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彭家沟银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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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目录前前 言言.1一、任务的由来.1二、编制目的.1三、编制依据.2四、方案的适用年限.4五、编制工作概况.5第一章第一章 矿山基本情况矿山基本情况.8一、矿山简介.8二、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8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9四、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12第二章第二章 矿区基础信息矿区基础信息.13一、矿区自然地理.13二、矿区地质环境背景.16三、矿区社会经济概况.19四、矿区土地利用现状.22五、矿山及周边其他人类工程活动情况.23六、矿山及周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案例分析.23第三章第三章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和土地损毁评估评估.30一、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资
2、源调查概述.30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31三、矿山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53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与土地复垦范围.59第四章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63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63二、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64第五章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74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74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78三、矿区土地复垦.79四、含水层破坏修复.89五、水土环境污染修复.90六、矿山地质环境监测.91七、矿区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97第六章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
3、作部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部署.98一、总体工作部署.98二、阶段实施计划.99三、近期年度工作安排.103第七章第七章 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104一、经费估算依据.105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经费估算.120三、土地复垦工程经费估算.123四、总费用汇总与年度安排.139第八章第八章 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145一、组织保障.145二、技术保障.146三、资金保障.147四、监管保障.148五、效益分析.148六、公众参与.150第九章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结论与建议.151一、结论.151二、建议.153附图附图附图 1: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彭家
4、沟银矿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图附图 2: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彭家沟银矿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图 3: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彭家沟银矿矿山地质环境预测评估图附图 4: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彭家沟银矿复垦区土地损毁预测图附图 5: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彭家沟银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部署图附图 6: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彭家沟银矿复垦区土地复垦规划图附图 7: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附附表表(一)方案编制信息表(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表(三)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附附件件附件1矿山委托书附件2矿山承诺书附件3编制单位承诺书附件4采矿许可证附件5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附件6上期矿山地质环境评审意见书附件7上期
5、地质环境治理情况说明附件8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附件9本方案县局初审意见附件10县局关于矿山服务年限的说明附件11宝鑫损毁单元坐标附件12公众参与调查表附件13工程材料材料造价信息附件14购土协议附件15水、土检测报告单附件16三方协议及缴存附件17复垦责任范围坐标附件18取水协议1前前 言言一、任务的由来一、任务的由来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彭家沟银矿,该矿山采矿许可证于*年*月*日到期。根据国土资源部文件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201621 号)的要求,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需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因此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
6、司委托张家口佳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彭家沟银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编制单位根据国土资源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2016年 12 月)等相关规范技术要求,编制完成本方案工作。二二、编制目的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主要目的:查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矿区地质灾害现状及隐患、矿区土地利用类型和矿山开采以来矿区各类土地的损毁及土地复垦情况;对矿山生产活动造成的土地损毁与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现状和预测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土地复垦责任区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制定
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措施,使因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和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降到最低,促进矿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监测及土地复垦提供技术依据,同时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情况监管提供了依据。主要任务为:1、通过收集资料与实地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及土地资源等调查,查明矿山概况、矿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2、查明矿区地质环境问题、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及造成的危害,矿山开采以来矿区各类土地的损毁情况,分析研究主要地质环境问题的分布规律、形成机理及影响因素,论述土地损毁环节与时序;根据调查情况、矿山开发利用方案、采矿地质环境条件
8、对评估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进行现状和预测评估;3、在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和确定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4、从技术、经济、土地适宜性和水土资源平衡等方面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2复垦可行性进行分析;5、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与土地复垦技术措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6、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分阶段进行工作部署,并明确近五年工作安排情况;7、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土地复垦工程的经费估算,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保障措施。三三、编制依据、编制依据(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
9、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主席令第 24 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主席令第 16 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主席令第 70 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主席令第 57 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主席令第 39 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 年主席令第 18 号);9、中华人民共和
10、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主席令第9号);10、河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河北省人大第九届常委会第15号公告);1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 年国务院令第 653 号);1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1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53号);14、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 592 号);1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44 号;16、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 年自然资源部令第 5 号);17、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 号);18、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
11、638 号);319、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2014 年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20、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4 年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21、河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2016 年冀国土资发201611 号);2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1 号)。(二)主要技术标准(二)主要技术标准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02232011)。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3、“矿山地质环
12、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2016年 12 月)。4、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 1 部分:通则(TD/T1031.1-2011)。5、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 4 部分:金属矿(TD/T1031.4-2011)。6、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7、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12719)。8、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TD/T1044-2014)。9、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UDC-TD)。10、矿山土地复垦基础信息调查规程(TD/T1049-2016)。1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12、土地开发整理项
