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小微企业收集试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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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湖南绿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湖南绿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八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目录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5六、结论.78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79附图:附图:附图附图1 1: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附图2 2:湘潭县土地利用规划图:湘潭县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附图3 3: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项目厂区平面
2、布置图附图附图4 4:厂区分区防渗图:厂区分区防渗图附图附图5 5: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示意图: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示意图附图附图6 6:项目环境现状环境检测点位图:项目环境现状环境检测点位图附图附图7 7:湘潭县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图:湘潭县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图附图附图8 8:湘潭县三区三线图湘潭县三区三线图附件:附件:附件附件1 1:项目环评合同项目环评合同附件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附件附件3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附件4 4:原有项目环评批复原有项目环评批复附件附件5 5:原有项目验收专家签到表原有项目验收专家签到表附件附件6 6: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附件附
3、件7 7:联合预审会议纪要联合预审会议纪要附件附件8 8:用地证明用地证明附件附件9 9: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附件附件1010:引用检测报告:引用检测报告附件附件1111:土壤现状检测报告:土壤现状检测报告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湖南绿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陈金梅联系方式188 7320 0961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宏信创新产业园二期A11栋西北角厂房地理坐标(E:112 度 57 分 34.527 秒,N:27 度 45 分 26.22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N7724 危险废物治理建设项
4、目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 101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中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280环保投资(万元)50.5环保投资占比(%)18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5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如下:专项评价的类别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设置原则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
5、的建设项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上述情况,无需开展专项评价内容。2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易俗河片区规划(2010-2030)审批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湘政审【2011】186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扩区与调整区位环
6、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扩区与调整区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函(湘环评函2014122号)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易俗河片区规划(2010-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湖南省环保厅关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易俗河片区规划(201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1731 号)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湖南省生
7、态环境厅关于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28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湘潭易俗河片区规划产业定位的相符性分析与湘潭易俗河片区规划产业定位的相符性分析根 据 长 株 潭 城 市群 两 型 社 会 示 范 区 湘 潭 易 俗 河 片 区 规划(2010-2030),示范区规划范围北起湘江、西至涓水、南邻沪昆高速公路复线、东至湘潭县行政边界、西南至易俗河镇镇界,规划总面积约 99km2。示范区功能定位为创新服务基地、生态工业新区、中部地区县城经济发展的示范区,着力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和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
8、产业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3+2”现代产业体系。根据以上规划,其入区企业准入条件如下表:3表表 1-1湘潭易俗河片区规划企业准入条件湘潭易俗河片区规划企业准入条件控制类别界定范围和划分标准禁止发展的产业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禁止三类工业;禁止引入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禁止引进工业用水、排水量大、水循环利用率低的企业;禁止引入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的大气污染型企业;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项目,以及列入国务院清理整顿范围、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及准入条件的项目;采用落后生产工艺及装备的企业;与国家及当地其他相关环境保护政策不符的企业。禁止以下产业进入规划区:(1)电子产品制造:印刷电路板
9、制造、液晶显示屏生产项目,集成电路和半导体器件前工序生产;(2)设备及材料制造:含电镀、无成熟治理工艺及环保投资保证的喷漆工艺的机械制造项目;(3)轻工业:包括制糖、淀粉及淀粉制品、制浆造纸及制革、橡胶生产制造等前端制造工艺;(4)石油化工;(5)化纤及纺织业:化纤、麻纺织、毛纺织、丝绸及需印染、漂染的各种纺织品;(6)化学工业:包括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如硝酸、硫酸、磷酸、合成氨、尿素等)、肥料制造、涂料、染料生产以及传统农药制造等;(7)钢铁工业:包括炼焦、炼钢及压延等;(8)建材工业:包括水泥、砖瓦、陶瓷、石材、石墨制造等(不含后续加工);(9)电力:火力发电限制发展的产业(1)能耗较高的
10、工业项目,现有生产能力大、市场容量小的项目。(2)产品属于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的企业。(3)对于环境污染较严重,但有可行的办法并经努力后可以减轻,并且确实对区域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具有较大意义的产业。(4)其他国家及当地其他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明确属于限制发展类的产业。鼓励发展的产业对于科技含量高,体现知识经济特点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应鼓励发展。比如:(1)先进装备制造业:先进矿山装备制造产业、汽车产业、零部件及具有自主产权(品牌)的先进装备制造;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及刀具制造、大型、精密、专用铸锻件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等开发等。(2)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特色农产品加工,如湘莲、茶籽等;
11、谷类大米深加工业等。(3)新材料产业:新型金属材料;新能源材料;节能环保型建筑新材料等。(4)节能环保产业:环保技术和装备;节能技术和装备;环保产品与服务。(5)其他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且国家及当地其他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明确属于鼓励发展的产业。清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符合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的资源节约及环境保护4生产水平指标体系要求。项目属于 N7724 危险废物治理,不属于湘潭易俗河片区规划企业准入条件中禁止和限制发展企业。2、与区域规划环评批复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与区域规划环评批复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扩区与调整区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函(湘环评函201
12、4122 号),与本项目有关的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 1-2与与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扩区与调整区位环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扩区与调整区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函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函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规划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分析进一步优化经开区规划布局,经开区各功能区块相对集中,严格按照功能区划和报告书提出的调整建议进行开发建设、处理好经开区内部及与周边工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园区北部居住用地周边禁止引进气型污染企业,做好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的隔离,确保功能区划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本项目位园区南部,周边产业相
13、对集中符合严格执行经开区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经开区总体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产业定位总体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经开区禁止引进三类工业和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的项目,严格控制发展气型污染企业,严格限制排水量大,以氨氮为特征污染物和水循环利用率低的企业及项目进入。经开区管委会和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具体准入条件做好项目的招商把关,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确保入园企业排污浓度、总量
