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管发〔2015〕19号 .doc
《连城管发〔2015〕19号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连城管发〔2015〕19号 .doc(10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1连城管发201519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管局机关公务出差审批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连云港市城管局机关公务出差审批报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2015 年 3 月 30 日2连云港市城管局机关公务出差审批报销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公务出差费用管理,根据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连财行2015 1 号)要求, 结合我局实际 ,制定本办法。一、出差审批1公务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明确出差人员、事由、地点、天数、出行交通工具等内容,并按规定进行报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填写审批
2、单的,应以其他方式向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提出口头申请,事后补办出差审批手续,审批单从局财会中心领取。2处室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出差, 审批单须经局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其中出差超过两天以上(不含两天)或离开本市的,须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处室其他人员出差,除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批外,还须由局分管领导签字审批。3局领导出差, 审批单由办公室主任核签。4严格审批把关,从严控制公务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休假,严禁与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活动。3二、差旅费报销1差旅费是指局工作人员临时到本市行政区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
3、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本市行政区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客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2公务出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即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3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
4、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择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如遇出差处置突发事件、处理特别紧急公务等特殊情况,没有相应等级交通工具可选择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乘坐规定标准上一等级的交通工具。4乘坐火车、轮船、飞机、客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4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5公务出差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执行标准为每人每天 100 元(西藏、青海、新疆每人每天为120 元),包干使用,不再另外报销出差餐费。6公务出差人员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 80 元包干使用,不再另外报销市内公交车费、打的费等其他市内交通费用。7公务出差人
5、员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酒店等)住宿,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市财政局公布的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件 1),超出限额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自理。8工作人员离开市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单位不予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单位按照规定给予报销。9公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自行支付交通费用。除上述第 8 条规定外,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支付交通费用并由其出具收取证明。10公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城管 2015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