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电厂配套综合填埋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
《热力电厂配套综合填埋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热力电厂配套综合填埋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460页珍藏版)》请在文库网上搜索。
1、龙门县资源热力电厂配套综合填埋场改建项目龙门县资源热力电厂配套综合填埋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咨询会意见修改回应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咨询会意见修改回应序号意见意见修改回应1项目属于改建工程,应当按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方法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全文修改2充实说明龙门县及相关区域环卫专项规划方案,并充实分析本项目与新环卫规划的相符性。已修改完善,见 9.1.3 节。3完善总论章节。(1)补充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 178 号)、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办环评
2、2016 14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 号)、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粤环函2020 108 号)、广东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管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 年版)(粤环函2020109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 年)的通知(粤府20146 号)、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 年-2015 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粤环201314 号)、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 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惠州
3、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部分流域暂停审批环评文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环2017125 号)、二噁英污染防治意见、含重金属废物处理处置要求等法规作为编制依据。更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修改,见 2.1 节。(2)补充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等作为评价标准;核实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已补充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等作为评价标准,见 2.5.2.4 节;已核实修改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见 2.5.2.2 节。(3)核实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和土壤环境的评价工作等级。已核实修改完善,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B、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土壤环境的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见 2.6 节。(4)补充二噁英作为
4、土壤、飞鹅溪底泥的评价因子。已补充,见 5.6 节。4进一步充实现有项目概况和工程环境回顾分析内容。(1)进一步缕清现有项目的范围、规模和责任主体及其与本项改建工程的相互关系。已修改完善,见 1.1 章节。(2)充实说明现有工程的防渗系统和填埋区地下渗出水、雨水和现有堆体产气导排系统的建设情况。已修改完善,见3.1.2.3-3.1.2.7小节。(3)考虑雨季和非雨季充实水量平衡分析内容。已补充,见 4.11.2.1 节图 4.11-1 和图 4.11-2。(4)明确无组织排放源的产生与逸散高度,并说明其确定依据。已修改明确,见 2.6.2.2 节表 2.6-4下的注释说明。龙门县资源热力电厂配
5、套综合填埋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序号意见意见修改回应(5)充实说明现有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及其与国家和地方环境管理政策的相符性。已修改补充,见 4.6 节。5充实改建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内容(1)首先应当补充项目分期建设的内容、时序和与龙门县资源热力电厂生产特征的衔接情况等。本改扩建项目主要分为施工期、营运期以及封场期,施工期主要为 6个月,营运期为 28 年,之后均为封场期。主要衔接情况见表 4.2-2。(2)核实垃圾产生量和垃圾成分分析结果。从垃圾场已填埋垃圾、原生垃圾的收集方式、集运方式、设备维修期间垃圾应急处理方式及处理量和垃圾热值提高后对龙门县资源热力电厂处理能力的制约等方面核实本项改建
