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新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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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新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1 概述概述 1.1 项目由来项目由来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一类事业单位。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是: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 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建筑是上世纪 70-90 年代建成的 3 栋楼,建筑总面积不到 7000 平方米,占地不足 10 亩,与国家
2、 2009 年疾控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且现有房屋比较老旧、结构不合理, 满足不了疾病预防工作的需求。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 连云港市亟需强化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 增强日常公共卫生保障水平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因此,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在连云港市迎曙路南、花果山大道西地块,建设异地新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 根据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关于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新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公共卫生中心二期)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连发改行服发202146 号)文件,项目已取得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文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根据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连云港市市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连规海条2021011 号)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 320706202100010 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 占地面积 19042m2, 项目建设满足城市规划相关要求。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中“Q8431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异地新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
4、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等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九、卫生” 第 109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新建”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情况进行详细评价, 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因此,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管理要求,我公司相关人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 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过程环境影响评
5、价工作的过程 2021 年 10 月 18 日,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连云港晴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 环评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收集基本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分析判定建设项目选址、 规模、 性质和工艺路线等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并对项目的周围环境现状进行了调查、周边污染源进行了调查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三个阶段, 即前期准备、 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评价技术路线见图1.2-1。 异地新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二
6、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3、开着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 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制定工作方案 环境现状调查 监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 工程分析 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 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 第 一 阶 段 第 二 阶 段 第 三 阶 段 图图 1.2-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环境影响评价
7、工作流程图 异地新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1.3 建设项目的特点建设项目的特点 本项目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排放对外部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主要功能包括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本次评价内容不包括放射性污染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另行评价。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4.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
8、分析 本项目属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属于医疗卫生行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第三十七项“卫生健康”之第 1 款“预防健康、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建设项目范畴;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苏政办发20139号),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一般允许类,项目符合江苏省产业政策。 项目已于 2021 年 8 月取得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备案号为连发改行服发202146 号),项目代码为 2012-320700-04-01-689901。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1.4.
9、2 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迎曙路南、 花果山大道西地块。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中项目, 亦不属于 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中所列项目;本项目用地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苏政发20201 号)、省政府异地新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 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13 号)中生
10、态红线区域内。 根据连云港市科教创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0-2030), 本地块为卫生防疫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根据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连云港市市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连规海条2021011 号)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 320706202100010 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占地面积 19042m2,项目建设满足城市规划相关要求。 本项目为异地新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共卫生中心二期) 项目,定位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满足连云港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要求。 由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可知, 该项目建成后, 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处于
11、可接受范围内,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标排放至恒隆水务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不会降低项目区现有地表水环境功能。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及废油脂、 废反渗透膜、 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主要是实验室废物(包括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 UV灯管、 过期疫苗和污水处理站污泥。 项目对各类废物分别进行收集处置, 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置, 实现零排放, 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对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 隔离、 绿化吸音等措施,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处于可接受范围。 因此,建设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1.4.
