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加快旅游业发展暨 .doc
《临桂区加快旅游业发展暨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临桂区加快旅游业发展暨 .doc(6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 1 临桂区加快旅游业发展暨促进全域旅游开发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生态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产业提质升级,助推精准脱贫攻坚,增加人民生态福祉,促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升级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于意见(国办发2015 62 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5 4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 59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区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 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
2、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特色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 201793 号)精神,加快临桂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步伐,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内需、稳增长、增就业、减贫困、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扶持办法。第二章 奖励措施第二条 奖励措施适用于在临桂区境内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并获得相应奖励资质的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乡村旅游区、 2 农家乐、旅游美食购物店等非政府出资的旅游企业。第三条 经法定程序审批拟建的旅游重大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招拍挂溢价部分用于该旅游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项目建设协议设定期间区本级已收项目规费及建设配套费地方可
3、支配部分、税收区本级留存部分用于该旅游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包含国家、自治区、市、区级奖励及以奖代补等资金,主要用于该旅游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维护及管理服务提升与旅游宣传促销等。第四条 新评定为国家 AAA 级景区的,奖励景区 100 万元;新评定为国家 AAAA 级景区的,奖励景区 500 万元;新评定为国家 AAAAA 级景区的, 奖励景区 1600 万元。通过复核的国家 AAA 级景区,奖励景区 20 万元;通过复核的国家 AAAA 级景区,奖励景区 40 万元。第五条 新评定为自治区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奖励示范区100 万元;评定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奖励示范区 200 万
4、元。通过复核的自治区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奖励示范区 5 万元;通过复核的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奖励示范区 10 万元。第六条 新评定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的,奖励度假区 100万元;新评定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奖励度假区 1000 万元。通过复核的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奖励度假区 5 万元;通过复核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奖励度假区 10 万元。第七条 新评定为广西三星级乡村旅游区的,奖励旅游区 20 3 万元;新评定为广西四星级乡村旅游区的,奖励旅游区 80 万元;新评定为广西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的,奖励旅游区 180 万元。通过复核的广西三星级乡村旅游区,奖励旅游区 5 万元;通过复核的广西四星级乡村旅游
5、区,奖励旅游区 8 万元;通过复核的广西五星级乡村旅游区,奖励旅游区 10 万元。第八条 新评定为广西三星级农家乐的,奖励农家乐 5 万元;评定为广西四星级农家乐的,奖励农家乐 20 万元;评定为广西五星级农家乐的,奖励农家乐 50 万元。通过复核的广西四星级农家乐,奖励农家乐 2 万元;通过复核的广西五星级农家乐,奖励农家乐 3 万元。第九条 新评定为三星级旅游酒店的,奖励酒店 30 万元;新评定为四星级旅游酒店的,奖励酒店 400 万元;新评定为五星级旅游酒店的,奖励酒店 800 万元。通过复核的三星级旅游酒店,奖励酒店 20 万元;通过复核的四星级旅游酒店,奖励酒店 100 万元;通过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临桂 加快 旅游业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