6、工程规模及建设时序的合理性。本改扩建项目主要利用现有垃圾填埋场南区改扩建为飞灰填埋区域,主要服务于电厂稳定固化后的飞灰填埋工作,不涉及填埋生活垃圾。项目工程规模以及建设时效见4.8.10 章节。(3)充实说明改建工程清理垃圾的三废产、排情况。已在 4.10.2 充实完善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的三废产、排情况。(4)补充改建前后污染控制“三本账”综合分析一览表。已补充,见 4.12 节。6补充清晰、完整的地面水系结构图。已补充,见图 2.3-2。7补充二噁英作为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补充本厂区主导风向下风向 PM10 最大落地浓度处等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补充说明土壤采样点的土壤类型、
7、剖面结构、采样深度和采样方法等。完善地下水包气带的污染源调查内容。已补充,见 5.3 以及 5.6 章节。8考虑氨氮和重金属等因子并且按照二级评价要求,充实说明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计算的参数及其取值依据,核实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已核实修改,见 6.2.2 节。以代表性重金属和二噁英作为预测因子,补充土壤累积影响评价内容。已修改说明,见 6.2.7 节。9充实环保措施内容。(1)细化臭气无组织排放的污染控制措施及其技术规格、参数、和设备要求等内容。本改扩建项目主要利用现有垃圾填埋场南区改扩建为飞灰填埋区域,主要服务于电厂稳定固化后的飞灰填埋工作,不涉及填埋生活垃圾。已稳定固化后的飞灰基本
8、不含有机物,填埋过程使用吨袋,故填埋过程不会产生较明显的臭气。(2)提出预防飞灰堆体酸化的建议。已提出防止堆体酸化的建议,见7.2.5 节。10充实环境管理的内容,补充本项目环保相关关键工艺环节和设备的运行管理要求。注重累积性环境影响完善跟踪监已修改补充,见 10.1.4 节、10.1.5龙门县资源热力电厂配套综合填埋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序号意见意见修改回应测计划,提出明确的监督管理体系要求。节和 10.3.3 节。11强化环境风险评价内容。补充暴雨期防止雨水渗入飞灰堆体的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已补充,见第 7 章节和 7.7.7 节。注:修改处见字体标红内容。专家会前意见及修改回应专家会前意
9、见及修改回应专家会前修改意见会前修改意见意见修改回应意见修改回应曹梓轲1、项目性质不应该为新建已全文修改项目性质2、核实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何是三级 A,明确项目外排雨水量确定评价等级依据。(导则注 3:厂区存在堆积物(露天堆放的原料、燃料、废渣等以及垃圾堆放场)、降尘污染的,应将初期雨污水纳入废水排放量,相应的主要污染物纳入水污染当量计算);地表水影响预测,未按照导则三级 A 的要求开展。已核实修改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B,见 2.6.1 节3、声环境评价等级错误,项目区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应为二级评价,而非三级评价。已核实修改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见 2.6.3 节4、库区南北分区之间是
10、否有垃圾坝,如何保证南区开挖过程的北区堆体的稳定。详细说明电厂原生垃圾进厂量、老垃圾开挖量与焚烧炉处置能力的匹配分析,进而完善开挖期、新库建设期与已批的飞灰临时堆放区使用期限的匹配性。南区于北区之间建设有坝体,见 4.8.2、4.8.10 小节;本改扩建项目主要利用现有垃圾填埋场南区改扩建为飞灰填埋区域,主要服务于电厂稳定固化后的飞灰填埋工作,即将现有填埋场南区存量垃圾开挖至北区填埋,将已存于南区的飞灰转运至北区,待南区整改完后将飞灰填埋至南区。南区存量垃圾开挖至北区、北区开挖垃圾至电厂焚烧内容不在本次环评的评价范围,见 4.8 小节。5、渗滤液的量偏高,相当于生活垃圾填埋每天 200 吨填埋
11、的规模,不合理。正常情况,基本不产生渗沥液。渗滤液考虑到填埋期间工人若未对飞灰堆体进行及时覆盖,同时存在吨袋破裂问题,则雨水可能进入飞灰堆体内产生渗滤液的情况,已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5642010)上的推荐的计算方式重新计算,见 4.11.2.1 节。6、调节池臭气类比龙门县城乡生活垃圾无缝对接一体化处理项目资源热力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中废水调节池单位容积产生的恶臭气体源强,不合适,已运行,可参考其实测数据。该股臭气经收集后,应处理(火炬或其他除臭方式)。施工期渗滤液调节池产生的恶臭较为短暂,垃圾开挖(52d)结束后影响即消失,根据现状监测,渗滤液调节池产
