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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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目录录1 概 述.- 1 -1.1 项目背景.- 1 -1.2 项目特点.- 2 -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3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6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12 -1.6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3 -2 总则.- 14 -2.1 评价目的与原则.- 14 -2.2 编制依据.- 15 -2.3 评价内容及评价重点.- 19 -2.4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 20 -2.5 环境功能区划.- 23 -2.6 评价标准.- 24 -2.7 评价工作等级.- 32 -2.8 评价范围.- 39 -2.9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41 -3 建设项目工程分
2、析.- 43 -3.1 建设项目概况.- 43 -3.2 污水处理工艺选择.- 52 -3.2 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分析.- 62 -3.4 污染源强核算.- 65 -3.5 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78 -3.6 清洁生产分析.- 78 -3.7 总量控制.- 81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2 -4.1 项目区环境概况.- 82 -4.2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6 -4.3 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89 -4.4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95 -4.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96 -4.6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00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 102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02 -5.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08 -6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34 -6.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34 -6.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137 -6.3 环境风险评价.- 150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60 -7.1 环保投资估算.- 160 -7.2 环境效益分析.- 161 -7.3 经济效益分析.- 162 -7.4 社会效益分析.- 162 -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64 -8.1 环境管理.- 164 -8.2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及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165
4、-8.3 环境监测制度.- 169 -8.4 环境监控计划.- 174 -8.5 竣工验收计划.- 176 -8.6 排污许可制度.- 179 -9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80 -9.1 建设项目概况.- 180 -9.2 环境质量现状.- 180 -9.3 污染物排放情况.- 181 -9.4 主要环境影响.- 181 -9.5 公众参与结果.- 182 -9.6 环境保护措施.- 183 -9.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84 -9.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84 -9.9 结论.- 185 -9.10 建议.- 185 -附件:附件:(1)项目委托书;(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
5、址意见书;(3)关于“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4)关于“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5)关于伊宁苏拉宫工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6)“关于固废综合利用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7)现状环境质量检测报告;(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附图:附图: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 2:项目区水系图;附图 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 4:项目周边环境及评价范围示意图;附图 5:项目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 6:卫生防护距离图;附图 7:项目
6、区分区防渗及环保措施分布图附图 8:区域水文地质图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 -1 概概 述述1.1 项目项目背景背景苏拉宫工业园区位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伊宁县交界处,行政区划隶属伊宁市达达木图乡,距离市中心 9.37km。苏拉宫工业园区自 2011 年开始进行规划,2011 年 9 月 5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新环评价函2011824 号文出具了关于伊宁苏拉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此阶段在环保厅出具审查意见后未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7、 且未依据法定程序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2012 年 4 月 6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函201266 号文出具关于同意设立伊宁苏拉宫工业园区为自治区级园区的批复,2013 年伊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及伊犁州直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获批,为确保园区规划与上位规划一致,2013 年 10 月苏拉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重新编制园区规划,但同期未开展规划环评,未依法定程序进行报批。2017年,根据政府相关管理要求,于 2017 年 4 月将苏拉宫工业园区纳入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 因苏拉宫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受上位规划调
8、整及产业布局影响,2018 年 8 月,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重新启动伊宁苏拉宫工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并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关于伊宁苏拉宫工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新环函2019230 号)。苏拉宫工业园区规划控制面积 990.45hm2,规划范围向北跨过北支干渠、西至诺改图村东界、南至下苏拉宫村北界、东至苏拉宫村西界。园区定位:以“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型”为原则,实施煤炭综合开发利用,延伸产业链条,建设精细化循环经济产业园。 近
9、期发展新型煤化工, 远期打造新疆重要的新材料、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集生产、物流、管理及配套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循环经济综合型产业园区。根据对现状园区内排水情况的调查, 现状园区内仅有庆华集团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停建状态),为典型煤化工项目,该企业严格执行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实现废水“净零排放”。规划产业调整后,除保留现有煤化工产业布局外,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 -不再新增煤化工产能及延伸煤化工产业链,规划产业发展向装备制造、基础新材料及结构新材料转型,排放工业废水量较少且水质简单,经企业自行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
10、1962-2015)中的 A 级标准后,排入本次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随着园区的发展, 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入驻,为了从根本上缓解园区工业、生活污水的治理问题,实现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同时达到保护园区及周边环境目的,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 7179.09 万元,在园区西南处(伊宁市西支路与苏九路交叉路口)建设苏拉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共分三期进行建设,本期(2025 年)设计处理规模为 3000m3/d, 近期 (2030 年) 为 10000m3/d, 远期 (2035 年) 为 20000m3/d。本次建设内容为一期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 3000m
11、3/d,采用“预处理+A2O+MBR 膜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项目建成后能够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有效地保护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根据伊宁苏拉宫工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要求加快建设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逐步建成完整的排水和中水回用体系,提高废(污)水回用率。现有煤化工企业废水进行循环利用, 推进实现零排放。 根据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517 号)第 3 条中“2017 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
12、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因此迫切需要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在此背景下,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建设伊宁苏拉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1.2 项目项目特点特点(1)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污水处理厂 1 座,属于环保工程。项目主要接纳园区内企业预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及生活废水, 分三期进行建设, 本期 (2025年) 设计处理规模为 3000m3/d, 近期 (2030 年前) 处理规模 10000m3/d, 远期 (2035年前) 处理规模20000m3/d。 本次建设内容仅包含一期建设, 处理规模为3000m3/d。(2)本项目采用“预处理+A2
13、O+MBR 膜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 A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 -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标准(GB/T25499-2010)中相关控制标准,处理后的尾水灌溉季用于园区绿化、道路清扫以及园区防护林灌溉,非灌溉期退水于蓄水池中存储,以便于灌溉季节用于园区防护林灌溉。本项目中水全部回用, 中水回用另行立项, 单独办理环保手续, 不属于本工程建设及评价内容。污泥采用板框压
