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桂冠晋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祁县80MW光储一体化乡村振兴示范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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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建项目场地现状 1拟建项目场地现状 2拟建项目场地现状 3拟建项目场地现状 4拟建项目场地现状 5拟建项目场地现状 6拟建项目场地现状 7拟建项目场地现状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 祁县 80MW 光储一体化+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大唐桂冠晋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4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祁县 80MW 光储一体化+乡村振兴示范项目项目代码2112-140727-89-05-744366建设单位联系人李珊联系方式18653575544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来远镇地理坐标各个片区的中心坐标:1 号
2、地中心坐标:1122923.616,37953.4532 号地中心坐标:112300.077,371015.3913 号地中心坐标:112305.948,37107.3574 号地中心坐标:1122934.740,37920.0825 号地中心坐标:1122826.839,371054.5566 号地中心坐标:1122910.407,371111.2417 号地中心坐标:1122857.970,371038.1798 号地中心坐标:1123130.379,371037.8709 号地中心坐标:1123225.071,371029.836升压站中心坐标:1122922.233,371049.91
3、7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太阳能发电 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总勘测面积约442.0146hm2,本项目实际占地约 201.95hm2, 其中永久占地 1.24hm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部门 (选填)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 (万元)43968环保投资(万元)231环保投资占比(%)0.53施工工期6 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名称:电
4、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设置理由: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附录B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格式和要求: B.2.1专题评价:应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规划情况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中的发展目标指出:积极发展太阳能发电。创新开发模式,充分利用太阳能+采煤沉陷区治理、 太阳能+扶贫、 太阳能+农业生产、 太阳能+城乡能源低碳化、太阳能+工业碳排放控制等模式潜力,到十三五末,太阳能发电力争达到1200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1050万千瓦左右,光热发电达到50万千瓦,每年平均新增220万千瓦左右,占全国年度新增的9.3%。同时不断扩大太阳能热利用在居民建筑和工农业应用规
5、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太阳能发电项目,场区SOLARGIS水平年总太阳辐照量为5553.7MJ/m2。各月水平太阳辐照量在285.5MJ/m2646.1MJ/m2之间变化,可减少当地碳排放,符合山西省十三五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其他符合性分析1、环评编制类别符合性分析环评编制类别符合性分析本期光伏装机总容量为80MW,配套储能规划容量为8MW/16MWh,一次建成,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拟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电缆汇集至220kV升压站,升压站拟以1回220kV架空线接入系统汇通变电站220kV侧,导线型号为2JL/G1A-6
6、30,送出长度约26km。经对照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豁免范围,本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属于100kV以上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因此不在豁免范围内。考虑到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及26km输电线路,涉及电磁环境影响,在方案设计过程中,26km的输电线路尚未明确具体的线路走向及布设方式, 因此该部分工程中26km输电线路3暂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内,输电线路部分需单独开展环评编制工作。本次评价工程范围包括新建的80MW光伏场区、35kV集电线路及配套增设的35kV开关柜和220kV升压站,不包括26km输电线路。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7、项目类别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陆上风力发电4415;太阳能发电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4419(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地面集中光伏电站(总容量大于6000千瓦,且接入电压等级不小于10千伏),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与与山西省能源局关于下达山西省山西省能源局关于下达山西省2021年风电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的通知的符合性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的通知的符合性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和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
8、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1226号),经地市初选、联合评审、网站公示、政府审定,现下达山西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并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一、有序推动新建项目实施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任务,实现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接续发展,2021年保障性并网项目、奖励项目和备选项目可同步开展前期工作。优先保证保障性并网项目和奖励项目并网,如上述项目未能按承诺时间建成并网,我局将会同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视项目成熟度、建设进度和接入条件等情况,从具备并网条件的备选项目中选择并网项目,保障完成国家下达我省最低消纳责任权重。二、强化部门联动,优化项目建设环境请
9、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和草原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加快办理纳入2021年度风电、光伏发电4项目的土地预审(规划选址)、林地等相关手续,共同推动我省风电、光伏发电产业的发展。三、切实增强项目并网接入工作电网公司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接网手续的办理,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加快项目配套接网工程建设,加强科学调度,优化安排系统运行方式,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尽早并网。四、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各市能源局要切实加强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组织管理和跟踪调度,督促企业抓紧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完成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核准(
10、备案)工作,并将核准(备案)等相关情况按月报送省能源局;督促企业按月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和国网云平台填报项目进展情况,提高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省能源局将不定期对企业各项承诺事项和实施情况进行核查;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对各市能源局进行考核。五、强化企业投资风险与项目建设质量各投资开发企业要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强化投资风险意识,若涉及生态红线等敏感因素导致项目调出年度建设计划,风险由投资开发企业自行承担;要科学组织力量,优化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期,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好各项工作,为能源电力供应发挥积极作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工程建设质量,在保质保量保安全的前提下,按计划完成
11、项目建设任务。根据以上文件发布的山西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清单,根据晋中市项目清单,祁县80MW光储一体化+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属于晋中市保障性并网项目,符合山西省能源局关于下达山西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的通知。3、建设项目与建设项目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分区管控的意见符合符合性分析性分析5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晋政发202026号),内容如下:(一)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
12、以及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等。主要分布在太行山、吕梁山等生态屏障带,以及沿黄水土流失生态脆弱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城市建成区、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和弱扩散区,以及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等。主要分布在“一主三副六市域中心”等城镇化以及工业化区域。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围绕全省“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格局,根据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建立全省三