12、生的恶臭能达标排放;营运期主要填埋飞灰,飞灰经稳定固化后基本不含有机物,产生的渗滤液基本不产生恶臭。7、填埋场几乎不产生扬尘吨袋填埋,且不会采用洒水降尘(填埋区)的方式,故该股扬尘废气几乎可以忽略。已修改,在污染源分析中删除相关内容。8、地表水现状溶解氧标准指数计算错误。已修改,见 5.2.3.3 节表 5.2-7。9、地下水影响评价:核实评价因子,为何有 COD、氨氮之类的污染因子?建议补充二噁英因子。预测图件,不清楚,需局部放大。已根据污染物的标准指数核实地下水的评价因子,见 6.2.2.3 节。陈炜1、明确飞灰暂存库拆除、营养土中转仓及生活垃圾应急堆场环评作废、现有填埋场修复等事项的责任
13、主体,本次评价内容应包含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已修改说明,在 2.1.12 节。营养土中转仓过 5 年未建设,按规定直接作废,生活垃圾应急堆场未按批复建设,建设时实际未批先建建成了现有填埋场,龙门县资源热力电厂配套综合填埋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会前修改意见会前修改意见意见修改回应意见修改回应因此生活垃圾应急堆场环评按规定作废。本改扩建项目主要利用现有垃圾填埋场南区改扩建为飞灰填埋区域,主要服务于电厂稳定固化后的飞灰填埋工作,即将现有填埋场南区存量垃圾开挖至北区填埋,将已存于南区的飞灰转运至北区,待南区整改完后将飞灰填埋至南区。南区存量垃圾开挖至北区、北区开挖垃圾至电厂焚烧内容不在本次环评的评
14、价范围,可能的场地修复工程另行办理相关手续,本次不评价。2、核实地表水、大气、土壤评价等级,核实地下水、土壤评价范围。已核实修改,见 2.6 节。3、补充本项目渗滤液、地下水、地表水导排系统平面图;说明渗滤液调节池保留在有条件建设区的可行性。已补充渗滤液、地下水、地表水导排系统平面图,分别见图 4.8-4、图 3.1-5、图 4.8-3。项目于红线东北角新建一个容积为 500m的渗滤液调节池,属于可建设区域。4、补充废气源强估算的可类比性,结合“以新带老”措施,对比分析本项目建设前后的产排污情况。已在 4.11.2.2 节重新核算营运期产生的废气情况;已在 4.12 节对比分析本项目建设前后的
15、产排污情况。5、大气现状监测因子补充臭气浓度,补充渗滤液调节池和填埋区废气污染源监测,据此核实废气污染源强并分析臭气影响,提出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已在 5.4.2 节补充大气现状监测臭气浓度;在 3.2.1.2 节补充渗滤液调节池和填埋区废气污染源监测数据;施工期渗滤液调节池产生的恶臭较为短暂,垃圾开挖(52d)结束后影响即消失,根据现状监测,渗滤液调节池产生的恶臭能达标排放;营运期主要填埋飞灰,飞灰经稳定固化后基本不含有机物,产生的渗滤液基本不产生恶臭。6、说明水文地质资料来源,标示水文地质勘探孔位置,补充说明填埋场地内的情况。补充区域地质平面图图例,区域地质剖面图补充 A-A和 B-B剖面图
16、,补充清晰的调查区水文地质图、地下水位等值线图和水文地质柱状图。说明地下水监测井的上下游关系,地下水监测因子补充氯化物和硫酸盐。已在 5.3 补充说明水文地质资料来源,标示水文地质勘探孔位置,补充说明填埋场地内的情况,更换区域地质平面图,补充 A-A和 B-B剖面图,补充清晰的调查区水文地质图、水文地质柱状图,已补图 5.3-7 标识地下水径流方向。已在表 5.3-5 标识地下水监测井的上下游关系,已在 5.3.3 节和 5.3.4节补充监测地下水氯化物和硫酸盐指标。7、核实渗滤液泄漏源强;补充模型水位验证,核实模型设定和地下水流方向,预测结果图应局部放大。已重新核实渗滤液泄漏源强,已根据 环
17、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二级评价中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适宜采用数值法时,建议优先采用数值法。本项目满足使用解析法的两个条件,故项目采用解析法对地下水进行预测分析,见 6.2.2.3 节。8、说明电厂废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论证可依托性;给出事故应急池容积及计算依据,补充地表水风险事故分析。已在 4.4 节说明电厂废水处理站运行情况,论证可依托性;在 7.7.3 节给出了事故应急池容积及计算依据,在 7.3-7.6 节补充了地表水风险事故分析。9、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应结合包气带防污性能和污染源特点进行说明;D2、D4、3#、5#可能受渗滤液污染,结合场地修复工程制定地下
18、水跟踪监测方已在 8.2.2 节结合包气带防污性能和污染源特点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进行说明;已在表 10.3-1 补充可能的场地修复工程地下水跟踪监测方案。龙门县资源热力电厂配套综合填埋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会前修改意见会前修改意见意见修改回应意见修改回应案。10、更新惠州市环卫规划为最新规划。已在 9.1.3 节更新惠州市环卫规划为最新规划,并分析规划符合性。11、本项目分 4 个阶段:垃圾开挖期、填埋场改造期(包括重新铺膜、管网改造铺设等)、可能的污染场地修复期(土壤或地下水)、飞灰填埋期。前3 个时期是永久填埋场的合理合法性的前置条件。垃圾开挖已经评过,管道铺设可以豁免,场地修复另
