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386-2016 民用建筑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程(河北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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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27.160 F 12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23862016 民用建筑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程 2016-08 -15 发布 2016 -10 -01 实施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3/T 23862016 I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 . 1 4 基本规定 . 4 5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设计 . 4 5.1 一般规定 . 5 5.2 供热采暖系统选型 . 5 5.3 供热采暖系统负荷计算 . 6 5.4 太阳能集热系统设计 . 8 5.5 蓄热系统设计 . 10 5.6 控制系统设计 . 11
2、5.7 末端供暖系统设计 . 12 5.8 热水系统设计 . 12 5.9 其他能源辅助加热/换热设备设计选型 . 13 6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施工 . 13 6.1 一般规定 . 13 6.2 太阳能集热系统施工 . 13 6.3 太阳能蓄热系统施工 . 14 6.4 控制系统施工 . 14 6.5 末端供暖系统施工 . 14 7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的调试、验收与效益评估 . 14 7.1 一般规定 . 14 7.2 系统调试 . 15 7.3 工程验收 . 16 7.4 工程效益评估 . 1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不同地区太阳能集热器的补偿面积比 . 18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代表
3、城市气象参数及不同地区太阳能保证率推荐值 . 19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太阳能集热器平均集热效率计算方法 . 20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太阳能集热系统管路、水箱热损失率计算方法 . 22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间接系统热交换器换热面积计算方法 . 24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效益评估计算公式 . 25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常用相变材料特性 . 29 DB13/T 2386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提出单位:河北省太阳能利用行业协会。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维克莱恩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河北九易庄宸科技股份有
4、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秦皇岛市尔丰太阳能采暖设备公司、河北省太阳能利用行业协会、邢台市新能源办公室、秦皇岛市新能源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浦、孙振锋、潘书通、王建生、孙利民、边志敏、马卿、薛会文、刘爱民、魏金玲、张振强、刘利红、王平建、李玉贵。 DB13/T 23862016 1 民用建筑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民用建筑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验收与效益评估。 本规程适用于在河北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中使用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的工程,以及在既有民用建筑上改造或增设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的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
5、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242 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 GB/T 8175 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 GB/T 17581 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85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89
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20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64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 50495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981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JGJ 26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142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DB13(J) 63-2011 居住建筑节能设
7、计标准 DB13(J) 185-2015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13/T 23862016 2 3.1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 solar heating system 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供给建筑物冬季采暖和全年其他用热的系统,系统主要部件有太阳能集热器、换热蓄热装置、控制系统、其他能源辅助加热/换热设备、泵或风机、连接管道和末端供热采暖系统等。 3.2 短期蓄热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 solar heating system with short-term heat storage 仅设置具有数天贮热容量设备的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 3
8、.3 季节蓄热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 solar heating system with seasonal heat storage 设置的贮热设备容量,可贮存在非采暖期获取的太阳能量,用于冬季供热采暖的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 3.4 液体工质太阳能集热器 solar liquid collector 吸收太阳辐射并将产生的热能传递到液体传热工质的装置。 3.5 太阳能空气集热器 solar air collector 吸收太阳辐射并将产生的热能传递到空气传热工质的装置。 3.6 液体工质集热器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 solar heating system using solar liquid col
