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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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正正文文目目录录前前 言言.1 1一、任务的由来.1二、编制目的.1三、编制依据.3四、方案适用年限.6五、编制工作概况.7第一章第一章矿山基本情况矿山基本情况.1010一、矿山简介.10二、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12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12四、矿山开采历史与现状.19第二章第二章矿区基础信息矿区基础信息.2121一、矿区自然地理.21二、矿区地质环境背景.28三、矿区社会经济概况.34四、矿区土地利用现状.34五、矿山及周边其他人类重大工程活动.36六、矿山及周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案例分析.38第三章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4343一
2、、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资源调查概述.49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50三、矿山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72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与土地复垦范围.77第四章第四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8686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86二、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88II第五章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9898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100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103三、矿区土地复垦.105四、含水层破坏修复.120五、水土环境污染修复.120六、矿山地质环境监测.121七、矿区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12
3、3第六章第六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部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部署.126126一、总体工作部署.126二、阶段实施计划.126三、近期年度工作安排.128第七章第七章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131131一、经费估算依据.131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经费估算.143三、矿山土地复垦工程经费估算.148四、总费用汇总与年度安排.174第八章第八章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179179一、组织保障.179二、技术保障.180三、资金保障.180四、监管保障.182五、效益分析.183六、公众参与.185第九章第九章结论与建议结论与建议.192192一、结
4、论.192二、建议.194III附附图图目目录录顺序号图号图名比例尺1-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2018 年)1:1000021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图1:200032矿山土地利用现状图1:200043-1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预测图-矿山1:200053-2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预测图-取土场1:200064-1矿山土地损毁预测图-矿山1:200074-2矿山土地损毁预测图-取土场1:200085-1矿山土地复垦规划图-矿山1:200095-2矿山土地复垦规划图-取土场1:2000106-1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图-矿山1:2000116-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图-取土场1:2000附附表表目目录录
5、序号名称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信息表2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3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IV附附件件目目录录序号名称1委托书2矿山企业承诺书3编制单位承诺书4采矿许可证5营业执照6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7上期恢复治理方案评审意见及备案证明8上期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9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缴存证明10行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上期 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完成情况的说明11行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初步审查意见12公众参与调查表13石家庄市工程造价信息(2021 年 3 月)14取土协
6、议15土壤检测报告16水样检测报告17脱密承诺书18行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采矿权延续提交申请材料的的情况说明19储量核实及年报的评审意见20取水协议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1前前 言言一、任务的由来一、任务的由来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矿山企业。矿区位于陈家庄村西*km,北距北城寨乡*km,行政管辖属于行唐县新北城寨乡。矿山设计生产规模为 3 万吨/年,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矿山,矿区面积*km2,现有采矿证有效期 2017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02 月 23 日,矿山采矿许
7、可证已经到期,矿山正办理矿权延续手续。为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减少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修正)(2016 年)与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 年)、国务院七部委(局)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 号)、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 号)及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8、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19103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科学开展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治理和监测该矿山已造成及今后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地质环境破坏、土地损毁、水土环境污染等问题,及时防治地质灾害隐患、修复被破坏的含水层和被污染的水土环境、复垦被破坏的土地,可促进矿山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土地节约利用,保护和改善矿山生态地质环境,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因此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委托海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 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
9、制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有关技术要求编制完成本方案。本方案为首次合并编制。二、编制目的二、编制目的通过编制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该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目标和任务,提出该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测、治理与土地复垦责任范围、复垦措施、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复垦计划等,保护矿山生态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土地损毁等问题,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本方案不代替相关工程勘察、治理设计。(一)主要目的(一)主要
10、目的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新发展理念,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落实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必须切实加强生产、建设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搞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是贯彻落实建设生态文明,形成开发与保护相互协调的矿产开发新格局。方案编制目的是基本查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矿区地质灾害现状和隐患,对矿山生产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矿山
11、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制定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同时,明确土地损毁类别、数量、时间、程度、复垦土地类别及工程量,制定复垦规划及投资计划。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和“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根据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土地损毁的实际情况,明确落实该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人(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土地复垦监督及该矿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监测与土地复垦工作提供重要科学技术依据,为该矿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费用计提、缴存提供依据,为该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申办采矿
12、许可证延续提供必备要件。(二)主要任务(二)主要任务1、通过收集资料与野外调查,实地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及土地资源等调查,查明矿山概况、矿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2、查明矿区地质环境问题、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及造成的危害,矿山开采以来矿区各类土地的损毁情况,分析研究主要地质环境问题的分布规律、形成机理及影响因素,论述土地损毁环节与时序,根据调查情况、矿山开发利用方案、采矿地质环境条件对评估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进行现状和预测评估;3、在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和确定土地复垦区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3与复垦责任范围;4、