13、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1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1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政部、国上资源部,2012 年 2 月)。15、地下水监测规范(SL183-2005)。1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7、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19、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DZ/T0287-2015)。4(三)矿山基础资料(三)矿山基础资料1、河北省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彭家沟银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承德市三川地质测绘有限公
14、司 2016.1)。2、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彭家沟银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6.4)。3、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彭家沟银矿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河北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 2020.4)4、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彭家沟银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河北省地矿局石家庄综合地质大队 2016.4)。5、河北省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彭家沟银矿 2019 年度矿山储量年报(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四)约定依据(四)约定依据1、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彭家沟银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任务委托书。2、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彭家
15、沟银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合同书。四四、方案的适用年限、方案的适用年限(一)矿山服务年限(一)矿山服务年限根据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编制的 河北省赤城县宝鑫矿业有限公司彭家沟银矿 2019 年度矿山储量年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保有资源储量(122b+333)矿石量*kt,其中: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矿石量*kt,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kt。1、预可采储量=(*1+*0.6)91%=*kt。经计算,预可采储量为*kt(开采回采率 91%,122b 资源量的可信度系数取1;333 类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 0.6)。2
16、、矿山服务年限地下开采废石混入率按 15%考虑,可以采出矿石为*104t,按*104t/a组织生产,矿山服务年限 4.83 年(合 4 年 10 个月)。T=Q/A(1-)式中:T矿山的服务年限5Q矿山的预可采储量*104tA矿山的生产规模*104t/a废石混入率15%经计算 T=*104t/a(1-15%)3.0104=*年(合*年*个月)。以此类推到 2020 年 12 月矿山服务年限还剩余 3.83 年(合 3 年 10 个月)。(二)方案(二)方案适用适用年限年限该方案服务年限为 3.83 年+土地复垦年限(1 年)+监测管护年限(3 年),确定本次方案服务年限为 7.83 年(合 7
17、 年 10 个月),即 2021 年 5 月至 2029 年 2 月。本方案适用年限划定为 5 年,方案基准期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该方案之日算起,方案适用年限暂定为 2021 年 5 月到 2026 年 4 月。以后每 5 年应修订一次或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如涉及扩大开采规模、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生产方式的,须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五五、编制工作概况编制工作概况(一)工作程序本次方案编制工作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一部分:通则)(TD/T1031.1-20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
18、复垦方案编制指南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程序:接收业主委托后,成立了专门的项目组,项目组技术人员在充分收集和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调查评估区内的地质环境条件(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矿山地质、不良地质现象、人类工程活动等)、土地资源、社会环境条件、现状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的类型、分布规模、稳定程度、活动特点等因素,综合分析,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与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分区,并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措施、建议。资料收集及现场踏勘矿山地质环境及土地资源等调查确定矿山地质环境评估范围和复垦区6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和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矿山地质环境保
19、护与土地复垦分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写和图件编绘图 1 工作程序框图(二)工作方法接受委托后,按编制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一部分:通则)(TD/T1031.1-20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中要求的工作程序,在充分收集、综合分析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确定调查范围。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和土地资源调查,广泛征询土地复垦义务人、政府相关部门、土地使用权人和社会公众的意愿。经资料整理分析,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和土地复垦范围确定,
20、制订恢复治理措施和复垦措施,提出保护和预防、恢复治理工程,拟定监测方案,并进行治理经费估算和效益分析。对初步拟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广泛征询土地复垦义务人、政府相关部门、土地使用权人和社会公众的意愿,从组织、经济、技术、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最后依据方案协调论证结果,确定土地复垦标准,优化工程设计,完善工程量测算及投资估算,细化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计划安排以及资金、技术和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等。1、前期工作(2020 年 8 月 10 日-2020 年 9 月 16 日)(1)资料收集与分析。广泛收集了评估区及周边自然地理、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
21、土壤和项目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分析已有资料情况,确定补充资料内容,初步确定野外调查方法、调查路线和调查内容。(2)野外调查。根据确定的野外调查路线和工作方法开展野外调查工作,以矿方提供的 1:2000 地形地质图和 GoogleEarth 遥感影像图作为工作底图,结合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矿山总平面布置图等图件展开调查。实地调查矿山地形地貌、水文、水资源、土壤植被、生物多样性、工程地质条件及社会经济概况等情况;系统调查矿区地质环境问题及土地损毁等情况;针对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区,挖掘了土壤剖面,采集、分析土壤样品;采7集了相应的影像、图片资料,并做文字记录、填写调查表格。(3)公众参与。采用问卷调查
22、、走访及座谈会的形式,征求了公众对土地复垦利用方向、土地复垦标准、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及对本方案的态度等,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根据调查结果合理选定了土地复垦标准及措施,明确了土地复垦目标,确定了复垦费用来源,初步拟定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并广泛征询各方意见,进行了可行性论证。2、方案编制阶段(2020 年 8 月 17 日-2020 年 10 月 6 日)根据收集的已有资料和实际调查资料的基础上,按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的工作程序,确定方案的服务年限,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土地损毁预测与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确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将治理区划分为重点治理区、次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
23、区,明确了复垦区、复垦责任范围、土地复垦标准及措施,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目标,确定主要治理工程措施,测算工程量,估算治理费用,形成方案初稿。3、方案协调论证完善(2020 年 10 月 7 日-2020 年 10 月 15 日)对形成的初稿咨询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愿,从组织、经济、技术、费用保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目标以及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4、补充调查完善(2020 年 10 月 16 日-2020 年 11 月 22 日)根据方案协调论证结果,确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标准、优化工程设计、估算工程量以及投资,细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计划安
24、排以及费用、技术和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编制详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附图与报告。(三)质量评述本次工作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2016 年 12 月)进行,首先对矿山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野外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地质灾害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自然人文景观、破坏土地资源调查,调查方法和工作程序以及精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设计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土地复垦工程针对性强,实施保护、治理和复垦工程费用预算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当地实际。为了确保编制质量,项目负责人对方案编制工作进行全程质量监控,对野外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土地资源调查工作、
25、室内综合研究和报告编制等工作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并组织单位有关专家对矿山地质环境条件、评估级别、土地利用类型等关键问题进行重点把关。报告编制完成后,编制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内审工作,之后报告主编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再进一步修改完善。8本次工作质量符合国土资源部颁发的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 号)文件要求。方案是在充分收集已有资料及野外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编制的,搜集的资料均为以往提交的成果报告和相关图件,多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资料真实可靠。本次工作收集资料较全面,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报告编制工作按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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