12、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环评201695号),为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推动实现“十三五”绿色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提高环评有效性为主线,以创新体制为动力,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为手段,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环境管理,划框子、定规则、查落实、强基础,不断改进和完善依法、科学、公开、廉洁、高效的环评异地新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管理体系。 1.4.3.1 生态保护
13、红线规划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迎曙路南、花果山大道西地块,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苏政发20201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 号),距离项目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通榆河(连云港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海州区大圣湖应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距离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连云港花果山省级森林公园,项目周边生态管控区域详见表1.4-11.4-2。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分布见图 1.4-1。 表表 1.4-1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
14、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生态保护红线名称 类型类型 地理位置地理位置 区域面积区域面积(km2) 相对本项目相对本项目 方位方位 距离距离(km) 连云港花果山省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 连云港花果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范围 11.93 东 0.9 海州区大圣湖 应急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整个大圣湖水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的汇水区域 13.9 东 1.26 表表 1.4-2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江苏
15、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红线区域名红线区域名称称 主导生主导生态功能态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 相对本项目相对本项目 一级管一级管控区控区 二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 总面积总面积 一级管一级管控区控区 二级管二级管控区控区 方位方位 距离距离(km) 通榆河(连云港市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云台山森林自然保护区 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为通榆河连云港市区段及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通榆河二级保护区为淮沭新河与通榆河交汇处上溯5000 米及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通榆河三级保护区为新沭河(南
16、岸)、鲁兰河、乌龙河、马河、蔷薇河、古泊善后河(北岸)与通榆河交汇处上105.25 105.25 西 5.3 异地新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 溯 5000 米及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 根据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区域,本项目与苏政法202049 号文空间布局约束相符性分析见表 1.4-3。 表表 1.4-3 项目与苏政发项目与苏政发202049 号文中空间布局约束的符合性分析表号文中空间布局约束的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文件 指标设指标设置置 管控内涵管控内涵
17、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符合符合性性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法202049号) 重点管控单元 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项目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满足城市规划相关要求。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处理及处置均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类别 相符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苏政发2018 74 号) 和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 (苏政发 2020 1 号)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
18、202049 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 号)文件要求。 1.4.3.2 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62 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法202049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838 号)等文件中明确提出了“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内涵及指标异地新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 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上述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
19、表 1.4-4所示。 表表 1.4-4 项目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表项目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表 文件文件 指标设指标设置置 管管控内涵控内涵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相符相符性性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9 部委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62 号) 1、大气环境质量 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为主要目标,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衔接,地区和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低于现状,向更好转变。 根据2020 年度连云港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根据现状补充监测,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中氨、硫化氢、HCl、硫酸雾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
20、018)附录 D 中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推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20,无量纲)。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根据预测,本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相符 2、水环境质量 以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相衔接,各地区、各流域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现状,向更好转变。 根据监测结果,大浦河各监测因子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要求。 相符 3、土壤环境质量 以农用地土壤镉(Cd)、汞(Hg)、砷(As)
21、、铅(Pb)、铬(Cr)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含量为主要指标,设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指标,与国家有关土壤污染防治计划规划相衔接,各地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现状,向更好转变。条件成熟地区,应将城市、工矿等污染地块环境质量纳入底线管理。 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不向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功能类别。 相符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1、大气环境质量管控要求 到 2020 年,我市 PM2.5 浓度与 2015 年相比下降 20%以上,确保降低至 44 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根据2020 年度连云港市环境状况
22、公报,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根据现状补充监测,项目所在相符 异地新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 文件文件 指标设指标设置置 管管控内涵控内涵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相符相符性性 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 号) 35 微克/立方米。到 2030年,我市 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0年大 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控制在 3.5 万吨,NOx 控制在 4.7 万吨,一次 PM2.:控制在 2.2 万吨,VOCs 控制在 6.9 万吨。2030 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
23、船舶)SO:控制在 2.6 万吨,NOx 控制在 4.4 万吨,一次PM2.:控制在 1.6 万吨,VOCs 控制在 6.1 万吨。 区域空气环境中氨、硫化氢、HCl、硫酸雾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中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推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20,无量纲)。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根据预测,本项目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 到 2020 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且 I 类)比例达到72.7%以上。
24、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 V 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 2030 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达到 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20 年全市 COD控制在 16.5 万吨,氨氮控制在 1.04 万吨,2030 年全市 COD 控制在 15.61 万吨,氨氮控制在 1.03 万吨。 根据监测结果,大浦河各监测因子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5、)类水质标准要求。 相符 3、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要求 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不向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功能类别。 相符 4、排污指标控制要求 实行严格的小流域控制断面水质与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指标挂钩制度。全市新建排放化学需氧量本项目废水为污水处理厂接管考核量,总量在现有疾控中心平衡。 相符 异地新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文件文件 指标设指标设置置 管管控内涵控内涵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相符相符性性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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