19、做报告表。本报告需将这些内容进行说明。并在报告中提出前置条件要求和相关管理要求。已在 4.2.1 节表 4.2-3、4.2.2 节表 4.2-4 说明本项目各阶段及建设内容。在4.2.1 节提出前置条件要求,在 10.1.5 节提出相关管理要求。12、项目按现有填埋场改建性质评价。现有填埋场补充行政处理手续,表明客观存在即合理。批了没建营养土中转仓和未批的综合填埋场环评事宜均不用提。报告重点补充现有。已全文修改项目的性质;业主龙门县环卫局与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沟通,龙门分局回应已了解现有填埋场相关情况,暂不出具相关行政处理文件。周瑞云1、项目涉及利用原生活垃圾填埋场用地作为龙门资源热力电厂
20、飞灰配套填埋场,原项目已经得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议从行政管理上理清原已批复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已批未建内容,处理情况和建议,区分清楚现有填埋场是否造成污染以及污染整治的责任主体。已在第二章 3.1 节说明现有项目建设情况,并说明现有项目存在的问题及责任主体。2、原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诸多问题,且已经建成使用,本项目需要对原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整改完善并建设飞灰配套填埋场,项目性质界定不准确,应该为改建项目。同时建议将改造工程内容纳入本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污染源强核算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全文修改项目的性质;本改扩建项目主要利用现有垃圾填埋场南区改扩建为飞灰填埋区域,主要服务于电厂稳定固化后的飞灰填
21、埋工作,即将现有填埋场南区存量垃圾开挖至北区填埋,将已存于南区的飞灰转运至北区,待南区整改完后将飞灰填埋至南区。南区存量垃圾开挖至北区、北区开挖垃圾至电厂焚烧内容不在本次环评的评价范围;报告已分析施工期南区改造整治过程中的污染源,见 4.11.1、6.8.1 章节。3、对现有项目的改造应该是整个填埋区域,环评工作等级确定时应该按照项目整体区域考虑,进一步核实土壤、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划分。本改扩建项目主要利用现有垃圾填埋场南区改扩建为飞灰填埋区域,主要服务于电厂稳定固化后的飞灰填埋工作,即将现有填埋场南区存量垃圾开挖至北区填埋,将已存于南区的飞灰转运至北区,待南区整改完后将飞灰填埋至南区。南区存
22、量垃圾开挖至北区、北区开挖垃圾至电厂焚烧内容不在本次环评的评价范围。戴华1、项目由来及地块建设历程等相关介绍应突出重点,根据该项目作为龙门县资源电厂配套设施的性质,及结合该项目实施主体与资源热力电厂相同的特点,以此明确该项目的建设性质。已在项目由来说明突出项目由来和历程的重点,已全文核实修改项目的建设性质。2、应结合纳污水体的使用功能、水质现状,提出飞鹅溪水体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标准等级的请示,并报相关部门批示,完善水环境功能区划图,明确水系流向,流经距离。已补充项目评价标准请示函,见附件 17;已在图 2.3-2 完善水环境功能区划图,明确水系流向,在 2.3.2 节说明流经距离。龙门县资源热
23、力电厂配套综合填埋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会前修改意见会前修改意见意见修改回应意见修改回应3、补充资源热力电厂的回顾性分析内容,补充调查项目现有污染源。补充分析飞灰的稳定固化工艺及效果及现有电厂的环保设施的可依托性。对本次项目用地现状的介绍(即现有填埋场)应突出重点,分区介绍该填埋场在资源热力电厂建厂前后的运营状况,垃圾填埋量、运行状况,环保措施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已在 4.4.1 节补充资源热力电厂的回顾性分析内容,已在 3.2.1 节补充现有填埋场南区污染源。已在 4.5.1 节补充分析补充分析飞灰的稳定固化工艺及效果,在 4.4.2 节补充现有电厂的环保设施的可依托性。已在 3.2.2
24、、3.2.3节说明现有填埋场的建设、运营情况、环保措施及存在的问题。4、加强现有垃圾开挖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调查现有填埋场垃圾的填埋时间、含水率及热值,分析将其挖走运至资源热力电厂焚烧的可行性。已在 8.1.2 节加强现有垃圾开挖过程的污染防治措施;本改扩建项目主要利用现有垃圾填埋场南区改扩建为飞灰填埋区域,主要服务于电厂稳定固化后的飞灰填埋工作,即将现有填埋场南区存量垃圾开挖至北区填埋,将已存于南区的飞灰转运至北区,待南区整改完后将飞灰填埋至南区。南区存量垃圾开挖至北区、北区开挖垃圾至电厂焚烧内容不在本次环评的评价范围。5、核实表 2.3-4 的施工过程,分析相关工程措施的必要性。核实施工建
25、设方案,补充相关图件。已核实表 4.3-4 的施工过程,分析相关工程措施的必要性;在 4.8 节核实填埋场改建方案,并补充相关图件。6、补充调查飞灰的成分分析,明确是否符合进场要求。细化飞灰的填埋方式及填埋过程的降尘措施分析。已在 3.2.1.3 节表 3.2-11 补充调查飞灰的成分分析,明确是否负荷进场要求。已 4.8.9 节细化飞灰填埋方式,并在 8.2.3.1 节补充填埋过程降尘措施。7、加强运营期污染源强分析,引用类比的参数应具有可比性。已加强运营期污染源强分析,见 4.11.2 节。8、地下水水位应调查其液位标高,而非水位埋深,根据水面标高或相关历史资料判断地下水流场。已在表 5.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热力 电厂 配套 综合 填埋场 改建 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