进高水平、 高附加值、高精密、低污染的设备制造产品或企业, 如汽车及零部件、 工业化智能机器人、 新能源汽车部件及材料等;2、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装备制造项目;本项目现有企业扩建项目/7(二)电子电器1、依托现有龙头企业, 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开发、引进高水平、 高附加值、高精密、低污染的的电子电器类产品或项目, 如智能电器、 智能家居产品、节能产品、仪器仪表、覆铜板、电路板等;2、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电子电器项目;(三)其他1、现有企业利用
13、先进适用技术进行循环经济改造的项目;2、有利于区内企业间循环经济发展的项目。现有企业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以及产品的升级改造。本项目属于现有企业扩建项目, 对产品升级改造相符允许类(1)不属于鼓励、限制、 禁止行业的其余行业均为允许行业;(2)允许与集聚区及周边企业相配套的产业链条延伸项目入驻;(3)钢铁:支持钢铁企业产品升级、 技术改造、 延长产业链条、 发展下游产品;(4)电解铝:支持电解铝企业产品升级、 技术改造、延长产业链条、发展下游产品;(5) 生物科技产业园: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8支持生物高新技术产品研发与生产, 新增污染负荷必须满足产业集聚区主要污染因子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产业集
14、聚区范围内主要污染因子实现增产减污;(6)依靠龙头企业或集聚区相对集中布局,建设电镀工序。禁止项目禁止入驻列入林州产业集聚区负面清单中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项目相符表3.与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分类负面清单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分析管理要求禁止入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限制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限制类项目相符禁止投资建设列入禁止用地目录、限制用地目录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列入禁止用地目录、限制用地目录的项目相符禁止建设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号)明确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
15、属于产能过剩项目相符禁止入驻投资强度较小,不能满足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豫国土资发200821 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投资强度满足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豫国土资发相符9200821 号的有关规定禁止建设列入 环境保护综合目录(2015 年)的高污染、高风险产品(采用附录中工艺且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除外);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相符禁止入驻不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且高水耗、高能耗、污染排放量较大的行业,如水泥、陶瓷、制革及皮毛鞣制等;本项目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污染排放量较大的行业相符禁止引进三废处理技术不成熟、经济不可行的项目;本项目三废处理技术成熟、
16、经济可行相符禁止新增非集中供热性质的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本项目不使用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相符禁止破坏自然生态、损害人体健康和公众反对意愿强烈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破坏自然生态、损害人体健康和公众反对意愿强烈的项目相符禁止新入驻钢铁冶炼、电解铝等企业,现有企业禁止单纯扩大冶炼规模;本项目不属于钢铁冶炼、电解铝等企业相符装备制造业禁止入驻未达到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公告 2015 年第 25号)综合评价指数 I 级要求的新建、扩建的电镀项目;禁止入驻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电镀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电镀工序相符电子电禁
17、止排放废水涉重金属的生产项目的建设。本项目不排放重金属相符10器生物科技产业园严格控制生物科技产业园规划的用地规模, 不得扩大规划的用地范围;严格限制高污染、高风险、难控制的生物制品的研发与建设;对现有企业要加快行业特征污染因子的治理与控制,入驻企业不得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建议仅入驻单纯分装、复配类生物科技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生物科技项目相符综上,本项目符合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调整方案(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 1、产业政策经对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类“第四十三条
18、、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 15 条“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工艺、产品及生产设备未列入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工艺和产品的目录 (全四批) ,项目所用设备均不在淘汰类之列,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林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同 意 项 目 备 案 建 设 , 项 目 代 码 为2020-410581-30-03-112569(见附件 2)。2 2、“三线一单”对比分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 号),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相关要求,划定全省优先保护单元、重点
19、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实施分类管控。对照河南省“三线一单”文本,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对比分析如下:表4.“三线一单”环保管理符合性判定一览表三线内容及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1一单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根据上报的 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安阳市生态红线为两大类: 太行山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和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 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各级各类法定保护地,生态公益林、重要湖库、 极小种群物种分布栖息地、 重要湿地滩涂等其他生态保护区划入一般生态空间通过套图分析,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以 “只能更好,不
20、能变坏”为原则,考虑水环境质量改善潜力, 确定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衔接国家、区域、 河南省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 结合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制定分区域分阶段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土壤环境风险控制底线的总体要求为: 土壤质量稳中向好,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土壤环境风险全面管控, 污染防治体系建立健全。 粮食生产核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环境安全和城乡人居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证。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 废气排放量不大, 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不涉及土壤环境风险。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能源利用上限以高污染燃料禁
21、燃区划定、 严控耗煤项目准入、 提倡清洁能源为主要管控措施; 水资源利用上限以严格项目用水指标、 强化水资源调度, 严格落实生态需水量控制指标, 严控地下水压采管理要求; 土地资源利用上限以控制建设用地指标, 提高土地资源利用项目使用电作为清洁能源, 不新增用水, 供水由园区集中供水, 供电由当地电网供给, 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 土地利用紧凑有序, 符合用地指标要求。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12效率,严控土壤污染风险。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环境准入条件。项目满足园区环境准入条件, 不属于负面清单内项目。符合区域环境准入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用地规划及
22、“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对照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的函(安环函202180 号)中“安阳市林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见下表。表5.安阳市林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林州市城镇重点单元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高风险建设项目。2、 鼓励该区域内现有工业企业退城入园。3、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1、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风险建设项目;2、项目位于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内;3、项目不燃用高污染燃料。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 现有使用高污染燃
23、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2、禁止含重金属废水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3、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实现平原地区散煤取暖基本清1、项目不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2、项目不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相符13零, 开展城市清洁行动, 全面提升 “三散”污染治理水平。3、项目不使用散煤取暖。环境风险防控1、高关注地块划分污染风险等级,纳入优先管控名录。2、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 污染治理设施时, 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1、项目污染风险很低;2、项目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林州市
24、大气高排放区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 现代化的原则, 搬迁至产业集聚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 树立行业标杆, 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2、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3、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应当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编制调查报告, 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 并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4
25、、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碳排放达峰目标、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1、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2、项目不燃用高污染燃料;3、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4、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相符14污染物排放管控1、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 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2、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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