14、滤机理,满足含水率要求后外运填埋。(3)项目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敏感区域;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1)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中的有关规定,本次项目属“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建、 扩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因此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
15、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组建项目主要编写人员项目负责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有关资料,依据相关技术方法、导则的技术要求,就相关编写内容组建项目主要编写人员。(3)资料收集为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我公司在承担了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进行了现场初步踏勘和调查,收集了项目区及其相关地区的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经济概况和生态环境现状等基础资料。根据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现场初步调查和对本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等工作的基础
16、上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4)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编制通过对本项目资料收集的分析,环境现状监测资料分析与评价,依据建设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对报告书总体编辑内容章节安排与要求,根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技术要求及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编写技术要求,编制完成了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生态环境行政部门审批后,作为项目建设部门及生态环境行政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依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1。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
17、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 -图 1-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6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 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四十三、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的 “15、 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4.2 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伊宁苏拉宫工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 1-1符合性分析表文件文件相
18、关要求相关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伊宁苏拉宫工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园区不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排入西南处已建生活污水处理厂。园区各企业污水经企业自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汇入园区污水管网,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输送至西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根据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 201517 号)第 3 条中“2017 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园区西南侧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站为庆华项目自行修建的污水处理站, 已
19、停止运行。园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园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经企业自行处理后的生产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用于园区道路浇洒和绿化及周边防护林灌溉符合园区至 2035 年废水 (除现有产业区)产生量为1.9 万 m3/d;生活废水产生量为 864m3/d。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本期(2025 年)设计处理规模为 3000m3/d,近期(2030年前)处理规模 10000m3/d,远期(2035年前)处理规模 20000m3/d,满足园区至2035 年废水处理能力符合庆华煤化工企业(停建状态)严格执行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实现废水“净零排放”庆华煤
20、化工企业(停建状态)严格执行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实现废水“净零排放”,本项目不接受庆华企业运行产生的废水符合伊宁苏拉宫工业园总体规划(2018-2035年)环境影加快建设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逐步建成完整的排水和中水回用本项目收水范围为园区内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 现有煤化工企业严格执行环评和批复的要求,实现零排放;为进一步优化排水规划方案,园区内建设污水处理厂,不再依托伊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确符合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7 -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体系,提高废(污)水回用率。现有煤化工企业废水进行循环利用,推进实
21、现零排放。进一步优化排水规划方案,充分论证规划园区工业废水依托伊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确保工业废水妥善处理。保工业废水妥善处理。1.4.3 其他政策符合性分析其他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中规定:“园区内,工业废水应当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园区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实行清洁生产,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本项目为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园区内生活污水可直接进入本项目进行处理,工业废水经企业预处理并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本项目处理后的废水达到中
22、水回用标准后用于园区绿化、路面清扫及周边防护林灌溉,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要求。(2)与新疆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0 年)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新疆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2 年),全面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启动巴州、昌吉州、喀什等地区共 54 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前期设计、建设、运行调试,开展现有 65 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治理和运行效果调查, 完善现有及新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在线监测与监控装置。截至到 2018 年底未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未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聚集区,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23、。确保到 2018 年底,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覆盖率达 100%。本项目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建设,符合新疆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2 年)中关于全面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要求。(3)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符合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中规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伊犁州伊宁市苏拉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8 -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
24、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项目为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园区内生活污水可直接进入本项目进行处理, 工业废水经企业预处理并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项目建成后,可对园区企业污水进行集中治理,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4)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规定:“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项目为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在园区规划范围内,项目建成后,对园区内污水进行集中处理, 符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的要求。(5)伊犁河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
25、条例中指出,河谷内工业园区,应当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配套设施。本项目属于工业园区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符合伊犁河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6)与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号)符合性分析通知中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氮磷污染防治工作,以重点行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氮磷排放达标整治为突破口,强化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重点流域要以实施排污许可制为契机和抓手,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重点行业氮磷排放总量,推动流域水质改善。”项目属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但项目不设污水直接排放口,尾水全部回用,废水采用“预处理+A2O+MBR 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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