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万副汽车配件亮饰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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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6六、结论70附表7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7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年产15万副汽车配件亮饰条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幕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零二一年八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5万副汽车配件亮饰条项目项目代码2108-320902-89-05-674724建设单位联系人朱玲联系方式15105106237建设地点 江苏 省(自治区) 盐城 市 亭
2、湖区 县(区)/乡(街道) 环保科技城蓝宝路229号2幢2号厂房(28)(具体地址)地理坐标( 120 度 17 分 25.947 秒, 33 度 26 分 29.11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亭行审备2021197号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
3、工期2021.10-2021.12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65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成立于2009年4月17日,是盐城市区到黄海海滨的中心地段,是江苏沿海经济带上濒海最近的国家级环保产业基地。盐城市人民政府以“盐政复20096号”文批复同意成立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改名为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规划总面积50.53平方公里,一期(西区)规划面积26.94平方公里,范围由南洋镇中心河、新洋港、新民河、规划道路纬一路、通洋河、规划道路世纪大道东段、沿海高速公路围合而成;盐城环保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0)规划范围北临规划道路政星路、东至新民河
4、、南抵胜利河及世纪大道、西依沿海高速,规划范围在一期(西区)的基础上减少了14.59平方公里,本次规划范围面积为12.35平方公里;主导产业由原来的“科技研发(研发设计、产品检测服务、成果转化)、环保装备制造(除尘设备、烟 气脱硫脱硝设备、污水处理及再生设备、环保节能产品)、高新技术产业(电子电器等高新技术产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交易”调整为“重点发展方向为环保产品、节能产品、电子信息、新型交通装备、新材料生产的现代制造业, 以及环境服务业(包括生产性环境服务业)及其配套服务的现代服务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021年3月15日取得亭湖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对盐城环保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
5、告书的审查意见。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盐城环保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重点发展方向为环保产品、节能产品、电子信息、新型交通装备、新材料生产的现代制造业,以及环境服务业(包括生产性环境服务业)及其配套服务的现代服务业”以及亭湖生态环境局出具对盐城环保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科技城实行污染集中控制,严格控制大气和水污染物的排放。规划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规划园区各企业工业废水经过厂内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由新洋港南侧的环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规划区域内不实行集中供热,各企业采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作为能源;不单独设置危险废物处
6、置中心,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本项目为生产制造业,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及规划要求。本项目未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园区产业定位。其他符合性分析1.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从产业政策相符性、地方规划相符性等方面进行对照分析,与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见表1-1。表1-1 与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十六、汽车中的2.轻量化材料应用。2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 号)
7、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5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附件3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6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
8、号)及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7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苏政发201420号)、盐 城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盐政发201774 号)本项目位于重点开发区域,不属限制及禁止开发区域,不涉及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8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19136号)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建设项目。9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不属于禁止和许可准入事项。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
9、政策。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9号文)及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类项目。1.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通知(环评【2016】150号);“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1.2.1与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的
10、相符性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项目建设不占用生态红线区域,不会改变生态红线区域性质,对划入生态红线距离最近的通榆河伍佑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影响,本项目不违背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划定要求。表1-2 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名录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类别地理位置区域面积(m2)与管控区边界距离(km)通榆河伍佑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盐城市城东水厂通榆河取水口位于伍龙河入通榆河河口南侧上溯550米处(E1201449,N331825)。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至盐淮高速北侧(约1000米),下游至伍龙河入通榆河河口南侧(约550米)通榆河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
11、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的范围。二级保护区:盐淮高速北侧上游至便仓(约3800米),伍龙河下游至伍佑港(约950米)通榆河水域;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0米的范围39.6113.6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亭湖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亭湖区)范围:以海堤公路中心线东40米界河为西界,北至新洋港,南至亭湖大丰界线,东至新洋港口K4#(点E120335,N333517至点E1203238,N333311)。南缓冲区(亭湖区)范围:西界从控制点28#起沿西潮河至点29#;南界为亭湖大丰界限(从点28#至97.1);东界从点97.1直线至27#;北界从控制点27#沿S331中心线
