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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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环评证甲字第国环评证甲字第 2606 号号 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重新报批)段(重新报批) 环环 境境 影影 响响 报报 告告 书书 (公开简本公开简本)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湖北交投沙公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湖北交投沙公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二二二年年一一月月 国环评证甲字第国环评证甲字第 2606 号号 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重新报批)段(重新报批) 环环 境境 影影 响响 报报 告告 书书 (公开简本公开
2、简本) 总总 经经 理:理: 张厚记张厚记 副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 张张 斌斌 环评三所所长:陈环评三所所长:陈 君君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 2 号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30071 电电话:话:027-87338201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二二二年年一一月月 2 目目 录录 概述概述 4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9 1.1 评价目的 9 1.2 编制依据 9 1.3 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 17 1.4 环境保护目标 20 1.5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 21 1.6
3、评价主要技术方法 23 第二章第二章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 25 2.2 主要工程内容 27 2.3 工程分析 37 第三章第三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6 3.1 自然环境概况 46 3.2 社会环境概况 53 3.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4 3.4 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 78 第四章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1 4.1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81 4.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97 4.3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103 4.4 声环境影响评价 107 4.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25 4.6 水土流失环境影响预测 126 4.7 环境风险预测 130 第五章第
4、五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42 3 5.1 设计阶段环境保护措施 142 5.2 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144 5.3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61 5.4 水土保持措施 171 5.5 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173 第六章第六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79 6.1 环境保护管理计划 179 6.2 环境监测计划 181 6.3 施工期环境监理 182 6.4 “三同时”环保验收 184 第七章第七章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86 7.1 工程带来的环境损失 186 7.2 环保投资估算 186 7.3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5、188 4 概述概述 一、一、项目背景项目背景: 为积极增强区域公路过江通道应对运输需求持续快速增长的适应性,荆州市20102020 年公路规划中,初步考虑了在荆州城区至江陵城区之间新建公路过江通道的构想。同期,湖北省政府批准的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总体规划交通专项规划中提出的重点交通项目之一江陵经公安斗湖堤至岳宜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连接线,对以上新增过江通道的规划建设方案予以进一步明确。 2011 年 11 月,省委省政府为提升荆州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强壮湖北长江经济带的“龙身”,正式决定实施“壮腰工程”,加快荆州振兴,打造湖北长江经济带的“钢腰”。根据湖北省公路水路交通“十
6、二五”规划和荆州市发展的“壮腰工程”精神,规划在荆州长江大桥下游约 40 公里处新修建过江通道,该通道由荆岳铁路公安长江公铁两用特大桥和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组成。新建公路过江通道的形成对于缓解荆州长江大桥和荆州城区的通行压力,综合利用稀缺的长江桥位资源,完善江汉平原与洞庭湖平原的公路交通网络,提高荆江分洪区应急转移能力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2012 年 12 月,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完成了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3 年 7 月,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 年 7 月 15 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以省环保厅关于沙市至公安高速
7、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审2013391 号),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根据环评批复:“该项目位于荆州市境内,线路起于荆州市沙市区观音垱镇汉宜高速公路 K1076+760 处,向南经沙市区岑河镇、江陵县资市镇、滩桥镇、江北农场、熊河镇,跨长江进入公安县,再经杨家厂镇、斗湖堤镇、闸口镇后,止于公安县孟家溪江南高速公路 K39+800 处, 全长 64.212 公里, 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 100 公里/小时。全线共设桥梁 58 座,互通立交 7 处,分离立交 13 处,涵洞 101 道,通道 67 座,天桥 28 座,服务区 1 处,停车区 1 处,养护监控分中心 1
8、 处,匝道收费站 4 处。” 2014 年 7 月,经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与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及荆州市相关部门协商一致,本项目先期实施观音垱至杨家厂段(即起点至公安县城段),与公安长江 5 公铁两用特大桥同步建成。项目分段建设的理由为:一是能有效发挥公安长江公铁两用特大桥的过江服务功能;二是可与沪渝高速公路、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连线成网,发挥高速公路路网效益;三是可利用公安县拟建的环城一级公路和在建的迎宾大道便捷连接二广高速公路,与沪渝、二广高速构筑荆州快速环线;四是可将有限的融资资金先期投入社会与财务效益相对更优的高速公路项目。 2015 年 6 月,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观音垱至杨家厂段项目获得
9、省发展改革委核准(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192 号)。2015 年 9 月,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观音垱至杨家厂段初步设计获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鄂交建2015521 号)。2015 年 11 月,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观音垱至杨家厂段正式动工。沙公高速公路公安县城以南路段(即杨家厂至孟家溪段)实施条件逐步成熟。 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起于公安县杨家厂镇青罗村,与先行动工的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观音垱至杨家厂段对接,途经公安青吉工业园区、斗湖堤镇、闸口镇,终点于孟家溪镇黄田村设孟家溪枢纽互通与岳阳至宜昌高速公路石首至松滋段相交,路线全长约 26. 890 公里。 2017 年 3 月 30 日,
10、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110 号)批复了项目核准的请示,同意建设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项目。 2018 年 2 月 8 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建2018 71 号),批准了项目的初步设计。 2018 年 7 月 27 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一期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建2018 300 号),对一期土建工程施工图进行了批复。 2019 年 6 月 19 日,湖北省
11、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路面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建2019 189 号),对二期路面工程施工图进行了批复。 2020 年 6 月 9 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交安工程、环保景观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建2020 57 号),对交安工程、环保景观施工图进行了批复。 6 2020 年 8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源部关于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自然资函2020 712 号)对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进行了批复。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起
12、于公安县杨家厂镇青罗村,与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观音垱至杨家厂段对接,起点桩号 K38+010.316(沙公高速观音垱至杨家厂段 K38+005.056),路线由北向南,经公安青吉工业园区、斗湖堤镇、闸口镇,在闸口镇榨岭新村二十组处设闸口互通连接黑闸公路,然后偏向西南,与 110kv 公孱线并行,依次跨越黑闸线、虎东干堤,然后跨虎渡河设虎渡河特大桥,向南经孟家溪镇,于孟家溪镇黄田村设孟家溪枢纽互通与岳阳至宜昌高速公路石首至松滋段相交, 终点桩号 K64+900, 路线全长 26.890km。 主线共设桥梁9387.9m/30座 (含互通区、 服务区主线桥及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 ,其中特大桥 21
13、99m/1 座、大桥 6122. 9m/16 座、中桥 1066m/13 座;设互通式立交 2 座(闸口互通、孟家溪枢纽互通)、匝道收费站 1 处、服务区 1 处。项目概算投资 27.643亿元。 批复建设工期 42 个月。工程实际于 2018 年 1 月正式开工,2020 年 12 月 20 日建成。 三、项目特点:三、项目特点: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于 2013 年编制完成的 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是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编制的。 随着设计程度的深入,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局部路段进行了更深入勘察和研究,受地震断裂带、大型不良地质区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项