9、lector 使用液体工质太阳能集热器的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 3.7 太阳能空气集热器供热采暖系统 solar heating system using solar air collector 使用太阳能空气集热器的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 3.8 太阳能集热系统 solar collector loop 用于收集太阳能并将其转化为热能传递到蓄热装置的系统,包括太阳能集热器、管路、泵或风机(强制循环系统) 、换热器(间接系统) 、蓄热装置及相关附件。 3.9 直接式太阳能集热系统(直接系统) solar direct system 在太阳能集热器中直接加热水供给用户的太阳能集热系统。 3.10 间
10、接式太阳能集热系统(间接系统) solar indirect system 在太阳能集热器中加热液体传热工质,再通过换热器由该种传热工质加热水供给用户的太阳能集DB13/T 23862016 3 热系统。 3.11 开式太阳能集热系统(开式系统) solar open system 与大气相通的太阳能集热系统。 3.12 闭式太阳能集热系统(闭式系统) solar closed system 不与大气相通的太阳能集热系统。 3.13 排空系统 drain down system 在可能发生工质被冻结情况时,可将全部工质全部排空以防止冻害的直接式太阳能集热系统。 3.14 排回系统 drain
11、back system 在可能发生工质被冻结情况时,可将全部工质排回室内贮液罐以防止冻害的间接式太阳能集热系统。 3.15 防冻液系统 antifreeze system 采用防冻液作为传热工质以防止冻害的间接式太阳能集热系统。 3.16 循环防冻系统 prevent freeze with circulation 在可能发生工质被冻结情况时,启动循环泵使工质循环以防止冻害的直接式太阳能集热系统。 3.17 太阳能保证率 solar fraction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中由太阳能供给的热量占系统总热负荷的百分率。 3.18 系统费效比 cost/benefit ratio of the sys
12、tem 太阳能供热系统采暖系统的增投资与系统在正常使用寿命期内的总节能量的比值 (元/kWh) , 表示利用太阳能节省每千瓦小时常规能源热量的投资成本。 3.19 建筑物耗热量 heat loss of building 在计算采暖期室外平均气温条件下,为保持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建筑物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由室内供暖设备供给的热量。单位为瓦(W) 。 3.20 采暖热负荷 heating load for space heating DB13/T 23862016 4 在采暖室外计算温度条件下,为保持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建筑物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由供热设施供给的热量。单位为瓦(W)。 3.21
13、太阳能集热器总面积 gross collector area 整个集热器的最大投影面积,不包括那些固定和连接传热工质管道的组成部分。单位为平方米(m2) 。 3.22 太阳能集热器采光面积 aperture collector area 非会聚太阳辐射进入集热器的最大投影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 3.23 集热系统效率 collector loop efficiency 传热工质从太阳能集热器中获得的能量与入射在集热器采光面积上的太阳辐射能量之比。 3.24 辅助热源 auxiliary energy 在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中,用于补充提供热量的非太阳能能源。 3.25 控制器 contr
14、oller 对太阳能加热系统进行调节使之正常运行所需的部件。 3.26 年节能收益 energy saving benefits of the year 系统当年节能量与常规能源价格的乘积与当年维护费用之差。 4 基本规定 4.1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应与工程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统一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4.2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应做到全年综合利用,为建筑物提供供热采暖、生活热水或其他用热,系统应设置其他能源加热/换热设备,且符合现行国家及河北省有关标准的规定。 4.3 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 必须经建筑结构安全复核, 满足建筑结构及其他相应的安全性要求,并经施工图设
15、计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4.4 设置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供暖建筑物,建筑热工与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及河北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4.5 民用建筑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的设计、 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及河北省有关标准的规定。 5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设计 DB13/T 23862016 5 5.1 一般规定 5.1.1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类型的选择,应根据所在地区气候、太阳能资源条件、建筑物类型、建筑物使用功能、业主要求、投资规模、安装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5.1.2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施工安装、 操作使用、 运行管理、 部件更换
16、和维护等要求,做到安全、可靠、适用、经济、美观。 5.1.3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应根据不同地区和使用条件采取防冻、防结露、防过热、防雷、防雹、抗风、抗震和保证电气安全等技术措施。 5.1.4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应设置其他能源辅助加热/换热设备,做到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5.1.5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中的太阳能集热器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T 6424 的规定; b) 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T 17581 的规定; c) 太阳能集热器正常使用寿命不应少于 10 年, 其余组成设备和部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