12、至28#。中实验区(亭湖区)范围:北界从20世纪50年代老海堤与新洋港南岸交汇点T1沿新洋港至控制点T6#;东界从控制点K0#直线至26.1;西界从控制点T1至控制点26.147.19(海域2.39)522) 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管控区为西侧13.6km处的通榆河(亭湖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则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要求,详见附图。表1-3 项目地附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环境保护对象名称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与管控区边界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总面积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新洋港(亭湖区)清水通
13、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亭湖区境内新洋港上游至东环路,下游至与大才青河交界处水域及北岸500米,南岸100米陆域范围3.55m2/3.55m23.8km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亭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区(亭湖区)范围:以海堤公路中心线东40米界河为西界,北至新洋港,南至亭湖大丰界线,东至新洋港口K4#(点E120335,N333517至点E1203238,N333311)。南缓冲区(亭湖区)范围:西界从控制点28#起沿西潮河至点29#;南界为亭湖大丰界限(从点28#至97.1);东界从点97.1直线至27#;北界从控制点27#沿S331中心线至28#。中实验区(亭湖区)范围:北界从20世
14、纪50年代老海堤与新洋港南岸交汇点T1沿新洋港至控制点T6#;东界从控制点K0#直线至26.1;西界从控制点T1至控制点26.1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亭湖区)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以外的部分(含海域)47.19m2(含海域)44.80m22.39m2(含海域)52km通榆河(亭湖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通榆河及其两侧各1000米陆域范围,以及与通榆河平交的斗龙港上溯5000米,北岸1000米及与通榆河平交的新洋港上溯5000米,两岸各1000米范围(其中,西岸中坝河至盐靖高速段为纵深100米)64.70m2/64.70m213.6km3)对照上表,建设项目不在国家、江苏省、盐城市生
15、态红线区域、亭湖区生态红线规划区域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 1.2.2本项目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号),本项目位于产业园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根据文件附件5中二、盐城市重点保护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相关要求,本项目可满足“三线一单”生态准环境准入清单中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等内容。表1-4 项目与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生态准环境准入清单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盐城市中心城区(亭湖区)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盐城市总体
16、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要求。(2)禁止引进列入盐城市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本)(盐政办发20157号)淘汰类的产业。本项目位于江苏盐城亭湖区环保科技城,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为鼓励类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2)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本项目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环保科技城污水处理厂环境风险防控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
17、建设项目布局。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亭湖区布局规划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本项目为汽车零配件制造业,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属于淮河流域、沿海地区,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详见表 1-4。表1-5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淮河流域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
18、、酿造等 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不涉及制革、化工、印 染、电镀、酿造等生产,本项目不在通榆河保护区范围内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
19、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废气无需申请总量,废水总量在污水处理厂已批复总量内平衡。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本项目不涉及航道运输剧毒化学品。资源利用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项目区不属于缺水地区。沿海地区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生产
20、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不涉及环境风险防控1禁止向海洋倾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2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的应急监视,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3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管控。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新洋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符合相关要求。资源利用效率要求至2020年,大陆自
21、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 37%,全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25%。本项目不涉及1.2.3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0年盐城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的水环境、声环境质量良好,为空气质量达标区。该项目建设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等,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业,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接管至环保科技城污水处理厂,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上胶烘干、挤出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锯切产生的颗粒物,上胶烘干、挤出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密闭集
22、气罩吸附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做无组织排放,加强厂区通风,项目运营所产生的固废都得到妥善处理,安全处置率达到100%,所以新建项目建设不会明显降低周边环境质量底线。1.2.4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主要资源消耗为水、电。其中水消耗约1494m3/a,由园区给水管网统一供给;电能消耗约9万kWh/a,由当地电网提供。本项目能源消耗量较小,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1.2.5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盐环审20139号,本项目所在区域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如下:禁止发展:国际上和国家各部门禁止或准备禁止生产的项目、明令淘汰的项目;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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