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保卫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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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安全保卫制度一、 治安保卫制度1 认真贯彻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积极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2 加强重点部位治安、消防安全保卫,督促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事故、防灾害事故措施。3 以维护治安、消防安全角度,协助医务部门维护医院工作秩序。4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保卫工作原则,医院与各部门(科室)签订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保卫科要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5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经常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演练。6 组织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发班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应记录。7 强化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秩序。8 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2、、火灾事故及其他灾害事故的调查。二、 保安工作制度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安保业务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保技能,做到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2 提高警惕,严防不法份子、不明物品进入医院,严防医院物资、财物流失,保障安全。3 执勤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制止,及时报警,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及时妥善处置,协助公安机关执法调查。4 执勤时,不得违抗上级命令,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5 落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置。6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不得私自挪用医院物资设备、工作用品,不得滥用
3、防卫工具和通信、报警设备。7 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不准发生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缺岗违规违纪行为。8 执勤时,着装整齐,精神饱满,言行文明,待人礼貌,服务热情。保安制服不准混穿、乱穿,不准将制服借他人违规使用(如照相等)。9 严肃队容风纪,不准留胡须、长发,不得在街上互相搭肩挽臂,嬉戏打闹。当班时,不准饮酒、不得打磕睡。10 为了明确责任,责任到岗到人,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者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当班者应将工作情况向接班者详细交待清楚,未经交接班的当班者,不能擅自离岗。11 保安发现群众失物,应认真登记造册,报告保卫科,由保卫科安排人员联系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4、保安不得擅自处置。三、 治安保卫工作条例1 总则1.1 为了维护医院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医院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1.2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院各部门(科室)。1.3 各部门(科室)根据实施办法,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原则,认真执行医院各项治安保卫制度及具体措施。1.4 各部门(科室)负责人是该部门(科室)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办法的贯彻、执行和实施,并对该部门
5、(科室)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2 部门(科室)治安保卫工作2.1 部门(科室)治安保卫工作主要任务:2.1.1 贯彻执行有关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医院安全保卫制度;2.1.2 积极参加法制教育、敌情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动员和依靠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2.1.3 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措施;2.1.4 协助公安机关、医院保卫科调查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2.1.5 维护部门(科室)内部治安秩序;2.1.6 加强对部门(科室)内部进修、实习人员及临时工的治安安全管理;2.1.7 加强对有轻微违法行为人
6、员的教育;2.1.8 参加医院组织的治安保卫活动;2.1.9 落实医院及保卫科交办的治安保卫工作。2.2 部门(科室)应根据治安保卫制度规定,结合部门(科室)实际,采取必要的治安防范措施。2.3 医院确定的治安保卫重点部门有:药库、财务科、计算机房、锅炉房、氧气房、食堂、档案室、 配电房、危险品仓库等,治安保卫重点部门要制定相应治安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经常进行安全自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治安保卫重点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配备相应数量工作人员,并经培训合格。2.4 新建、改建、扩建的重点建设项目,基建部门应同步规划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技防设施,纳入投资项目。重点建设项
7、目的工程承包合同,应有工程治安保卫条款,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职责,落实工程治安保卫工作经费和措施。3 治安保卫责任制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行政管理责任制。院长是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其职责是:3.1 组织实施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计划;3.2 建立健全医院保卫组织,落实治安保卫工作资金;3.3 监督检查各部门(科室)落实治安保卫制度和防范措施情况;3.4 研究处置突出治安问题和整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3.5 督促、检查、考核各部门(科室)落实社会治安结合治理责任制情况,并与奖惩挂钩。4 治安保卫组织4.1 医院治安保卫组织在院长领导下和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
8、职责和权限,开展治安保卫工作。4.2 治安保卫组织应当依法维护医院的正常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不受侵犯,保护医院人员人身安全。4.3 治安保卫组织应支持医院领导、部门(科室)负责人依法执行治安保卫各项工作,对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和扰乱医院秩序的人员,建议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4 治安保卫组织应对部门(科室)治保员、消防员进行政治、业务、技术培训,提高部门(科室)保卫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4.5 治安保卫组织对部门(科室)执行本实施办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治安保卫组织职责:4.5.1 督促部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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