17、准的规定。 5.1.6 在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中,应设置能耗计量装置。 5.1.7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设计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环保效益预评估。 5.2 供热采暖系统选型 5.2.1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可由太阳能集热系统、蓄热系统、末端供热采暖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和其他能源辅助加热/换热设备集合构成。 5.2.2 按所使用的太阳能集热器类型,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可分为下列两种系统: a) 液体工质集热器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 b) 太阳能空气集热器供热采暖系统。 5.2.3 按集热系统的运行方式,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可分为下列两种系统: a) 直接式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 b) 间接式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
18、。 5.2.4 按所使用的末端采暖系统类型,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可分为下列四种系统: a)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 b) 水-空气处理设备采暖系统; c) 散热器采暖系统; d) 热风采暖系统。 5.2.5 按蓄热能力,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可分为下列两种系统: a) 短期蓄热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 b) 季节蓄热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 5.2.6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的类型宜根据建筑气候分区和建筑物类型参照表 1 选择。 DB13/T 23862016 6 表1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选型 建筑气候分区 严寒地区 寒冷地区 建筑物类型 低层 多层 高层 低层 多层 高层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类型 太阳能
19、集热器 液体工质集热器 空气集热器 集热系统运行方式 直接系统 间接系统 系统蓄 热能力 短期蓄热 季节蓄热 末端采 暖系统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 水-空气处理设备采暖 散热器采暖 热风采暖 注:表中“”为可选用项。 5.2.7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 50736 要求,采用热水辐射采暖、空气调节系统采暖和散热器采暖的各类民用建筑,可采用液体工质集热器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太阳能空气集热器供暖系统可用于建筑物内需热风采暖的区域。 5.3 供热采暖系统负荷计算 5.3.1 对采暖热负荷和生活热水负荷分别进行计算后, 应选两者中较大的负荷确定为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的设计负荷,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的设
20、计负荷应由太阳能集热系统和其他能源辅助加热/换热设备共同负担。 5.3.2 太阳能集热系统负担的冬季供暖通风系统的热负荷Q应根据建筑物下列散失和获得的热量确定:围护结构的耗热量,包括基本耗热量和附加耗热量;加热由外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耗热量;加热由外门开启时经外门进入室内的冷空气耗热量;通风耗热量;通过其他途径散失或获得的热量。 5.3.3 围护结构的基本耗热量应按式(1)计算: wnnjttFKQ(1) 式中: jQ围护结构的基本耗热量,W; 围护结构温差修正系数,参照 GB 50736-2012 中表 5.2.4 选取; F围护结构的面积,m2; K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W/(m2K)
21、; nt供暖室内设计温度,按 GB 50736-2012 中第 3 章选取,; wnt供暖室外计算温度,按 GB 50736-2012 中第 4 章选取,。 DB13/T 23862016 7 注:当已知或可求出冷侧温度时,wnt一项可直接用冷侧温度值带代入,不再进行值修正。 5.3.4 与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或等于 5, 或通过隔墙和楼板等的传热量大于该房间热负荷的 10%时,应计算通过隔墙或楼板等的传热量。 5.3.5 围护结构的附加耗热量应按其占基本耗热量的百分率确定。 各项附加百分率宜按下列规定的数值选用: a) 朝向修正率: 北、 东北、 西北按 010%; 东、 西按-5%; 东南、
22、 西南按-10%-15%; 南按-15%-30%; 注1:应根据当地冬季日照率、辐射照度、建筑物使用和被遮挡等情况选用修正率。 注2:冬季日照率小于 35%的地区,东南、西南和南向的修正率,宜采用-10%0,东、西向可不修正。 b) 风力附加率:设在不避风的高地、河边、海岸、旷野上的建筑物,以及城镇中明显高出周围其他建筑物的建筑物,其垂直外围护结构宜附加 5%10%; c) 当建筑物的楼层数为n时,外门附加率:一道门按 65%n;两道门(有门斗)按 80%n;三道门(有两个门斗)按 60%n;公共建筑的主要入口按 500%。 5.3.1 建筑(除楼梯间外)的围护结构耗热量高度附加率,散热器供暖
23、房间高度大于 4m 时,每高出1m 应附加 2%,但总附加率不应大于 15%;地面辐射供暖的房间高度大于 4m 时,每高出 1m 宜附加 1%,但总附加率不宜大于 8%。 5.3.2 对于只要求在使用时间保持室内温度, 而其他时间可以自然降温的供暖间歇使用建筑物, 可按间歇供暖系统设计。其供暖热负荷应对围护结构耗热量进行间歇附加,附加率应根据保证室温的时间和预热时间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间歇附加率可按下列数值选取: a) 仅白天使用的建筑物,间歇附加率可取20%; b) 对不经常使用的建筑物,间歇附加率可取30%。 5.3.3 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 应根据建筑物的内部隔断、
24、门窗构造、 门窗朝向、室内外温度和室外风速等因素确定,宜按 GB 50736-2012 中附录 F 进行计算。 5.3.4 在确定分户热计量供暖系统的户内供暖设备容量和户内管道时, 应考虑户间传热对供暖负荷的附加,但附加量不应超过 50%,且不应统计在供暖系统的总热负荷内。 5.3.5 全面辐射供暖系统的热负荷计算时, 室内设计温度应符合GB 50736-2012中第3.0.5条的规定。局部辐射供暖系统的热负荷按全面辐射供暖的热负荷乘以表 2 的计算系数。 表2 局部辐射供暖热负荷计算系数 供暖区面积与房间 总面积的比值 0.75 0.55 0.40 0.25 0.20 计算系数 1 0.72
25、 0.54 0.38 0.30 5.3.6 其他能源辅助加热/换热设备负担在采暖室外计算温度条件下建筑物采暖热负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GB 50736 中的规定计算。 5.3.7 太阳能集热系统负担的热水供应负荷为建筑物的生活热水日平均耗热量。 热水日平均耗热量应按式(2)计算: DB13/T 23862016 8 /86400WrwwrlQmq ctt(2) 式中: WQ生活热水日平均耗热量,W; m用水计算单位数,人数或床位数; rq热水用水定额,根据 GB 50015 规定,按热水最高日用水定额的下限取值,L/(人d)或L/(床d); wc水的比热容,取 4187 J/(kg); w热水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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