14、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对现有已入园企业的环境监管,对已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按报告书要求对现有园区及调扩区域内不符合产业定位,涉及重污染企业限期退出,并妥善解决原厂址遗留环境问题。本项目选址均符合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经开区总体规划、用地规划、环保规划及产业定位总体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三类工业项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符合做好经开区水污染综合防治,经开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进一步推进经开区内各企业水循环利用工作,减少外排废水量;经开区污水纳入湘潭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管委会及地方环保主管部
15、门应加强进水水质标准管理,确保经开区工业废水及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项目厂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无外排生产废水;生符合5到 行 业 排 水 标 准 及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其中第一类污染物在车间排放口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1 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地方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应加快实施湘潭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和经开区排水管网建设完善工作,污水处理厂出水控制水质应提标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 标准。在管网未配套到位,废水不
16、能接入污水处理厂正常处理的区域,应禁止引进企业。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做好经开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经开区应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严格限制燃煤企业进入,逐步改造现有燃煤企业,实现生产、生活无煤化。加强企业管理,对各企业有工艺废气产出的生产节点,应督促其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做到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入园企业各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须经处理达到相应的行业排放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将气型污染相对明显,涉重气型污染的企业布置在远离居住等
17、环境敏感区域的位置,并在工业企业之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减轻相互影响。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采用清洁能源电作为燃料。本项目废气产污节点均配置废气收集装置和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且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做好经开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运、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进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暂存
18、于厂内,后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符合经开区要建立专职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项目投产后,根据相关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符合合理有序安排经开区开发进度。按经开区的开发规划统筹制定拆迁安置方案,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移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项目不涉及拆迁。符合经开区建设过程中,应按规划及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景观设计和功能分区要求保留一定的自然山体绿地;施工期保护好山体、树林和耕地等不受破坏;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本项目购买已建成厂房进行生
19、产,仅对厂房内部进行装修,不涉及土建施工。符合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易俗河片区规划(2010-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湘环评函6201731 号),与本项目有关的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 1-3本项目与本项目与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易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湘潭易俗河片区规划(俗河片区规划(2010-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分析严格执行示范区建设准入制度,根据示范区发展规划、用地规划、功能布局、环保规
20、划及产业定位要求严格实施准入控制;示范区项目建设应符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要求,新建工业项目应集中在天易经开区内建设并严格落实经开区环评提出的环保准入和环境管理要求,对示范区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已有项目按报告书建议逐步调整;禁止引进三类工业、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排水量大、水污染严重、水循环利用率低的企业;禁止建设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的大气污染型项目;区域内严格限制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新、改、扩建的具体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置换或倍量削减,严控新增量。本项目位于天易经开区内,不属于三类工业、涉重金属排放企业,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废气在落实本环评要求的各项处理措施后
21、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使用电作为能源。符合加快落实示范区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优化区域给、排水规划方案,根据地形地势条件、产业分区规划等明确规划区域排水雨污分流、分区收集处理等相应要求,并对规划的城市绿地等适宜中水回用条件的区域预设中水回用管网;加快规划区排水管网、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区截、排污管网与道路建设、区域开发等同步进行,确保规划区废水全面纳入区域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规划区域内各类固体废物的规范收集、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合理布局垃圾中转站,其建设和操作应满足封闭、压缩、减容要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
22、垃圾、医疗废物分别经统一收集后,送相应处置场所处理,其他危险废物按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厂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无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内,后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符合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从具体项目建设和区域性环保基础设施配套着手,全面控制大气、水环境污染物排放量;建立区域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强化环境管理硬件建设、环境监控体系、环境预警系统、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做好规划区环境安
23、全管理,增强城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防范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构筑多元化循环型生态体系,做好城市景观规划设计,城市绿化引进外来物种要在林业、植保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防范外来物种侵入带来的生态项目废气、废水采取本环评要求的治理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落实本环评要求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性较小,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符合7破坏。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288 号),与本项目有关的要求主要如下:表表 1-4本项目与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相符性分析本
24、项目与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跟踪评价工作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分析(一)按程序做好园区规划调整,园区核准面积开发程度高,园区北部已与县城融合,周边存在大量居住区,未来应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将影响较大的工业项目向园区南部、西部布局,但应重点关注和采取措施避免工业污染排放对园区南部邻近的湘潭县第九中学、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的影响,园区应结合 2022 年重新核准的产业园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适时重新启动规划调整并开展规划环评,重点做好园区与城区之间的边界管理,推动园区整体连片发展,从生态环境相容性角度统筹考虑区域功能布局,逐步减少园区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减小工业开发对城市居住及社会服务
25、功能的影响。本项目位于园区南部,附近以工业企业为主,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符合(二)进一步严格产业环境准入。园区后续发展与规划调整须符合“三线一单”环境准入要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及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和负面清单要求,后续不得引进与园区产业定位相冲突的产业。对不符合园区用地规划、产业定位的现有污染排放企业,应按报告书建议强化污染防治措施,禁止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环境准入要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要求,产业定位与规划环评相符。符合(三)进一步落实园区污染管控措施。加强园区雨污分流系统、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园区生产、生活污水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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