13、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省级清单体现全省生态环境管控的基础性、底线性要求;设区市清单体现所在市生态环境管控的地域性、适用性要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清单体现差异性、落地性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强太行山、吕梁山和沿黄水土流失生态脆弱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生态空间的保护,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开发,严格矿山开采等产业准入,加强矿区的生态治理与修复,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保护森林生态系统,有效减少泥沙入河。在汾河、桑干河、大清河、滹沱河、漳河、沁河和涑水河等河流谷地,晋阳湖、漳泽湖、云
14、竹湖、盐湖、伍姓湖等“五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区域,“黄河、长城、6太行”旅游产业布局区以及人居环境敏感区,严控重污染行业产能规模,推进产业布局与生态空间协调发展。重点管控单元: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等国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要加快实施城市规划区“两高”企业搬迁,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联防联控,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
15、”企业反弹,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太原及周边“1+30”汾河谷地区域在执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区域管控要求基础上,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全面推进现有焦化、化工、钢铁、有色等重污染行业企业逐步退出城市规划区和县城建成区,推动焦化产能向资源禀赋好、环境承载力强、大气扩散条件优、铁路运输便利的区域转移。鼓励焦化、化工等传统产业实施“飞地经济”。汾河流域加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污染统筹治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实施汾河入河排污总量控制,积极推行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营模式,大力推进工业废水近零排放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城镇生活再生水资源化分质利用。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
16、保护基本要求,执行国家及我省相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来远镇。其中晋中市涉及优先保护单元84个,重点管控单元73个,一般管控单元11个,根据分析项目所在地属于一般管控单元范围内,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执行国家、省及我市相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7符合性: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运营期升压站厂界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可达标排放,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符合一般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符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
17、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3、建设项目与建设项目与 晋中市晋中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符合符合性分析性分析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晋政发202026号)精神,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结合晋中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
18、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以生态环境高标准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一)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全市范围内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共划定168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详见附件1、附件2)。优先保护单元:全市共计84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
19、自然保8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以及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等。重点管控单元:全市共计73个,主要包括城市建成区、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集聚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和弱扩散区,以及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全市共计11个,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国家、省、市环境管理政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资源环境管控要求,根据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特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
20、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制定晋中市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详见附件3)和168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既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承载区,也是环境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的重点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21、,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9根据晋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来远镇,项目与晋中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见图,本项目所在地祁县涉及 6 个优先保护单元、7 个重点管控单元、1 个一般管控单元。根据分析项目所在地属于一般管控单元范围内。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来远镇。其中晋中市涉及优先保护单元84个,重点管控单元73个,一般管控单元11个
22、,根据分析项目所在地属于一般管控单元范围内,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执行国家、省及我市相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符合性: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运营期升压站厂界噪声、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可达标排放,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符合一般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晋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山西省为内陆省份,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山西省生态保护红线涉及的区域主要包括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防风固沙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区等陆地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敏感
23、区、土地沙化敏感区、石漠化敏感区、高寒生态脆弱区、干旱、半干旱生态脆弱区等陆地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区。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市政发202125号),本项目涉及晋中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中的一般管控单元,该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规定,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0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的建设运营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且本项目为清洁能源项目,项目建成后能够提供清洁能
24、源,从而减少资源能源的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对生态环境保护起到有利作用。本项目的建设运营符合晋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祁县四县垴自然保护区分布图,项目所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边界范围内,与最近边界距离约8km,见附图。项目与祁县水源保护地子洪水库直距约7.5km, 不在水源保护地范围内。根据山西省主体功能区划分,本项目所在地晋中市祁县来远镇于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见附图,且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水源地等敏感区域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地表水环境质量一般,项目运营期间无废水、噪声等环境
25、影响因素产生,各项污染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本次评价收集了祁县2021年的环境空气例行监测数据全年统计资料,由监测资料可知,该区属于不达标区。本项目实施区域内为农村地区,评价区内噪声主要为村民社会活动噪声及交通道路上过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无明显的高噪设备源分布。就本次工程建设内容而言,其无明显的高强度噪声源,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本评价区域内生物物种较贫乏,植物和动物结构简单,均为常见种,区内未见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生态绿化环境较好。就本次工程而言,工程实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内无废气排放;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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