13、从技术、经济、土地适宜性和水土资源平衡等方面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进行分析;5、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与土地复垦技术措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6、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分阶段进行工作部署,并明确近五年工作安排情况;7、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土地复垦工程的经费估算,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保障措施。三、编制依据三、编制依据(一)(一)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8 届第 74 号,自199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09 年 8 月 27 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
14、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10 届第 28 号,自2004 年 8 月 28 日起施行,2019 年 8 月 26 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11 届第 39 号,自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11 届第 74 号,自 2013年 1 月 1 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12 届第 9 号,自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12 届第 70 号,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7、中华人
15、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 年 12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6 号,自 199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14 年 7 月 29 日修订);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年 12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7号发布,自 199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11 年 1 月 8 日修订);9、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 年 11 月 2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4号公布,自 200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10、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2 号,自 2011 年 3 月 5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
16、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4日施行);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44 号,自 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2019 年 7 月 16 日修订);1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6 号,自 201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2019 年 7 月 16 日修订)。(二)(二)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1、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3 年 9 月 6 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河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1998 年 12 月 26 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7、自 1999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3、河北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冀国土资发201611 号发布,自 2016 年5 月 1 日起施行)。(三)(三)政策性文件政策性文件1、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 号);2、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3、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 号);5、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0号);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
18、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 号);7、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国土资环200332 号);8、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河北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国土资矿字2003302 号);9、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冀财规20191 号);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510、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生产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监管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1972 号);11、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19、冀自然资字2019103 号)。(四)(四)技术标准技术标准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国土资源部,2016 年 12月);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3、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288-2018);4、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7);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6、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7、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8、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9、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通则(TD/T1031.1-2011);10、生
20、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TD/T1044-2014);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12、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1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14、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DZ/T0287-2015);15、地下水监测规范(SL/T183-2005);16、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DB37/T2840-2016);1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 年版);18、河北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冀财资环201964号)。19、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21、试行)(GB156182018)。(五)(五)相关规划相关规划1、河北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2、石家庄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3、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64、行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六)(六)基础技术资料基础技术资料1、河北省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河北省地矿局石家庄综合地质大队,2017 年 7 月);2、行唐县西柏山石料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2、,2012 年 3 月)。3、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河北冀宇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2017 年 10 月);4、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土地复垦方案(海湾工程有限公司,2020 年 10 月);5、河北省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 2020 年储量年度报告(河北天盛达地质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0 年 12 月);6、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 2017 年 11 月 23 日颁发的河北省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采矿许可证(证号:*);7、行唐县 2018 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图(图幅号:*,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
23、 国家高程基准)8、行唐县 2018 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库。注: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6 号)文件,矿山在采矿期间累计查明矿产资源量变化量未超过 30%,不再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根据河北省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 2020 年储量年度报告,矿山资源量较 2017 年编制的河北省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未变化,故本次将河北省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河北省地矿局石家庄综合地质大队,2017 年 7 月)、行唐县西柏山石料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钢集团工
24、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2 年 3 月)作为本方案基础技术资料。四、方案适用年限四、方案适用年限(一)方案服务年限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截止到 2011 年 6 月底,矿区内保有资源储量(122b)矿石量*万吨,矿山预可采储量为*万吨,依据 2020 年度矿山储量年报,截止 2020行唐县柏山石料有限公司陈家庄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7年 11 月 30 日,矿山自 2011 年 7 月至 2020 年 11 月共动用资源储量*万吨,矿区内保有资源储量(122b)矿石量*万吨,经计算得预可采储量为*万吨。按照3 万 t/年的生产规模进行生产,考虑回采率 98%,废石混入率为 2%
25、。按照 3 万 t/年的生产规模进行生产,矿山的剩余服务年限为 5.5 年。计算公式:T=Qk/A(1)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Qk-预可采储量A-生产规模-废石混入率(0%)T16.1573/3(12%)=5.5(年)综合考虑矿山剩余服务年限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的时限,确定本方案的服务年限为:5.5 年(矿山剩余服务年限)+1 年(治理复垦期)+3 年(管护期)=9.5 年,即 2021 年 6 月至 2030 年 11 月。(二)方案适用年限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根据企业生产规划和矿山实际地质环境情况等因素变化,本方案适用年限为 5 年,拟从 2021 年 6 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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