14、目局部路段须进行调线。 对照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及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核查(核查结果详见表 1),本项目初设路线方案在建设地点和长度发生重大变动,变动后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明显增加,具体涉及重大变动项为: (1) 项目变动导致新增声环境敏感点累计达到原敏感点数量的 30%以上, 原环评阶段路线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共 26 处,现重新报批阶段路线沿线声环境敏感点数量共55 处,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相较原环评阶段声敏感点增加 29 处,超过 30%。 7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原
15、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及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核查,本项目实际路线方案在建设地点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本项目新建长为 26.890km 的高速公路;且工程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 16 号)中“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
16、业”类别中“130、等级公路,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1 年 12 月,湖北交投沙公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新报批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工程场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首先是项目与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进一步对拟建工程周围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开展了现状调查,并委托中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评价区域的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环境进行监测;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现状评价与工程分析,识别了施工期和营
17、运期环境影响的性质特点,判断确定了项目的敏感目标;根据工程分析对施工期和营运期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了预测与评价,并就可能的环境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环保对策和措施。根据相关法规和导则要求,我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完成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杨家厂至孟家溪段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五五、项目、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及保护措施 项目评价重点为施工期生态环境、 地表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营运期生态环境、地表水、声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 8 施工期重点评价公路施工及临时用地对沿线植被、动物特别是珍稀动植物资源的影响,公路路基施工及占地对农业生态
18、的影响及耕地的占用对沿线农业生产的影响;营运期重点评价公路运营对公路沿线动物活动带来的影响。 (2)水环境及环境风险 重点评价跨越水体桥梁施工期及营运期对水体的影响;营运期运输油品车辆发生泄漏和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还可能导致化学危险品的泄露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期重点评价公路桥梁、互通立交等大型工艺施工对沿线特别是对公路邻近敏感点带来的不良影响;营运期重点评价公路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包括预测影响范围、程度,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 (4)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公路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提出施工期生态、水质保护的污染防治措施。 9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1.1 评价目的评
19、价目的 (1) 调查工程及其变化所造成的环境影响, 比较工程建设前后环境质量及变化情况,分析环境现状与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结论是否相符。 (2) 调查工程在设计、 施工和运营阶段对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对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3) 调查本工程已采取的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措施, 并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监测和工程污染源的监测,分析各项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针对该工程已产生的实际环境问题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环境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4) 调查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落实情况和运行效果, 调查环
20、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情况,提出相应的环境管理要求。 (5)通过公众参与调查,了解工程建设期及营运期对当地经济发展、工程区域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情况,以及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针对公众合理要求提出解决建议。 (6)根据对工程环境影响的调查结果,客观、公正地从技术上论证该工程变动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该项目重新报批手续提供技术依据。 1.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6);
2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2);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 10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1);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4.23);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1.1);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11);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8);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
22、法(2013.12.28);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1.1);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12);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10);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10); (19)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1.8 修订); (20) 地下水管理条例(2021.12.1); (21) 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2006.12.1);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3.19); (23)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1995.5.4); (2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
23、(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7.3 修订); (26)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2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28)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 2003 年第 5 号, 2003.5) ; (29)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41 号,2004.3; (30)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386 号 2013.8; 11 (31) 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3103 号,2013.11; (32)
24、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464 号,2004.4; (33)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2018.7.16; (3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 34 号,2015.6.5; (35)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84 号,2007.12.1; (36) 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 号,2004.6.15; (37) 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 ,(环发2010114 号,2010
25、.12; (38) 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 号文,2003.5; (39)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 环发201277号,2012.7.3; (40)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8.7; (41) 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 年 12 月修正); (42)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 2003 年第 5 号令); (43) 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 号); (44)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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